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买房子只有70年产权

2024-05-19 20:45

1. 为什么我们买房子只有70年产权

这是一个新浪博客

第一,为了避免“豆腐渣”工程的后遗症祸害。俗话说“百年大计”,也就是说建房造桥这类工程属于百年大计。但是恰恰中国很多房屋质量属于“楼歪歪、楼脆脆”之流,很难达到百年大计的程度。如果将房屋产权定为100年,万一不到80年就发生“楼歪歪、楼脆脆、楼倒到、楼毁毁、楼塌塌”,怎么办?必然会有无穷的民事官司,而且很多年过去,当年的开发商估计早就倒闭或早就不存在、改行了,但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给楼歪歪们颁发鲁班奖、优质工程质量奖的可是政府部分,房主找不到当年开发商,完全可以找政府麻烦。所以政府为了规避远期的楼歪歪奉献,将房屋产权定为70年,要比定为80年和100年安全得多。万一房屋在第80年发生楼歪歪、楼脆脆,那时候房屋产权已经过期,对不起,就如过了报废期的汽车一样,过了产权的房子发生楼歪歪,政府部门完全可以爱莫能助。

 

第二,人生寿命有俗称“百年之后”。中国人有古语“百年之后”,也就是说人的寿命至多100年。一般来说,“三十而立”,一个人三十岁才基本能够经济独立,有条件买房。这样,你三十岁买房,住了70年,你也就是100岁。按照当下人均寿命是达不到100年的,但是70年后随着科技水平提高,中国人寿命有可能达到100岁。所以说,你三十岁买房,住上70年,你该死翘翘了。人死了,生不带了、死不带走,这房子吗?自然充公。所以,产权70年。 

 

第三,为了规避未来的拆迁补偿费过高代价。房屋产权是70年,但绝不是说70年后国家要强行收回,而是可以继续办理产权延期手续,房屋主还可以继续居住。但是,这个70年产权还是留下很多伏笔的,主要是可以规避远期拆迁补偿风险。中国当下属于发展中国家,城市建设、农村小城镇建设、农村状元化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可以想见,现在的房子很少会有一百年或几百年的居住时间的,随着城市人口不断上升,目前的刚建造大多楼房不久的未来势必会大量拆迁,代之以更高的楼层建筑,以弥补建房用地的不足。这样,房屋产权定为70年,等到70年后,政府需要拆迁时,可以大幅度的减少拆迁补偿。显然,一栋产权已经过期的房屋是不可能和一般房子一样补偿的。

 

第四,为将来的法制进程留有后手。随着法制建设的完善,法律对公民私人财产的保护将会越来越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这些都会导致将来的拆迁问题会是一个比较头疼的问题。为了规避一定的远期拆迁难题,70年的产权期限将会留有一种后手。给政府合法利用70年产权这个武器拔掉“钉子户”打下提前的伏笔。 

 

总之,尽管法律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是“房屋产权的70年标准”则严重的违背了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法制精神。产权70年的法律规定是一个“违宪、违背法治精神”的恶法,这个法律规定的立场不是人民,而是政府公权,它实质是“侵犯公民私有财产的恶法工具”。

 

可以想见,我们今天在全国各地可以见到一些历史名人故居,一些明清建筑、北京老胡同、苏州老房子等。也可以看出中国封建时代对私人财产的保护,要大大超过今天的法制社会。起码,封建皇帝们没有制定过什么产权70年的标准,所以,我们还能看到祖宗留下来的不仅仅是70年的,甚至还有700年的老房子、老古迹。世上最不道德的事情就是“毁人祖屋、挖人祖坟”,可是,这种失德之举却是我们这个口口声声“以德治国”的法制社会的当权者们最喜欢干的事情!

为什么我们买房子只有70年产权

2. 我们买的房子产权只有70年,70年后怎么办?

房屋产权70年后政府无偿收回

《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第25条规定,“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而《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于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则作出了“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或“出让人无偿收回”等约定。

我觉得是好事,那样房子就不会太贵,而是变成一次性消费品,就会很便宜。那样以后的人们就不用做房奴,可以更好的享受自己的人生,可以说是造福子子孙孙的政策。我相信国家是绝对不会损害人民的利益的。

3. 买房子的产权就70年,那70年过后怎么办?那这买的70年是不是等年于租了70?详细点,谢谢

您好,房子是有产权的,而产权又是有年限的,像我们住的房子,产权期限一般是70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性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是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也不同。住宅用地是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是40年。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所以根据这一条例,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权限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
  当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国家要收回土地使用权,那土地上的房子,又怎么办呢?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子还是属于业主的。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即使土地的使用期限到期以后,国家要收土地使用权,也要对土地上房屋所有权的价值进行评估以后,再进行补偿,不可无偿收回。
  律师补充到,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自动续期是有偿还是无偿,现在法律暂时还没有明确规定。即便是以后有偿续期,国家也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还有一些市民存在误区,房屋“产权”并不是从你买房之日计算,而是土地被拍卖后就开始计算。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年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
望采纳

买房子的产权就70年,那70年过后怎么办?那这买的70年是不是等年于租了70?详细点,谢谢

4. 为什么房子产权都是70年呢

中国房子的产权只有70年?看完总算明白了

5. 买的房子有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70年之后就不是我的房子了吗?

  事实上,我国《物权法》对于70年产权到期之后的后续问题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而对于届满之后的相关手续,第40条和第41条分别作出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产权到期后房屋仍属业主。70年产权指的是房屋所附着的土地的出让年限是70年,由此房屋相对应的年限也就成了70年了。房屋和土地在法律上是相对分离的两个概念,房屋的所有权永远都是属于购买人的,而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所以说,房屋产权到期之后房子毋庸置疑还是属于持有人的。只不过到期之后会存在土地使用权延期的问题,物权法规定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但是否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目前国家还没有成文规定。

买的房子有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70年之后就不是我的房子了吗?

6. 房子的产权是70年,那70年后房子怎么办呢?

1、所谓的70年产权,是国有用地出让期限(商品房)为70年,由于我国是采取地房一体,地随房走的政策,所以地的出让期限为70年就理解为了房屋产权只有70年。

2,70年到期后,依照物权法 149条第一款 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3、所以你无需担心房屋的产权问题,就是以后政府会不会70年一收税的问题。

7. 买房子的产权70年,那70年过后怎么办?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属谁。
我国《物权法》对于70年产权到期之后的后续问题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而对于届满之后的相关手续,第40条和第41条分别作出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产权到期后房屋仍属业主
“70年产权指的是房屋所附着的土地的出让年限是70年,由此房屋相对应的年限也就成了70年了。”有关律师说,房屋和土地在法律上是相对分离的两个概念,房屋的所有权永远都是属于购买人的,而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所以说,房屋产权到期之后房子毋庸置疑还是属于持有人的。

买房子的产权70年,那70年过后怎么办?

8. 请问房产产权70年,那70年后怎么办呢,是不是70年后房子产权就不属于我了。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现已明确,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征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