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行:8月25日起对个人 房贷统一转换为LPR定价

2024-05-20 14:56

1. 五大行:8月25日起对个人 房贷统一转换为LPR定价

8月12日,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和邮储银行五家国有大行同时公告,将自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公告同时明确,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相关渠道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央行此前公告,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商业银行应自2020年3月1日起与存量贷款客户正式切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原则上存量贷款利率定价基准切换工作要在2020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根据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的转换规则,转换后的定价基准有两个选择:LPR或固定利率。具体选择哪种,可由借款人与银行协商确定。但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这条同样是要保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合同切换前后的水平不变。
此次存量商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定价基准切换为LPR后,对个人利息支出而言,至少未来一年并无变化。但需要注意的是,新发放的住房贷款利率可以每年有一次根据最新LPR报价的调整机会。不少分析指出,长期看,全球低利率环境将在未来长期持续,对减少借款人的综合利息支出或是利好。(孙璐璐)

五大行:8月25日起对个人 房贷统一转换为LPR定价

2. 重磅!8月25日起,个人房贷统一转为LPR定价

今年3月1日,备受瞩目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正式拉开帷幕。对于有房贷的人来说,可以选择固定利率,也可以选择LPR,LPR会随着市场的利率波动而变化。按央行规定,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原则上要在8月31日之前完成利率定价方式转换,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8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五家国有大行均发布公告称,将于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客户本来就是要转换为LPR,银行统一处理将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如果更青睐固定利率,由于距离银行批量转换为LPR还有10多天时间,可在选择在这个时间段进行操作,或者自动转换后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
另一家国有银行交通银行则在7月20日就发布了浮动利率房贷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的公告,于2020年8月21日对尚未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统一调整为LPR浮动利率加减点方式。
据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多家大中型银行推出存量房贷批量转换。广发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行房贷自动转换LPR从8月10日到8月20日,客户会收到相关短信,如果不愿意接受转换的话,可以在短信上进行取消。”
银行更倾向于客户选择LPR
按照央行此前通知,LPR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转换。
LPR具体怎么转换?转换规则指出,一是贷款定价统一转换为参考LPR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二是转换后的贷款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多位受访的购房者向记者表示,未来利率下行是大概率的趋势,因此已经选择了LPR转换。但也有部分受访者表示,与动辄20、30年期限的房贷相比,一两年的LPR利率影响有限,应该从中长期角度出发,考虑利率长期变化趋势。
“是否选择LPR,是客户自己选择的,但对于银行而言,会偏向于让客户选择LPR。”一家国有大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比如现在要给一些房贷客户打电话通知是否办理转换,如果是企业贷款,也会和对方商量,要签署自愿协议。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当前利率下降更多是倾向于1年期LPR利率,由于国家政策是保持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因此5年期以上LPR利率水平下降幅度有限。中长期LPR走势受到经济形势、通胀水平、就业情况、国际收支状况等多因素影响,目前难以预测。
一位银行业内部人士则表示,虽然无法预测未来LPR的具体走势,但市场化利率和总体经济环境息息相关,经济环境好,LPR可能走高,但同时大家还款能力也会增强,反之亦然,因此从抗风险的角度来看,LPR可能更好一些。

3. 房贷利率今起挂钩LPR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新规今起执行


房贷利率今起挂钩LPR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新规今起执行

4. 8月25日起 各大行将个人住房贷款调整为LPR

中国银行发文
中国建设行发文
中国农业银行发文
中国工商银行发文
中国邮政银行发文
01/公告内容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储银行等8月12日发布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公告显示,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转换规则,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若客户不接受批量转换,可于一定日期前自主转换;批量转换完成后,如果客户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自助转回或协商处理。
根据人民银行此前发布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以工行发布的《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为例,工行明确的批量转换范围为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但以下贷款除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即原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早于下一次重定价日期的贷款;固定利率贷款;公积金个人贷款;经与公积金中心协商不转换的个人住房公转商贴息贷款;已参考LPR定价的个人住房贷款;当前逾期贷款。
关于批量转换规则,工行表示,为简化客户操作,将参照银行业普遍做法,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以下规则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
一是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值可为负值且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二是重定价日调整为贷款发放日对应日,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上述加点值重新计算确定。如定价基准转换日与调整后的重定价日相同,则转换日当天不进行重定价,贷款自下一个重定价日重定价。
工行称,若客户不接受上述批量转换规则,可于2020年8月24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贷款经办行等渠道进行自主转换。批量转换完成后,如果客户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记者注意到,同为国有大行的交行的批量转换工作开始得更早一些。此前的7月20日,交行发布《交通银行关于浮动利率房贷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的公告》称,为简化客户操作流程,将参考银行业普遍做法,于2020年8月21日对尚未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

02/相关内容
LPR是什么?  
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PrimeRate),反映的是商业银行对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各金融机构应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目前,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LPR市场化程度较高,能够充分反映信贷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使用LPR进行贷款定价可以促进形成市场化的贷款利率,提高市场利率向信贷利率的传导效率。  LPR由18家银行各自报价,然后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再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出一个加权平均值,向0.05%的整数倍就近取整数计算得到最终LPR,于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9:30公布。

LPR定价示例:  
假设借款人甲某买房时享受了贷款基准利率打九折(下浮10%)的优惠,贷款日2015年8月1日,期限是20年。转换前实际执行利率是4.9×(1-10%)=4.41%,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根据转换时点利率保持不变原则,这笔房贷的加减点数为4.41%-4.8%=-0.39%,即减39个基点。  此后直至这笔房贷偿还完毕为止,这个加减点数都保持不变,房贷利率将随着5年期以上LPR的变动而变化。  今年LPR曾在2月、4月两度“降息”,其中5年期以上LPR累计下行15个基点,至目前(7月20日)最新一次报价为4.65%。  假设甲某贷款重定价日在明年1月1日,若到今年12月,LPR报价仍延续现有利率,则明年他可享受的贷款利率为4.65%-0.39%=4.26%,维持一年。  以100万贷款本金、30年等额本息的按揭贷款计算,月供可省约90元,全年节省1080元。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5. 央行发布了最新的LPR利率,房贷利率也随之调整


央行发布了最新的LPR利率,房贷利率也随之调整

6. 房贷“巨变”!今天起,通通转为“LPR”

8月12日,国有5大银行均发布了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的公告,公告称,将于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LPR条件但未办理LPR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
     
 
  
  
 什么意思?就是说从今天开始,只要你的房贷符合LPR转换条件而你还没选择是否转换的,不需要你同意,银行将自动帮你转换成LPR。
  
 很多网友就说了,银行这是公然违约,是出尔反尔,这是强制转换是不合法的。
  
 这种说法成立么?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银行的这种做法让很多老百姓很反感,这种反感一方面源于银行的单方面变更合同,另一方面源于银行多年以来在老百姓心中的就是“地主”的形象,类似于“吸血鬼”的存在,又怎么会主动做有利于老百姓的事。
     
 然而,这次,很多人可能真的想错了,LPR转换或许是有利于绝大多数老百姓的。
  
 央行规定,2019年12月31日以前存量活动利率贷款原则上要在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完成利率定价方式转换。
  
 也就是说,不管房贷要转换成哪种方式,你都必须要在8月31日之前完成选择,而在8月以前,仍然有很多购房者没进行房贷转换,银行虽然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宣传,但是很多人仍然是不买账的。
     
 
  
  
 而银行做出的对未进行房贷转换的通通转换为LPR的决策或许真的是从老百姓的利益出发的,他们认为转为LPR是对老百姓有益的。而且也并没有对这种转换进行最终确定,只要你不想转为LPR,仍然可以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转为固定利率。
  
 为什么银行对未进行转换的房贷通通转为LPR呢?因为能不能达到少还利息的目的,与原来的房贷是多少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只是看LPR是升是降,如果LPR下跌,房贷利率就会下跌,LPR上涨,房贷利率自然也就上涨。从这个角度来看,房贷LPR转换是有风险的。
  
 
  
     
 
  
  
 然而,LPR的走势其实是有迹可循的,上世纪的90年代,我国的贷款基准利率接近10%,2007年下降到7%,2019年12月5年期LPR下降到4.8%,30年的时间下降了5个百分点。
  
 从今年起,4个月的时间,5年期LPR又下降了1.5个百分点,并维持了4个月保持不变。
  
 不管从短期看还是长期看,LPR下跌的走势都很明显。另外,对比欧美以及一些发达国家,我们的贷款利率仍然处于高位,很多发达国家利率已经跌破1%,美联储也在0利率附近徘徊,而日本已经进入负利率时代。
  
 可见,国内LPR下降空间仍然很大。
     
 
  
  
 我国的贷款大部分都投入了房地产市场,但我们都知道,靠房地产中国变不成发达国家,支撑一个国家发展的永远是实体经济。央行已经明确表示,未来的信贷资金将向实体经济倾斜,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8月6日发布《2020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要求发挥货币信贷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而降低利率,有利于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经历了“黑天鹅”事件,全球经济受到严重影响,中国也不例外,这时候通过发挥信贷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更显而易见。
     
 
  
  
 可见,降息的势头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会持续。
  
 LPR转换是国家决策,从金融宏观调控的角度来讲,它是从国民利益出发的,大家大可不必担心。退一万步讲,即使未来LPR上涨,亏的是绝大多数人,并不是只有你自己。何况,LPR大概率是下降的。
  
 还有,会不会有另外一种可能,国家大力促成LPR转换,是为了降房价做好铺垫,通过少还房贷利息降低贷款买房人的损失。虽然没有多少,但最起码是个安慰,起到安抚人心的作用。对于当今的房地产市场,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所以,房贷LPR转换大概率是件好事,大家大可不必担心!

7. 央行调整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较LPR减20个基点

5月15日,据央行网站消息,央行联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一份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通知指出,上述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的调整,是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央行提到,在全国统一的贷款利率下限基础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央行调整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较LPR减20个基点

8. 央行调整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 较LPR减20个基点

(记者 袁秀丽)5月15日,据央行网站消息,央行联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一份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通知指出,上述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的调整,是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央行提到,在全国统一的贷款利率下限基础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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