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的资金期限

2024-05-09 15:59

1. 法院冻结的资金期限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2004年1月4日法释[2004]15号发布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法院冻结的资金期限

2. 法院冻结资金账户多久解冻

一般来说的话是六个月内。根据相关法条的第二十九条可以知道: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拓展资料: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3. 法院冻结公司账户期限是多久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1、如果保全申请人同意解冻的,法院可以随时解冻。2、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法院可依法解冻。3、法院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最长为一年,如果超过一年未办理续行保全手续的,即行解冻;如果续行保全手续的,则继续冻结。一、公司账户被冻结要解封要多久:1、人民法院冻结资金帐户、证券帐户的期限为三个月。期满未申请继续冻结的,冻结自动解除。2、冻结期满后需要继续冻结的,申请人应当在期满之日的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继续冻结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期满前作出是否继续冻结的裁定。3、按照最高院的规定,法院冻结银行账户有期限为6个月,可以再延长3个月,也就是最长是9个月。4、银行账户被冻结后,要及时按法律通知履行法院判决。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可以强制扣划至法院账户。二、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人民法院冻结财产的规定1、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2、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法院冻结公司账户期限是多久

4. 法院冻结公司账户资金

  股东是公司成立的时候在工商局登记的公司投资人叫股东,而公司的债权人是借款给公司的人,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是投资股份关系,参加公司利润分配,公司的债权人与公司的关系是借贷关系,不是投资股份关系,公司破产的时候,作为债权人应当通过法院登记,参与公司破产清算获得债权补偿,除非你登记的时候公司破产清算清偿已经结束,你晚了,才会拿不到钱的。
  至于如何优先拿钱,建议看看下面的:
  根据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一顺序);
  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二顺序);
  ③普通破产债权(第三顺序)。
  在计算第一顺序的债权分配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按顺序清偿的规则。破产法规定分配顺序的意义在于,依据一定的法律政策确定不同类别的请求权人的受偿顺序,使顺序在先的请求权人能够优先于顺序在后的请求权人获得清偿。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按顺序清偿必须遵守如下规则:
  ①首先清偿在先顺序的债权。
  ②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
  ③对每一顺序的债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足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例如,清偿第二顺序债权后剩余的破产财产为10万元,第三顺序债权总额为100万元,则按每10元债权偿付1元的比例进行清偿。
  ④按比例分配后,无论是否有未获分配的下一顺序债权,破产分配均告结束。例如,在清偿第一顺序债权后,剩余财产不足清偿第二顺序债权,则第二顺序债权按比例清偿后,结束破产分配。

5. 法院不可以冻结15项资金账户

1、因存款或者账户的特殊性质不得冻结扣划的;2、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备付金不得冻结扣划;3、社会保险基金不得冻结、扣划;4、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得冻结、扣划;5、国库库款不得冻结、扣划;6、资金的专属性而一般不得冻结扣划;7、“工会经费集中户”不得因企业欠债冻结扣划;一、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二、涉案银行账户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不得冻结:1,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2,特定非金融机构备付金;3,封闭贷款专用账户(在封闭贷款未结清期间);4,商业汇票保证金;5,证券投资者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存款保险基金、信托业保障基金;三、法院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依法冻结存款等账户资金:1.诉讼前或者诉讼中,一方申请对资金账户进行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依法冻结账户。2.判决生效后,执行程序中,法院可以依据职权或者当事人的申请,冻结被执行人的资金账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法院不可以冻结15项资金账户

6. 法院冻结账户的期限是多久呢?

如果我公司一直不还钱的话,法院可以无限期冻结吗?如果不可以,最长期限是多长时间? 王律师: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还可以延期三个月。 相关知识——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7. 法院冻结部分资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1、法律判定的账户冻结,银行是不会自动解冻的。
2、如果原告不知你的其他账户,是不会影响到你其他银行卡里的资金的。您可以到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法院冻结部分资金怎么办

8. 法院冻结部分资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
1、法律判定的账户冻结,银行是不会自动解冻的。
2、如果原告不知你的其他账户,是不会影响到你其他银行卡里的资金的。您可以到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