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2024-05-11 22:15

1. 什么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出境定居;偿还房贷;家庭享受低保;失业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什么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2.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法律分析:1、对于用于购买、翻建、建造、自有住房的是具备提前公积金的;2、退休、离休的有效提取凭证;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4、预备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预备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6、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者预备支付房租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 在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取额度:购买时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间隔满13个月),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出付款票据金额,且限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提取额度;
建造、翻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票据金额,且账户保留6个月的余额,限建房行为发生起1年内提取;
大修时截至现场核查日期,可以提取职工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大修住房支出的累计票据金额。
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本息
提取额度:在发生还贷之日起12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大于上一年度还款本息总额,提取间隔须满12个月;
商业贷款提前结清和部分提前还款提取时,能提取至提前还款当日之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储金额,但不得超出还款金额,限还款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取。
内转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余额直接冲抵贷款本息,不可提取现金)
提取额度:本人、配偶账户总余额整万元以上
支付房租
租住公租房的,每半年或一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日之前6个月或12个月实际支付的租房费用。
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半年或一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日之前6个月或12个月实际支付的租房费用。城市区家庭月提取额不得超过800元,单身月提取额不得超过500元;县(市、吉利区)家庭月提取额不得超过450元,单身月提取额不得超过300元。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日之前12个月和申请日之后12个月实际支付的物业管理费用;
物业费参照我市物业管理部门普通住宅小区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办理审核;
每户每月提取最高不超过200元。
支付5年以内新建住房装修费
提取额度:只适用于提取申请人家庭一套自住住房基础装修,提取标准按照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办理审核,建筑面积上限为144平方米,不足144平方米按实际面积计算,一户只限办理装修提取一次。
二、销户类提取
●退休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2年
●职工死亡
●宣告死亡
●出境定居
以上情况均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全部金额。
三、其他类提取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超过上年度最低生活标准总额的50%。
●身患重大疾病
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发票总费用扣除单位或医保承担部分后的个人承担部分费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提取额不足个人承担部分的,可以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因地震、火灾、泥石流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住房损毁的家庭
提取额度: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重建和修复所需费用总额(扣除各项保险赔付的个人承担部分费用)。

在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

4.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出境定居;偿还房贷;家庭享受低保;失业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公民购买了住房公积金,在购房、装修、租房、退休、出境定居、参保人死亡等情况下都是可以到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各地对于公积金使用和提取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还得咨询参保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公积金提取情况,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以北京为例子,当地发布《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南》(1)可了解到,在以下的情况可以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进行使用:
1.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
2.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支付上述两种住房首付款;
3.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
4.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
5.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6.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
7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
8.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
9.租房提取;
10.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大修、翻建、自建自住住房;
11.职工退休销户提取;
12.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
13.特殊事项销户提取。
(二)以杭州为例子,当地发布的《公积金提取条件》(2)明确,当地对于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消费类和非住房消费类
1.住房消费类包括: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②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③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2.非住房消费类
①离休、退休(退职);
②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③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④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⑤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⑥出国、出境定居;
⑦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二、根据实际情况,现阶段对于购房、装修、退休、死亡、出过定居等情况都是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的。对于解除劳动关系就并非可以立刻提取公积金,例如北京对于本市劳动者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还需提供新单位的劳动合同才可以申请把公积金提取或者转移,而对于非当地户籍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直接申请提出公积金。
由于各地对于公积金提取条件政策不同,具体还需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准。
引用资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南》.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提取条件》.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6. 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

法律分析: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常见的方式有买房、租房、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特定情况。

具体如下:

1、个人缴存公积金,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

2、商业贷款购房,应携带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账户余额的申请。

3、在本市租房,可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无房证明等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住房。

4、离休、退休,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时需携带离(退)休证明原件或由区(市)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原件。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6、出境定居,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7、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8、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或以上,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9、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搬离本市,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10、本人或亲属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11、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12、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其公积金余额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8.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规定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偿还房屋贷款,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