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4-05-12 18:23

1. 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出境定居;偿还房贷;家庭享受低保;失业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 什么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常见的方式有买房、租房、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特定情况。

具体如下:

1、个人缴存公积金,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

2、商业贷款购房,应携带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账户余额的申请。

3、在本市租房,可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无房证明等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住房。

4、离休、退休,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时需携带离(退)休证明原件或由区(市)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原件。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6、出境定居,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7、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8、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或以上,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9、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搬离本市,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10、本人或亲属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11、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12、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其公积金余额

3. 什么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只有买房的时候才能提取吗?下文为您介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的提取;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的提取;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时的提取。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比例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目前一般为10%-15%;
(四)职工享受缴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五)离退休;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七)出镜定居;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果确定自己符合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又该如何去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
(二)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的发票;
(三)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
三、提取公积金要交哪些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二)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四)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五)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六)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七)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九)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十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十二)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十三)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什么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 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能提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情况可以办理公积金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一、公积金减少怎么办啊
可以在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二、公积金提取完满6个月还没结账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为:(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申请人应是产权人、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提取有效期限为产证发证日起6个月);(二)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适用于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或城镇私房);(三)离退休或者到达法定的离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四)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五)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六)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七)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结清提取有效期为结清之日起3个月,结清时已使用公积金的除外);(八)重复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合并;(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办理提取手续;(十)职工因下述三种情况: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患重病、大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从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十一)职工因下述三种情况:享受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住房且月房屋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三、公积金现在取出来可以吗?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第十一条规定: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十一)情形的,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第十二条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5. 什么情况下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例,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可以进行办理公积金金额的提取:1、申请人为离休或者退休的;2、申请人处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用人单位已经终止了劳动关系的;3、申请人确认出境定居的;4、申请人确认要调出本市或者户口确认迁出公积金缴纳的城市的;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已经满2年并且没有再就业的;6、员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则该员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7、申请人购买商品房、或者建造住宅、翻建自住房、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8、申请人申请提取公积金用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9、申请人生活困难,并且已经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什么情况下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6. 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7.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成都文谚财务文老师:17790288660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
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
2、如果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所谓同一行政区划,即具有唯一且相同的,由国务院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即身份证号码前6位。
3、值得注意的是,离职的时候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定要记得去单位取出离职证明,而且一定需要企业的公章。建议大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尽量避开人群高峰。否则,等号就会浪费很长时间,比较麻烦。离职后这种方式取公积金,一旦以后要买房子,就会影响公积金的缴纳时间。

扩展资料: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参考资料:公积金提取百度百科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8. 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出境定居;偿还房贷;家庭享受低保;失业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