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能托管公募基金么

2024-05-17 16:34

1. 券商能托管公募基金么

您好,券商是可以托管公募基金的,目前根据市面上东北证券成为继东兴证券、湘财证券之后,年内第三家申请基金托管资格的券商。截至目前,排队申请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券商有7家。基金托管人,是指完全独立于基金管理机构、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实收资本达到相当规模、具有行业信誉的金融机构。随着资管新规的落地,居民财富管理的重新配置,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规模不断壮大,成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机构业务也成为券商发力转型的重点,获得基金托管人资格,可以助力券商机构业务快速发展。【摘要】
券商能托管公募基金么【提问】
您好,券商是可以托管公募基金的,目前根据市面上东北证券成为继东兴证券、湘财证券之后,年内第三家申请基金托管资格的券商。截至目前,排队申请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券商有7家。基金托管人,是指完全独立于基金管理机构、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实收资本达到相当规模、具有行业信誉的金融机构。随着资管新规的落地,居民财富管理的重新配置,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规模不断壮大,成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机构业务也成为券商发力转型的重点,获得基金托管人资格,可以助力券商机构业务快速发展。【回答】

券商能托管公募基金么

2. 券商可以从事私募股权基金托管业务吗

私募股权资金交由第三方托管是监管部门的基本要求,在潜意识里我们都会理所应当的把银行当作默认受托方。那么,除了银行之外,还有没有机构可以从事私募股权基金资金的托管业务呢?活跃于资本市场的券商是否可以呢?事实上,答案是肯定的。下面跟天使客具体来了解一下吧,看看有哪些券商具有此资质,了解下最新相关信息。

  已有消息称证监会机构部下发了迅速腾空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不仅对“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内涵做了明确,同时表示证监会拟适时出台《证券公司主经纪商服务指引》,在该指引出台前,拟不再新增相关众多创造综合服务试点。目前券商的整个私募服务托管业务规模已达8000亿元,这也意味着,在新规出台空间前的这段过渡期内,这块8000亿元的蛋糕或被重新划分。

3. 如何取得券商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资格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基金托管资格审核流程》,其审核重点为申请人的结算模式、人员配备、部门设置、软硬件配置、托管业务系统等,具体业务由证监会基金机构监管部负责,审核通过后由证监会基金机构监管部出具《关于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
但根据【2014】1172号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部部函《关于做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资格及客户资金支付消费服务监管工作的函》,证监会以行政委托方式将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资格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委托给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行使。
2014年9月9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向各证券公司发出证保发【2014】95号文件,明确由其行使私募基金综合托管行政许可的受理、评估、核准。核准后出具证保函〔201X〕XX号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关于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无异议函》。
一、券商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证券基金托管银行,也就是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券商私募基金托管人的职责是什么?
依据我国《基金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法定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如何取得券商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资格

4. 私募基金托管人可以是券商么

私募股权资金交由第三方托管是监管部门的基本要求,在潜意识里我们都会理所应当的把银行当作默认受托方。那么,除了银行之外,还有没有机构可以从事私募股权基金资金的托管业务呢?
活跃于资本市场的券商是否可以呢?事实上,答案是肯定的。
下面跟天使客具体来了解一下吧,看看有哪些券商具有此资质,了解下最新相关信息。
已有消息称证监会机构部下发了迅速腾空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不仅对“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内涵做了明确,同时表示证监会拟适时出台《证券公司主经纪商服务指引》,在该指引出台前,拟不再新增相关众多创造综合服务试点。目前券商的整个私募服务托管业务规模已达8000亿元,这也意味着,在新规出台空间前的这段过渡期内,这块8000亿元的蛋糕或被重新划分。
一、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上述机构或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一是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二是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三是利用基金财
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四是侵占、挪用基金财产:五是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
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六是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七是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八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
他不正当交易活动;九是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私募基金的托管银行需要有什么资质或要求吗?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证券基金托管银行,也就是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该没有专门的牌照,一般做的比较大的银行也都能满足上面这些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三条担任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二)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谁知道如何办理证券公司购买的基金的转托管

  是办转托管手续。 如果你是通过场内买的LOF或者ETF,转托管的方法就和股票的转托管方法一样。 如果你是通过场外认购或申购的,就比较麻烦一点:
  1、每个代销券商都有一个3位的代销号码(可以理解为席位号),你需要知道转出方的代销号码;
  2、由于有基金代销资格的券商不一定代销你所持有的基金,因此,能不能转还需要到转入方的券商去问;
  3、不同的基金有不同的转托管方式,一般有两类:一是转出的同时转入到一个托管销售机构处,另一类是转出和转入分两步走,即转出时会转到基金公司的公共托管号上托管,到转入时再从基金公司的公共托管帐号转出到托管券商处,具体得咨询。(其实后者就象撤销指定,但在基金业务中都叫做转托管,主要差别就是指定交易时,一个证券帐户只能在一席位上开户,而托管则可以在N个席位上开户);
  4、有些基金公司要求你在做转托管时,必须要求你先到转入方开基金交易帐户(相当于炒股用的资金帐户,但如果转入方在外地就比较麻烦了),才能做转托管的业务;
  5、有少数基金现在不能转托,当然这一般是货币基金。

谁知道如何办理证券公司购买的基金的转托管

6. 券商私募基金托管资格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证券基金托管银行,也就是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目前已获得的券商私募基金托管资格
依据《基金法》第33条“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看出,基金法并未区分公募、私募基金托管人,而是对托管人采取行政许可核准制度。因此,国信证券建议,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审核托管人的托管资质。
根据证监会2016年4月22日公布的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已取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除商业银行外,还有14家。对于未取得证监会许可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券商,其目前为私募基金机构提供的产品备案、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等服务,仅仅属于证券经纪业务的延伸,不能对外宣称其能担任私募基金托管人。此外,证监会机构部已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对目前券商开展的私募基金综合服务业务进行评估,拟适时出台《证券公司主经纪商服务指引》,在该指引出台前,拟不再新增相关综合服务试点,避免该业务与现行须经行政许可的基金托管业务被部分机构混淆,也意味着私募基金综合服务试点业务将定格在目前的59家券商。

7. 私募基金托管人为券商的有哪些

获得基金托管资格券商:海通证券获得基金托管资格,他不仅是首家获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券商,也是首家获得基金托管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此外,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兴业证券8家券商也获得基金托管资格。
一、什么是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管理人日常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独立开设基金资产账户,依据管理人的指令进行清算和交割,保管基金资产,在有关制度和基金契约规定的范围内对基金业务运作进行监督,并收取一定的托管费。
所谓基金托管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及托管协议约定,在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职责的当事人。基金托管人由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三条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
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私募基金是否一定要进行基金托管?
除基金合同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因此,基金托管并不是必须的。
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向投资者披露的基金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

私募基金托管人为券商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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