资产证券化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区别

2024-04-29 22:41

1. 资产证券化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区别

亲你好 ,资产证券化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区别:【1】 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基金应按照资产管理和保管分开的原则进行运作,并由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为保证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开设独立的银行存款账户,并负责账户的管理 【2】 而基金管理人是基金市场最主要的参与者。一般是作为专业从事基金资产管理的机构,最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制定基金资产投资策略,组织专业人士,选择具体的投资对象,决定投资时机、价格和数量,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摘要】
资产证券化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区别【提问】
亲你好 ,资产证券化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区别:【1】 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基金应按照资产管理和保管分开的原则进行运作,并由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为保证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开设独立的银行存款账户,并负责账户的管理 【2】 而基金管理人是基金市场最主要的参与者。一般是作为专业从事基金资产管理的机构,最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制定基金资产投资策略,组织专业人士,选择具体的投资对象,决定投资时机、价格和数量,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有价证券投资。【回答】

资产证券化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区别

2.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管理托管

第二十条 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对相关交易主体和基础资产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二)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督促可能对专项计划以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始权益人(以下简称特定原始权益人)以及为专项计划提供服务的有关机构,履行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三)办理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事宜;(四)按照约定及时将募集资金支付给原始权益人;(五)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利益管理专项计划资产;(六)建立相对封闭、独立的基础资产现金流归集机制,切实防范专项计划资产被混同、挪用等风险;(七)监督、检查特定原始权益人持续经营情况和基础资产现金流状况,出现重大异常情况的,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专项计划资产安全;(八)按照约定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分配收益;(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十)负责专项计划的终止清算;(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职责。第二十一条 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募集资金不入账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二)超过计划说明书约定的规模募集资金;(三)挪用专项计划资产;(四)以专项计划资产设定担保或者形成其他或有负债;(五)违反计划说明书的约定以专项计划资产对外投资;(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应当为专项计划单独记账、独立核算,不同的专项计划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应当相互独立。第二十三条 管理人应当针对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制订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在风险发生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地执行风险处置预案,最大程度地保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利益。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应当在计划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有关事项,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予以说明:(一)管理人持有原始权益人5%以上的股份或出资份额;(二)原始权益人持有管理人5%以上的股份或出资份额;(三)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之间近三年存在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业务关系;(四)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之间存在其他重大利益关系。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存在第二十四条所列情形,或者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或者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客户资产、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或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客户资产、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上限,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确定。第二十六条 专项计划终止的,管理人应当按照计划说明书的约定成立清算组,负责专项计划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管理人应当自专项计划清算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出具清算报告,并将清算结果报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管理人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第二十七条 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专项计划不得变更管理人。管理人出现被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解散、被撤销或宣告破产以及其他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情形的,在依据计划说明书或者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选任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新的管理人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管理人。计划说明书应当对此作出相应约定。第二十八条 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及时办理档案和职责移交手续。管理人完成移交手续前,应当妥善保管专项计划文件和资料,维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应当自完成移交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第二十九条 托管人办理专项计划的托管业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安全保管专项计划资产;(二)监督管理人专项计划的运作,发现管理人的管理指令违反计划说明书或者托管协议约定的,应当要求改正;未能改正的,应当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管理人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三)出具资产托管报告;(四)计划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其他事项。

3. 证劵市场上资产托管和重组的关系是什么

资产托管业务是接收客户委托,安全保管客户资产、行使监督职责,并提供投资管理相关服务的业务。1998年2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中国工商银行成为国内第一家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银行。资产重组是指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划分和结构调整,经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企业资产和组织重新组合和设置。狭义的资产重组仅仅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划分和重组,广义的资产重组还包括企业机构和人员的设置与重组、业务机构和管理体制的调整。目前所指的资产重组一般都是指广义的资产重组。
托管是保管监督资产,重组是实质的改变。因为资产重组可能会对股价有重大影响,开盘时间要在重组完成之后

证劵市场上资产托管和重组的关系是什么

4. 什么是资产受托管理?

资产受托管理主要包括:为客户量身定制全面的资产增值理财规划和方案并对客户委托的资产进行受托管理,也包括对企业进行资产重组、转让、收购、兼并以及资产托管提供策划与咨询。资产委托方与受托方双方的合作是一种战略上高度默契的高级合作模式,是建立在高度互信基础上的高级理财模式,资产受托管理的委托方一般是企业或者有专业理财需求的个人,资产受托管理的受托方通常是由资深投资经理人组成的专业理财团队,拥有业内丰富的实战投资理财经验及高度理财策划能力。资产受托管理的成功与否通常与受托方理财团队的管理、规划和策划能力直接相关,简言之:资产受托管理的委托方进行委托资产受托管理后,能否如预期完成资产的增值或者稳定收益,通常取决于资产受托管理受托方的能力。因此资产受托管理的委托方选择及甄别拥有能力和实力兼备的受托方是至关重要的,也是资产受托管理能否成功的关键!

5. 什么是资产受托管理?

资产受托管理,
是指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接受各类机构和企业的委托,根据
客户第一的原则,运用公司的专业知识、能力、经验以及资源优势,勤勉尽职按照约定履行资产受托人义务,挑选优质项目,严格控制风险,努力实现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最后通过回购、转让、收购或清算等方式实现顺利退出,收回投资。
简介:
资产受托管理主要包括:
客户量身定制全面资产增值理财规划,客户委托资产进行受托管理,包括企业进行资产重组、转让、收购、兼并及资产托管提供策划与咨询,资产委托与受托双合作战略高度默契的高级合作模式,建立高度互信基础,高级理财模式,资产受托管理委托一般企业或者专业理财需求资产受托管理,受托由资深投资经理组专业理财团队,拥有业内丰富实战投资理财经验及高度理财策划能力,资产受托管理成功与否与受托理财团队管理、规划策划能力有很大关系。

什么是资产受托管理?

6. 什么是证券托管?

	  证券托管是指作为法定证券登记机构的结算公司及其代理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向其提供记名证券的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等证券登记变更、股票分红派息以及证券账户查询挂失等各项服务,使证券所有人权益和证券变更得以最终确定的一项制度。证券存管是财产保管制度的一种形式。
	  证券托管的原则是对股票、基金、无纸化国债等记名证券实行中央存管的办法,并按每一投资者开设的证券账户以电脑记账的形式记载存管证券数量及变更情况。对存管后的证券,实行非流动性制度。对股权、债权变更引起的证券转移,不签发实物证券,而通过账面予以划转。
	  我国目前的证券托管制度
	  1.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
	  资者办理指定交易的登记手续和确认程序为:
	  (1)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出申请,经证券公司同意后,双方签署指定交易协议书;
	  (2)证券公司按协议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申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
	  (3)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接受申报,当日收市后发出指定交易确认回报并附确认编号,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自下一个营业日即可生效。已选择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有权根据需要将自己指定交易所属证券营业部予以变更。证券营业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除非投资者有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等违约情况。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存管制度
	  投资者办理证券转托管的具体程序如下:
	  (1)投资者在确定转入证券营业部的席位代码和地址后,携带身份证、证券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出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
	  (2)转出证券营业部受理投资者申请时,核对投资者的身份证、证券账户、转人证券营业部席位代码等内容,核对无误后,在投资者填写的转托管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并将客户联交投资者。
	  (3)转出证券营业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交易时间内申报转托管。转托管可以撤单。
	  (4)每个交易日下午收市后,证券营业部接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传回的已确认和未确认转托管数据,据此调整相应证券明细数据。
	  (5)转出证券营业部收到转托管未确认数据,可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转托管不成功原因。
	  (6)转托管数据确认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相应的证券托管再转入证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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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对于资产证券化来讲,设立监管账户是必须的吗

答:
设立监管账户的必须的,资金监管是起码的。资金监管外,还有资产托管监管、证券登记结算。资金监管应该是银行监管,银行监管指对银行的监督与管理,即或权力为保证银行遵守各项规章、避免不谨慎的经营行为而通过法律和行政措施对银行进行的监督与指导,保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

对于资产证券化来讲,设立监管账户是必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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