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

2024-05-19 02:54

1. 怎样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

申报者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申报(中央直属单位可直接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后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提出推荐项目,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媒体将推荐项目进行30天的社会公示——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经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一:申报条件
已列入街道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符合下列标准:
1、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4、具有鲜明特色,在街道内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包括:
1、申报报告:街道级文化行政部门向区文体局提出本街道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并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同时附街道办事处意见。
2、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街道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3、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4、街道办事处同意申报的函件。
5、已正式公布街道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文件。
三、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一)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 
(二)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三)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 
(四)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 
(五)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 
(六)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注:各地的情况不同,所以具体规定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怎样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

2. 如何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

1.“分布区域、相关单位或个人”:指申报项目分布地,当前仍在传承该项遗产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分别列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0d\x0a2.“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x0d\x0a3.“传承谱系”:清传承脉络。自当代主要传承人上溯3-5代即可,再往上可作综合说明,不必详细列出谱系。\x0d\x0a4.“当前主要传承人”:分别列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单位、职业、从艺小传等。

3. 非文化物质遗产申报条件是什么?

二、申报国家级代表作的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定义,具有杰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具体范围如下:
 1.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民间文学(包括作为文化遗产载体的语言),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杂技,民间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传统知识,传统体育竞技等。
 2.文化空间,指按照民间传统习惯的固定时间和场所举行的传统的、综合性的民间文化活动。如庙会、歌圩、传统节日庆典等。
(二)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推荐申报项目应注重下列标准: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的特点;
 3.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4.符合以上条件,且处于濒危状态。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或中央直属单位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文化部)提出本省或本单位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名单,并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同时附省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意见。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省级专家论证意见、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三)辅助资料:包括录像资料、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申报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500-600字)。
(五)项目申报书用A4纸印制,一式10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2份。
(六)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上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文化部)后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四、申报程序
(一)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各级行政部门的申报程序:
 1.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各级行政部门等可向所在辖区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国家级代表作项目申请;经所在辖区文化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至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2.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人民政府直属单位可向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直接提出国家级代表作项目申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可组织专家直接选择辖区内的申报项目;
 3.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评估、论证;对传承于省内不同地区的同类项目,可综合归纳后统一申报;
 4.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将筛选、论证后的申报项目,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上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文化部)。
(二)中央单位的申报程序:
 中央直属单位在征得申报项目所属地区同意后,组织专家对选定项目进行论证,将论证后的项目直接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文化部)。
 五、申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时做好申报工作。
(二)可采取专家推荐与地方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选择申报项目,依靠专家,科学认定,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三)申报材料齐备后,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文化部)。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没有电子文本、申报材料未达到要求或超过申报时限者(以当地邮戳为准),将不予受理。
(四)有关申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程序,请参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指南》。

非文化物质遗产申报条件是什么?

4. 非物质文化遗产怎么申请

1.“分布区域、相关单位或个人”:指申报项目分布地,当前仍在传承该项遗产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分别列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0d\x0a2.“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x0d\x0a3.“传承谱系”:清传承脉络。自当代主要传承人上溯3-5代即可,再往上可作综合说明,不必详细列出谱系。\x0d\x0a4.“当前主要传承人”:分别列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单位、职业、从艺小传等。

5. 如何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

1.“分布区域、相关单位或个人”:指申报项目分布地,当前仍在传承该项遗产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分别列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0d\x0a2.“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x0d\x0a3.“传承谱系”:清传承脉络。自当代主要传承人上溯3-5代即可,再往上可作综合说明,不必详细列出谱系。\x0d\x0a4.“当前主要传承人”:分别列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单位、职业、从艺小传等。

如何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

6. 非文化物质遗产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非文化物质遗产按以下流程申请:1、可向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部门逐级上报。2、省级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后,然后提出申报。3、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项目申报书;保护计划;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十二条 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认定、记录、建档,建立健全调查信息共享机制。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收集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代表性实物,整理调查工作中取得的资料,并妥善保存,防止损毁、流失。其他有关部门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应当汇交给同级文化主管部门。

7. 如何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评审标准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项目,应是具有杰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典型意义;或在历史、艺术、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学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一)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
(二)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三)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
(四)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
(五)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
(六)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二、保护措施
申报项目须提出切实可行的十年保护计划,并承诺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进行切实保护。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档: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
(二)保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
(三)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
(四)传播:利用节日活动、展览、观摩、培训、专业性研讨等形式,通过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的宣传,加深公众对该项遗产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共享;
(五)保护: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以保证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保护该项遗产的传承人(团体)对其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所享有的权益,尤其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
三、申报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申报主体为非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中央直属单位可直接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
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对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进行说明;
(三)保护计划:对未来十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进行说明;
(四)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如何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

8. 如何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

1.“分布区域、相关单位或个人”:指申报项目分布地,当前仍在传承该项遗产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分别列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0d\x0a2.“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x0d\x0a3.“传承谱系”:清传承脉络。自当代主要传承人上溯3-5代即可,再往上可作综合说明,不必详细列出谱系。\x0d\x0a4.“当前主要传承人”:分别列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单位、职业、从艺小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