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如何做

2024-05-10 05:44

1. 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如何做

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是指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免税收益,否则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免税条件的情况下,是免税收益,否则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
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
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益。(该收益都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要点:
这里,我们要考虑主体情况,比如居民企业之间,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那里取得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我们也要考虑时间(12个月),12个月以上的才能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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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如何做

2. 企业的股息红利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吗

股息收入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并不是所有的股息收入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关于股息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股息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1、股息收入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并不是所有的股息收入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如果居民企业所得为来源于外国的、在中国境内设立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如果是在中国境外已经缴过税了的,可以在当期的应缴税额里抵免,具体抵免的限额应该是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应缴税额,如果在境外缴纳税额超过了抵免限额的话,按照规定,在之后的五年内,每一年抵免了在我国的应缴税额后的余额可以向以后的年度结转使用。      3、如果居民企业分得的股息和红利收益是从其控制的外国企业(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那里分得的,但是该收益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于境内已经缴纳的税额中有该所得要承担的那部分,则可以用来抵免居民企业境外所得税税额。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1、根据各项费用计算:企业所得税=企业应缴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2、根据利润总额计算: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不可免税额-可免税费)*税率。      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的两种计算方式。因此,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

3. 股息红利所得税

股利分红后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扩展资料
股票红利的市场特点有以下:
1、红利股票的变动可以给投资者带来很多的隐含信息,从不同层面去理解高分红的结果可能完全歧义。
2、企业管理层总试图维持一定的分红水平, 这种水平从长期看是公司可以达到和可以承受的。分红水平的高低,不过是所有者、管理者和公司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在重复博奕中的均衡结果,而高分红则往往不过是杀鸡取卵式的一次博奕的均衡结果。
3、Elton和Gruber于1970年进行了股票市价和分红水平之间相关关系的调查,结果没有发现两者之间明显的相关性。Black和Scholes1974年进一步证明高分红不意味着高股价,低分红也不意味着低股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利股票

股息红利所得税

4.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股东年终利益分红,红利个人所得税率为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5.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答:股东年终利润分红,红利个人所得税率是20%。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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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6.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税:红利所得税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条款,个人因持有中国的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按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税是指对上市公司的分红征税。对一年以上的长线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月以内短期买卖的投资者加倍征收股息红利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是指以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规定)税率计算的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7. 股息红利利息所得应以什么为应纳税所得额

股息红利利息所得应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每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一每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

股息红利利息所得应以什么为应纳税所得额

8.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是指以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规定)税率计算的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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