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确认坏账的条件

2024-05-17 13:29

1. 应收账款确认坏账的条件

坏账的确认
(1)全额确认坏账损失的情况: 
 A、有确凿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不能收回。              
 B、有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C、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无法收回的款项。
(2) 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A、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B、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
 C、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特别是母子公司交易或事项产生的应收款项;
 D、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确认坏账的条件

2. 很早以前会计准则有没有规定应收坏账不确认递延?

根据题主描述,
税法规定,坏账准备不允许所得税前扣除,在以后期间实际发生时按实际发生的坏账扣除,故坏账准备增加不会使应纳税所得额减少。
补提了坏账准备,形成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以后如果核销坏账,则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假如到年末,无其他纳税调整,则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