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国际投资?概念具体内容是什么?

2024-05-11 17:33

1. 什么叫国际投资?概念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投资的概念   投资是把资金直接或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  二、投资的意义  ①投资是企业获得利润的前提 ②投资是企业求生存和求发展的必要手段 ③投资是企业降低风险的重要途径  三.投资的分类  ①按投资回收期限的长短,投资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②按投资的方向,投资可分为对内投资与对外投资。 ③按投资的方式,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 ④按照投资者的权益不同,可分为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 ⑤按照投资的目的不同可分为增加收益的投资与扩大股权的投资; ⑥按照投资所起作用不同可分为战略性投资与战术性投资等。    第二节 企业对内投资的形式 对内投资的形式是指将筹集的资金投资于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各项经济资源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形式有: 一、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  2.短期投资  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  包括各种短期股票、短期债券和其他短期投资。  只有企业在短期内出现过量的现金时,才将其用于短期投资。其目的在于: ①储备支付能力。 ②增加闲置现金的收益。    3.应收款项  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活动为客户提供商业信用所形成的应收而未收的款项称为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 使用应收款项投资的原因: ①有利于企业扩大销售和提高市场占有率; ②有利于企业降低过量存货以减少资金占用和节约其保管费用; ③有利于取得期货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存货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  包括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为保证生产、销售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增加收益,企业对内投资时安排一定数额的存货是必要的。  缺点:①增加存货储备会增加营运资金占用,       ②会增加存货损失及其保管费用,       ③在存货的市场价格下降时还会带来降价损失。    二、固定资产 从投资的目的来看,固定资产包括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生活福利用固定资产两部分。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作用的各项固定资产称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①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物资技术基础, ②是企业获取收益的重要保证,企业对内投资时,往往优先安排。  2.生活福利用固定资产    企业逐步摆脱社会负担,生活福利用固定资产方面的投资将会减少。    三.无形资产  1.概念及范围  企业拥有的没有实物形体但能获得收益的资产称为无形资产,主要内容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专营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2.目的或优点  ①无形资产是一种使用特权,如场地使用权、租赁权,拥有这种特权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②无形资产是一种技术特权,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拥有这种特权有利于企业保持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的领先优势; ③无形资产是一种获利特权,如专营权、商标权、著作权、商誉,拥有这种特权有利于企业获得超额收益。  3.不利或缺点  无形资产投资的风险大,这不仅因为无形资产投资往往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和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更重要的是因为这类投资的成功率比较低。    第三节 企业对外投资的形式 企业对外投资的形式有多种,按照一定的标准分类,直接投资可分为:收购与创建、独资与合资、分公司与子公司;间接投资可分为股票与债券。 一、收购与创建 按投资的法定程序不同,对外直接投资的形式有收购和创建两种。投资购买现有企业的股份或者现有企业,这种投资形式称为收购;投资设立新的企业,这种投资形式称为创建。  1.收购的优点  (1)能尽快在国内外形成新的生产能力; (2)能尽快在国内外占领新的销售市场; (3)能尽快扩大产品种类和开拓新的生产经营领域; (4)能获得被收购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经验和品牌商标; (5)能获得稳定的货源; (6)投资额比较节省,特别是在低价购买不盈利企业或趁股价暴跌之机收购企业的场合,其投资额比创建会降低很多。  2.收购的弊端  (1)投资规模和企业地址难以达到投资者的目标。 (2)企业管理难以规范。 (3)失败率高。  3.收购与创建的选择   投资者在收购与创建之间作出选择时,既要考虑投资利润因素,又要考虑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因素。    二、独资与台资 1.合资的优点  (1)能获得更大的财力、科研能力和物力方面的资源; (2)能获得新的销售市场; (3)能获得当地的管理经验; (4)能利用当地投资者熟悉投资环境的优势降低投资风险; (5)能得到东道国政府的政策优惠; (6)能减少或者避免东道国民族主义排外情绪所造成的损失。  2.合资的缺点  (1)投资者对合资经营企业没有完全控制权(有些东道国政府规定,国外投资者在当地子公司中的股份不得超过49%),很难实现其投资意图; (2)投资各方在企业经营管理、利润分配、原材料和产品的进出口等方面容易发生分歧; (3)投资者将让出部分生产技术,营销管理经验; (4)不能通过内部转移价格合理避税。  3.影响选择独资与合资的因素  A.内部因素: (1)在技术、产品、销售和经营管理方面的优势越大,投资公司对股权的要求越强烈,因此,采用独资这种投资形式的可能性越大;否则,宜采用合资形式。 (2)产品品种集中的公司,采用独资形式比较有利,这样可以避免因合资生产产品在出口市场上“撞车”的现象;执行产品多样化战略时,可采用合资形式。 (3)财力和资源充裕的投资公司,宜采用独资形式;否则应采用合资,这样更有利于利用当地资源。  B.外部因素: (1)如果东道国不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那么,投资公司就只能选择合资。 (2)如果东道国市场竞争激烈,以东道国为销售市场的直接投资宜选择合资。 (3)东道国有经营能力和工作效率较强的合作者宜选择合资形式。  4.所有权结构的安排  独资与合资,以及投资额在合资中所占的比重,均属所有权结构问题。 投资公司在安排所有权结构时,必须全面了解和深入研究以下事项: (1)不同所有权结构的利与弊; (2)投资公司进行直接投资的目的和实力; (3)东道国合作者投资的目的、优势和提供的条件; (4)东道国有关法律和市场环境。    三.分公司与子公司 1.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1)分公司只能是独资的经济组织;而子公司既可以是独资的、也可以是合资的经济组织。 (2)分公司是投资公司的派出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其经营活动全部由投资公司所控制;子公司则不是投资公司的派出机构,而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但投资公司对子公司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权(有人把投资公司称为一级法人,把子公司称为二级法人)。 (3)分公司不是民事主体,法律责任由投资公司承担;而子公司则是民事主体,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法律责任应由自己承担。 (4)分公司在经济上由投资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子公司则由投资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5)分公司的利润应全部计入投资公司的利润总额;子公司独立缴纳所得税,只向投资者分配股息(或利润)。  2.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比较与选择  A.考虑因素: (1)缴纳的税款不同。 (2)享受的政策优惠不同。 (3)对外业务披露不同。  B.结论: ①一般来说,在投资规模较小、对国际投资环境又不很熟悉的情况下,最好选择商业性的分公司,因为这样有利于投资公司了解和熟悉国际投资环境,探寻发展道路。 ②在投资规模较大、对国际投资环境比较熟悉的情况下,则可以选择生产性的子公司,这样更有利于投资公司向国际化经营方向发展。    四.股票与债券 (一)股票投资   1.股票投资的优点有: (1)投资收益高。 (2)能降低购买力的损失。 (3)流动性很强。 (4)能达到控制股份公司的目的。  2.普通股票的缺点是投资风险大: ①普通股票的行情受企业财务状况、市场利率、经济政策、政治变动、股民心理、投机者干扰等许多因素影响,很不稳定; ②普通股股利分配在优先股之后,当股份公司收益下降时,股东获得的股利会减少,甚至承担亏损责任; ③公司破产清算时,普通股股东对投资额的求偿权在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甚至无剩余财产求偿。  3.长短期股票投资的选择 ①短期投资以获取股利和股票买卖差价为目的,不应冒风险将大量资金投资于某种股票,而应将资金分散投资于多种能随时变现的优质股票,以利降低风险,提高收益。 ②长期投资以实现参与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控制股份公司为目标的,应集中大量资金投资于目标公司的普通股票,使投资额达到目标公司股本的一定比例,从而实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  (二)债券投资  1.债券投资的优点: (1)投资收益比较稳定。 (2)投资安全性好。  2.债券投资的缺点: 债券投资公司不可能达到参与控制发行单位业务活动的目的。  (三)股票与债券的选择   ①敢于冒风险、追求高收益和力求扩充实力的投资公司应选择长期普通股票进行投资; ②不愿冒风险而又想获得稳定收益的投资公司应购买债券投资,必要时可购买一些优先股票或短期普通股票,以利实现证券的最佳组合。    第四节  投资决策分析方法    一、       投资项目的现金流量(2003年新增) 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原始投资 原始投资即开始投资时发生的现金流量。 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产投资、投资的机会成本、其他投资费用以及原有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 (二)各年的现金净流量 各年的现金净流量=各年的现金流入量-各年的现金流出量 (三)终端现金流量 终端现金流量是指项目寿命终结时所发生的现金流量,包括固定资产的中途变价收入或期满收回残值、收回原垫支的流动资金等,表现为现金的流入。   二、投资决策分析的常用方法 (一)投资回收期法  1.若各年的现金净流量相等 投资回收期(年)=投资总额÷年现金净流量 现金净流量=项目每年获得的净收益额+收回的固定资产折旧  2.若各年的现金净流量不相等 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应考虑各年年末的累计现金净流量与各年末尚未回收的投资额。  (二)投资回收率法  1.公式:投资回收率=年现金净流量÷ 投资总额*100% 2.如果有关方案的年现金净流量不相等,那么,在计算投资回收率时,首先要计算出各年现金净流量的平均值,再将其代人投资回收率计算公式。 (三)净现值法  净现值法是根据各方案净现值大小决定方案取舍的方法。净现值为正数的方案是可取的,否则是不可取的。在净现值为正数诸方案中,净现值数额最大的方案为最优方案。  (四)现值指数法  现值指数大于或等于1的方案是可取的,否则不可取。在现值指数大于1的诸投资方案中,现值指数最大的方案为最优方案。  对于投资基数不同的方案,通常采用现值指数法去进行分析比较。  (五)内含报酬率法  1.内含报酬率是使现金流入量等于现金流出量的报酬率。  2.公式: ①以现值求内含报酬率的计算公式:参见教材p135。  ②以年金求内含报酬率的计算公式:参见教材p135。  (六)期望值法  期望值是随机变量各项取值以各自相应概率为权数计算的加权平均数。期望值法是通过计算和比较各风险型投资方案的损益(或成本)期望值评选最优投资方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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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务企业对外投资的方式是什么

跨国并购已成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式。今年前11个月,境外并购类投资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54.7%,主要集中在电讯、汽车、资源开发等领域。境外加工贸易类投资占总额的42%,主要集中在轻工、机械等行业;其他类投资占4.2%。
据商务部介绍,全方位、宽领域和多层次的“走出去”格局正逐渐形成。中央和地方大型企业继续发挥主导作用,民营企业逐步成为“走出去”的生力军。信息和通讯业、采矿业和制造业成为今年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行业,占对外投资总额的90%以上;对外承包工程77.9%的业务集中在建筑、交通运输、电子通讯、石油化工和电力行业;外派劳务人员86.7%集中在工业制造、建筑、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等行业。

业内人士介绍,“走出去”对促进国民经济和对外关系发展的作用日益明显。通过“走出去”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中国企业不断增加在境外从事家电、机电、纺织、服装、轻工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仅配合了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带动了机电成套设备和自有技术出口,而且增进了中国与周边和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关系、促进共同发展

3. 商业计划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领域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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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什么是商业投资行为??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15年前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已作了概括的规定。其基本原则有14个字,即“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这些原则在15年后的今天,仍非常重要,具有指导意义。其基本制度有四个方面,即主体制度、权利制度、行为制度、责任制度,构成了一个较完整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

  一、主体制度

  主体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法律观念上就要有所转变。现代企业的核心问题在于它实际上是一种资本企业,我们要从以前的企业划分标准,到现在要建立的公司制度,有一个很大的观念上的转变。

  第一,企业划分标准方面的观念转变。50多年来,我国都以所有制为标准来划分企业。企业工商登记,首先要标明其所有制性质,分为全民、集体、私营和个体等四种。这四种划分标准不科学。譬如私营和个体就非常难区分。另外,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地位不平等,从全民、集体、私营、个体企业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来看,又不是处于平等的地位。这种划分,显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现在已经颁布的《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和还要起草的《股份合作企业法》这四个主体法律,则是按出资者的形态和出资者责任来划分的。这就是一种新的标准和新的观念。

  依照出资者的形态和出资者的责任,企业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是独资企业,它是一个人出资的,不论雇工多少,业主应承担无限责任,不以出资额为界限,必须要以其全部财产以及家产来抵债;二是合伙企业,两个以上的少数人的出资,法律规定其出资人要承担连带无限责任;三是公司,公司的出资形态具有社会化特点,尤其是股份公司,社会上人人都可以出资。它的出资的形态、资本的形态是社会化的,出资者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系有限责任;四是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是资本加劳动,股份是资合的性质,合作是劳动合作的性质,所以它是一种混合形态。

  第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观念上的转变,在于认识资本的社会化或出资的社会化。过去国营企业是国有的,现在出资多样化了,有人担心这是私有化。我们要区别国有化、私有化和社会化的关系。资本经营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但仍然有人不承认资本经营。今天的《公司法》写道:股东的出资是资本,注册的是资本额,股东按资本的比例来享有权利。这是一个很大的观念转变,承认了公司是资本企业。

  回顾现代企业史,世界上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是在1600年成立的,它是英国在殖民地做贸易的英国东印度公司,采取的是股份有限公司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有四:一是由过去出资者负无限责任,现在变成出资者负有限责任。这就大大刺激了投资的积极性,人们愿意把钱投到生产领域。二是社会化。过去出资办厂者,是资本家。现在需要大量的资金,只靠少数人出资已经不行了,所以采取社会化的集资方式,人人都可出资,都可成为股东。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不是个别人、少数人的出资,也不是单一的国家出资,而是社会化的出资。其三,如果不想出资了不能够退股,那么可以转让。所以就形成了一个自由转让的制度。股票可流通,股权可转让。其四,社会上成千上万的人都出资了,但不能让所有出资人都来管理,所以就寻找专门的人才来管理。不是谁出资谁管理,而是出资者来选择管理者。这四个特点就是:股东责任的有限化、股东出资的社会化、股东出资的流通化和公司管理的专业化,构成了现代企业的四个特点。

  第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观念,就应该确立资本信用原则和资本真实的原则。首先是资本信用原则。它是指企业对外以其资本作为信用,信用的大小,取决于资本的大小。公司注册资本5万和注册500万、5000万,对外的信用就明显不一样。《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都规定,银行贷款要看企业的信用如何,而这个信用主要是资本信用。所以在市场经济里资本信用是第一位的。这在我国的法律里面已经有所体现。其次是资本真实原则。它意味着资本要真正有信用,必须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不真实,何来信用?而我国目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往往不真实,虚假的、欺骗的情况很多。所以,现在公司法里规定出资必须百分之百到位,必须把出资财产转移到投资的公司里去,还有其他一系列相应规定。因此,现代企业的一个关键点,就是出资必须真实。公司法里还规定了出资不真实,利用虚假的手段来骗取注册,认缴出资后不转移财产,或者出资以后又抽回资本,情节严重的,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可以对主管的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5年以下的徒刑。 这就是因为他们破坏了公司对外的信用。

  二、权利制度

  权利制度实际上就是法律对利益的保障与分配机制。对这一问题,有以下几方面应予明确。

  第一,要对市场经济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有正确的了解。众所周知,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和义务到底哪个是主要方面呢?这要区别看待。在市场经济里,可以肯定权利是重要的方面。履行义务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权利,而不是取得权利是为了履行义务,这是市场经济规律决定的。

  第二,作为各级公务员来说,要懂得权利和政府机关权力的关系。权利和权力的关系是市场经济里很重要的问题。市场经济没有国家政府权力的干预不行,任何国家,尤其是我国,更要强调政府必要的干预。但是,这个干预的度如何来掌握,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国家的利益、公共安全的利益,是每一个人都得服从的。在调整现实的市场经济关系上,就是要把以国家权力为核心的法律和以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为核心的法律有所区别。所以,必须有一个以政府权力为主的和以保障当事人权利为主的这样一种不同的法律观念。

  第三,现代权利制度,或者说现代产权制度所应包含的主要内容,概括地讲有四大类权利,即:物权、债权、股权、无形财产权。

  一是物权。物权是市场主体对于有形财产直接支配的权利。其中最根本的当然是所有权。从所有权到使用权,到经营权,再到承包权,其核心是所有权制度。其中有两个问题最为重要:一是国有企业对其财产享有什么权,一是农民对其土地享有什么权,这两个产权的性质如何,是很尖锐的问题。改革开放到今天,我国经济上存在的问题,一个是国有企业问题,一个是农业问题,而产权便是这两个问题的核心内容。国有企业对于其财产能否享有自主支配权?农民对于其土地到底享有什么权利?现在定了承包权,那么将来定个什么权,这是关乎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与责任的最关键的问题。

  二是股权。这是现代产权里的一种新形态,是股东的权利,是投资者的权利。市场经济无非两大行为,即投资行为与交易行为。投资行为里投资者的权利就是股东的权利;交易行为里的交易权利是合同中的权利,就是债权。法律明确肯定了要保障投资者的三项权利。第一项权利,就是谁投资谁收益,谁有收益权。第二项是决策权,即谁投资谁决策。第三项是,谁投资谁选择管理者。只有保障了投资者资产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人们才愿意投资。不仅保障国有机构的投资,也要保障个人投资者、外商投资者的这种权利。股权的第二个大的特点,或者说现在亟需解决的问题,就是股权行使人即股东,要具体化,要人格化。所谓人格化,就是必然通过法人或者自然人即公民这种形式来体现。

  三是债权。这一问题将与合同的交易行为一起在第三个问题里阐述。

  四是无形财产权。无形财产权分为两类:一类是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还有一类是知识财产以外的无形财产权。这一部分现在立法上很薄弱,虽然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里规定了一些。它大致可分为两类权利:一是商业的信誉权,也叫商业的名誉权。在国外叫做商誉权,就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凝聚的信誉,信用信誉也值钱。这种信用、信誉,我国现在重视得还不够。第二类是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也是一种很重要的财产权利,它包括工业性的商业秘密和商业性的商业秘密。工业性的商业秘密就是非专利技术,如配方秘密、设备秘密、技术上的某些秘密等。现在最难界定什么是商业性的商业秘密。比如某人从国有企业里裹携技术秘密,到别的地方去高价应聘,这明显是侵权行为。如果把国有企业的销售渠道、或者客户来往材料带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把这些客户拉跑了,算不算侵犯一个企业的商业秘密?这个问题争论就很大了,这是个需要界定的问题。

  三、行为制度

  行为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现代交易制度,从以下四个主要方面予以阐述。

  第一,交易制度的核心,是合同制度,它是关于交易行为的法律规范。现代任何一种交易制度都要体现为合同,这是无可争议的。不论何种交易,其法律形式都是合同,无形产权的交易也要用合同的形式来体现。我国原来的合同制度是三足鼎立,有《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1999年3 月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合同法》。这是以原来的三个合同法为基础,总结实践经验,制定的一部统一的、较为完备的合同法。在新的一部适应市场经济的合同法里,最重要的是两大精神:第一个就是合同订立自由。过去的经济合同法里,差不多都是强制性规范,现在增加一些任意性规范。合同法里有约定为先,也有法定为先。市场经济下如果一切都是法定为先,只有国家的意志,没有当事人的意思,合同都是国家给订的,当事人订合同也就没有意义了。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下也不能只有当事人的意思,没有国家的意志。市场经济的法律要有国家的意志,在某些重要的问题上要法定优先于法定,在有些具体的问题上可以约定优先于法定,允许当事人的意思和法律规定不一样。这一条非常重要。合同制度第二大变化就是国内和国际接轨。这可能会产生一些问题,就是原来在《涉外经济合同法》里面规定的内容要适用到国内了。比如合同违约,不光赔货物灭失、毁损,以及为了避免损失而花去的费用,而且还要赔如果合同履行后对方可得到的利益。这是国际公约规定的。我国企业履约观念还很差,往往以为违约后就付点违约金,如果要算上可预计损失的赔偿,其赔偿额就可能会超过货款几倍甚至几十倍。这就是应有合同的观念。

  第二,市场风险的避免制度。市场经济必然有风险,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才能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以常见的买卖合同来说,谁先履行谁就有风险。买方先付了钱,供方不发货怎么办?卖主先供了货,买方不付钱又怎么办?要让一方先履行,就要保障他的利益,那就是担保。我国《担保法》规定了担保的几种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这样一些手段。

  第三,现代交易要求有现代的交易手段。有价证券是现代交易的手段之一,它将权利和书面凭证紧密结合在一起。500万块钱, 可能一张支票就体现出来了;500万吨钢,可能一张提单、 一张仓单就体现出来了。持有这种书面凭证,就有了财产权利,没有这种书面凭证,就没有这种财产权利了。这就是一种现代化的交易手段。现代化的交易手段的最大特点就是便利、迅速,转让非常方便,把500 万吨煤运到交易现场多麻烦,交付你一张仓单就完了,仓单还可再去卖,更便于流通转让。但是这种现代交易手段又带来了风险,有便利迅速的一面,又有风险的一面。如果500万块钱的支票兑不出钱来,500万吨的提单取不出货来,都是废纸一张,现代交易手段必须要求高度的信用。市场经济在这点上说来,是建立在高度信用基础上的。建立这样一些制度都是市场经济所必需的。

  第四,公平交易制度。市场经济必须有公平交易制度,许多国家把公平交易制度叫做市场经济的小宪法。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而竞争要有三个条件:一是平等竞争,二是自由竞争,三是公平竞争。只强调平等竞争和自由竞争,没有公平竞争,也是无序的竞争。所以公平竞争是竞争里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对市场经济自发性的危害应充分认识,谁都不能赞美自发的市场经济。因为市场经济可能产生许多不正当竞争现象。现在这方面我国已经有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还将要制定《反垄断法》、《反暴利法》、《反倾销法》。这一类的法律数量不少。这些法律大致可以分成四类。一类是针对欺诈行为的,数量上、质量上的、说明书上的、广告上的欺诈等。欺诈行为是和等价交换的规律相违背的。第二类是针对利用经济优势操纵、控制垄断市场的。第三类是针对回扣,除了上账的以外,私下的回扣就是变相贿赂。第四类是针对诋毁、侵犯竞争对手权利的。

  四、责任制度

  责任制度,是执法机制里最重要的内容。执法是否严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责任是否严格。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大多数都有专门一章讲法律责任。法律责任通常有三种,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对于刑事责任,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已经通过,其中有许多新规定是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刑事责任问题。市场经济刑法的特点有二:第一是增加了法人犯罪概念,现在实际上已经有二三十个法律里有关于法人犯罪的规定了,也就是企业、公司等经济组织犯罪,如偷税抗税、走私等法人犯罪行为。法人是经济组织,犯了罪,又不能判它徒刑,所以法律规定,除了给法人课以罚金,还要对主管的责任人员和直接的责任人员判刑。第二是商事犯罪概念。商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不完全一样。如果经济犯罪,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而在商事犯罪里面,特别是199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违反公司法的犯罪和金融犯罪,已经大大超出了获取非法收入的范围。开空头支票或以欺诈为目的其他金融犯罪,都可能要判刑。按照《公司法》规定,如果公司的董事长或其他人员,明知道注册资本没那么多,却注册了例如8000万元,就要被判刑。并不是因为董事长、总经理获得了非法收入,而是这种行为破坏了公司、票据、金融方面的信用。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别人会因为某公司注册资金是8000万元才与他交易,结果他却一分钱没有。这种破坏公司、票据和其他方面信用的行为,虽然没有获得经济利益,也构成犯罪。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通常有两个方面:一是内部行政责任,如工厂、学校内部的行政责任。更重要的是外部的,就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所实施的行政处罚。我国在这一点上已经形成了以《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三个法为基础的,一套比较完善的行政责任制度。

  民事责任主要指财产责任,体现为财产赔偿制度。它也是现代责任制度里很重要的一个部分,通常有两种:一是违约责任,一是侵权责任。违约责任,顾名思义,就是违反合同的责任。侵权责任在世界各国越来越占有重要的地位。如产品责任、环境污染、侵害人身权等。

  这三个责任是相辅相成的,不能因为负了刑事责任就免除民事赔偿;也不能因为赔了钱,就免除刑事责任;也不能因为罚了款,该赔偿的就不赔偿。以刑代罚,或者以罚代赔,都不行。

5. 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的国际信贷与投资

国际信贷与投资是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国际信贷与投资与国内资产业务有所不同。这种业务的对象绝大部分是国外借款者。 商业银行国际信贷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为国际贸易提供资金融通。这种资金融通的对象,包括本国和外国的进出口商人。商业银行为进出口贸易提供资金融通的形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进口押汇,是指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进口方请求进口地的某个银行(一般为自己的往来银行),向出口方开立保证付款文件,大多为信用证。然后,开证行将此文件寄送给出口商,出口商见证后,将货物发运给进口商。出口押汇,出口商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向进口商发出货物后,取得了各种单据,同时,根据有关条款,向进口商开发汇票。另外,提供资金融通的方式还有打包放款,票据承兑,出口贷款等。 国际放款由于超越了国界,在放款的对象、放款的风险、放款的方式等方面,都与国内放款具有不同之处。商业银行国际放款的类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⑴根据放款对象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个人放款、企业放款、银行间放款以及对外国政府和中央银行的放款。⑵根据放款期限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短期放款、中期放款和长期放款,这种期限的划分与国内放款形式大致相同。⑶根据放款银行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单一银行放款和多银行放款。单一银行放款是指放款资金仅由一个银行提供。一般来说,单一银行放款一般数额较小,期限较短。多银行放款是指一笔放款由几家银行共同提供,这种放款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参与制放款。第二,辛迪加放款。三 国际欧洲债券是目前国际债券的最主要形式。欧洲债券有很多形式:①普通债券(Straight Band)。 这是欧洲债券的基本形式,其特点是:债券的利息固定,有明确的到期日,由于所支付的利息不随金融市场上利率的变化而升降,因此,当市场利率波动剧烈时,就会影响其发行量。②复合货币债券(Multiple-Currency Bond)。债务人发行债券时,以几种货币表示债券的面值。投资人购买债券时,以其中的一种货币付款。③浮动利率债券(Floating Rate Bond)。浮动利率债券是指债券的票面利率随金融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而调整的债券。④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Convertible Euro-Bond)。 这种债券的特点是:债务人在发行债券时事行授权,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将此种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的国际信贷与投资

6. 市商国际投资平台就是骗人的,出金出不来,谁还有类似经历,说出来让其他朋友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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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国际投资面临哪些风险

国际投资风险的类型通常,人们将国际投资风险划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商业风险,一类为政治风险。

  1、商业风险

  国际投资商业风险是指由于经营环境、企业经营战略、经营决策等的变化导致投资经济损失的变化。

2、政治风险

  国际投资的政治风险,指国际经济往来活动中,与参与国家主权行为密切相关的风险,以及由于政治因素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风险。主权行为,是国家从本国利益的需要出发所采取的不受任何外来法律约束的行为。

国际投资面临哪些风险

8. 国际投资的海外投资

 国际投资的内涵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参与国际投资活动的资本形式是多样化的。它既有以实物资本形式表现的资本,如机器设备、商品等,也有以无形资产形式表现的资本,如商标、专利、管理技术、情报信息、生产诀窍等;还有以金融资产形式表现的资本,如债券、股票、衍生证券等。2、参与国际投资活动的主体是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是指独立行使对外投资活动决策权力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包括官方和非官方机构、跨国公司、跨国金融机构及居民个人投资者。而跨国公司和跨国银行是其中的主体。3、国际投资活动是对资本的跨国经营运活动。这一点既与国际贸易相区别,也与单纯的国际信贷活动相区别。国际贸易主要是商品的国际流通与交换,实现商品的价值;国际信贷主要是货币的贷方与回收,虽然其目的也是为了实现资本的价值增值,但在资本的具体营运过程中,资本的所有人对其并无控制权;而国际投资活动,则是各种资本运营的结合,是在经营中实现资本的增值。 英国是欧洲最受欢迎的投资目的地。作为全球商业的发电厂,英国拥有先天的经济优势:全球顶尖的国际金融中心、贸易中心、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中心等。根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调查,英国是欧洲吸引最多个人投资项目的国家,从2004年起,英国吸引了约五分之一的投资欧洲项目。越来越多的海外公司也更愿意将自己的欧洲总部设在英国。无论是寻求企业发展和个人财富的创新增长点,还是获取高品质的产品或服务,英国都是投资者的最佳选择。首先,作为工业革命的先行者,英国最早提出了“自由贸易”的概念并全面施行自由市场经济,其市场开放及灵活程度至今在欧洲甚至世界范围内都首屈一指。而且,英国的税率水平远低于欧洲甚至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是G20和G7国家中企业增值税最低的国家。另外,英国雄厚的科研教育实力也为赴英投资者的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其丰富的经验可为传统企业在产品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除了经济方面的优势条件,英国为数众多的世界文化遗产与丰富多彩的现代娱乐项目相互呼应,可为投资者们提供在欧洲乃至世界范围内都无可挑剔的生活居住环境并满足投资者各方面的需求。英国政府对行业也是实行尽量放开的管理,除个别行业的生产外(如军事、高技术等敏感产品和设备),政府不干涉企业的具体经营行为。企业在经营品种、项目、资金数额和投资方向等诸方面均无限制。政府部门只对有关行业的发展,实行总的政策和财政资金运用的管理,而企业的组建、运作和市场活动受到相关法律和法令的约束,国家依法对违法企业进行行政或法律处治。英国贸易投资署(UKTrade&Investment,UKTI)是英政府设立的为从事贸易的英国公司和在英投资的外国公司提供全面服务的机构,作为全球商业的发电厂,英国拥有先天的经济优势:全球顶尖的国际金融中心、贸易中心、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中心等。无论是寻求企业发展和个人财富的创新增长点,还是获取高品质的产品或服务,英国都是投资者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