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市失业保险

2024-05-07 14:03

1. 2019重庆市失业保险

社保由税务局统一征收会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国务院、人社部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社保征收工作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政策原文节选:《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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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市失业保险

2. 重庆2019年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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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当月提交资料并审核备案通过的话,次月就可以领到失业金了。一、重庆2017年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是多少?办理失业保险领取手续后可以领到保险金?【回答】:今年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为1050元/月,一般办完手续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发放。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1、城镇户口: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解除劳动合同原件等资料到街/镇社保工作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待遇领取手续。2、农业户口:申请人携带解除劳动合同书、失业保险参保证明、失业职工介绍信到社保分局办理失业登记并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失业保险待遇。

3. 2019年重庆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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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当月提交资料并审核备案通过的话,次月就可以领到失业金了。一、重庆2017年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是多少?办理失业保险领取手续后可以领到保险金?【回答】:今年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为1050元/月,一般办完手续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发放。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1、城镇户口: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解除劳动合同原件等资料到街/镇社保工作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待遇领取手续。2、农业户口:申请人携带解除劳动合同书、失业保险参保证明、失业职工介绍信到社保分局办理失业登记并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失业保险待遇。

2019年重庆失业保险

4. 重庆失业保险条例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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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实际缴费年限。劳动者中断就业,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金再就业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中断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之前的缴费年限不再计算,按重新就业之后缴费年限计算,但其重新就业之前应领取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为:(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的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5. 重庆失业保险金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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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失业保险办理完手续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发放。二、失业保险金由银行代为发放。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镇社会保障所办理失业保险手续(不能委托他人代办),次月25日前通过银行将本月已办理失业保险金发放给本人。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必须按月到镇进行一次审核、签字。2015年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金发放标准一类地区:875元万州、黔江、涪陵、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二类地区:805元梁平、城口、丰都、垫江、武隆、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办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办理材料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2、本人身份证明;3、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5、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1、失业人员原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2、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3、领取办法:失业保险金由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办理时限及地址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地点: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三村1号办理费用:不收费

重庆失业保险金新政策

6. 重庆社保 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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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为你代缴,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但不缴费也不计算缴费年限,退休时的待遇会降低。因此,领取失业金期间,最好自己缴纳养老保险。

扩展资料: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规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事业保险金领取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3、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4、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5、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6、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7、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参考资料:


7. 关于调整重庆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从9月1日起,全市执行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分为两类地区:
     一类地区: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县、荣昌县、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等25个区县。
     二类地区: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
     二、发放标准
     一类地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875元/月,二类地区调整为805元/月。
     三、资金渠道
     发放失业保险金所需资金,由各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不足部分按规定申请市级失业保险基金调剂。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 社保 、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精心组织,抓紧做好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各项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优化经办业务流程,提高受理和发放效率,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要加大对失业人员的管理服务力度,及时为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8月26日
     发文单位: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文  号:渝人社发〔2015〕175号
     发布日期:2015-8-28
     执行日期:2015-9-1

关于调整重庆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8. 重庆办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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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失业保险办理完手续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发放。二、失业保险金由银行代为发放。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镇社会保障所办理失业保险手续(不能委托他人代办),次月25日前通过银行将本月已办理失业保险金发放给本人。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必须按月到镇进行一次审核、签字。2015年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金发放标准一类地区:875元万州、黔江、涪陵、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二类地区:805元梁平、城口、丰都、垫江、武隆、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办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办理材料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2、本人身份证明;3、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5、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1、失业人员原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2、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3、领取办法:失业保险金由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办理时限及地址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地点: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三村1号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