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2024-05-20 00:22

1.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2011 年,中央财政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 47.32 亿元,用于解决矿山地质环境历史遗留问题。重点支持 38 个资源枯竭城市 33.3 亿元,占总资金的 70% ;一般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安排资金 14.02 亿元,占总资金的 30%。
开展一般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112 个。其中,金矿 18 个,支持资金 18081 万元;煤炭 22 个,支持资金 27534 万元;建材非金属矿 29 个,支持资金 38868 万元;铁矿 6个,支持资金 9125 万元;其他类矿山治理项目 37 个,支持资金 48478 万元(图 4-1)。

图4-1 一般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分类统计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2.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2001 年以来,全国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恢复的资金 500 多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约 143 亿元,地方与企业自筹资金 300 多亿元。“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预算 129.1 亿元,主要用于历史造成的主体已灭失的矿山地质环境遗留问题。近年来,特别是 2010 年《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9 ~2015 年)》颁布实施后,中国不断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除《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和《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9~2015年)》中确定的重点治理区域外,每年再安排约 30 亿元,专项用于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解决了长期遗留问题,如矿山和责任主体不清的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消除或减轻了矿山地质灾害对矿区居民的危害,改善了矿区的生态环境,提高了土地综合利用价值。截至 2009 年底,全国共治理恢复矿山土地面积约 49.6 万公顷,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约 14.65 万公顷,恢复土地面积约 4.31 万公顷。完成矿山地质灾害治理 5195 处,治理面积约 3.51万公顷;完成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治理 2527 处,治理面积约 7.75 万公顷;完成其他治理2115 处,治理面积约 1.52 万公顷。
为了有效治理和利用矿区废弃地,结合矿业遗迹保护,中国批准建设 61 家国家矿山公园,目前已建成开园 21 家。国家矿山公园已成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示范区,成为矿业遗迹保护和矿业文化开发地,成为科普教育、科学考察的基地。

3. 青海省矿产资源

青海省矿产资源丰富,截止至2001年底,全省共发现各类矿产125种,占全国已发现矿产173种的72.3%;探明储量的矿产105种,占全国已探明储量矿产156种的67.3%。 编入青海省矿产储量表的矿产有89种,其中,能源矿产有4种,金属矿产有36种,非金属矿产有46种,水气矿产有3种。(见表1)


表1-青 海 省 矿 产 种 类 统 计 表


   

矿产类别
矿种合计
已 发 现 矿 种

探 明 有 储 量 矿 种
未探明储量矿种

上 矿 产 储 量 表 矿 种
未上表矿种

能源矿产
4
煤、油页岩、石油、天然气
     
金属矿产 黑色金属矿产 5 铁、铬 锰、钒  钛 
有色金属矿产 13 铜、铅、锌、镁、镍、钴、钨、锡、钼、汞、锑   铝、铋 
贵金属矿产 8(5) 金、银、铂族(铂、钯、钌、锇、铱、铑)未分     
稀有、稀土、分散元素矿产 20(14) 稀散(铌钽、锂、锶)、分散(铷、镓、铟、镉、硒)、稀土(镧、铈、钕、钐、钇、镱) 铍、锗 碲、铯、锆 
放射性矿产 2   铀、钍   
非金属矿产 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 10 菱镁矿、普通萤石、熔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冶金用石英岩 耐火粘土、型砂 耐火铝土质页岩、红柱石、蓝晶石 
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 20 自然硫、硫铁矿、芒硝、重晶石、天然碱、电石用灰岩、制碱用灰岩、化肥用蛇纹岩、泥炭、盐矿、钾盐、镁盐、碘、溴、砷、硼矿、磷矿 地蜡 含钾岩石、明矾石 
建筑材料及其它非金属矿产 40 压电水晶、熔炼水晶、硅灰石、滑石、石棉、云母、长石、石膏、透辉石、水泥用灰岩、玻璃用石英岩、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黄土、水泥配料用泥岩、饰面用蛇纹岩、饰面用花岗岩、饰面用大理岩、铸石用玄武岩、岩棉用玄武岩、水泥用大理岩、玉石、水泥配料用板岩 冰洲石、石墨、脉石英、蛭石、透闪石、宝玉、刚玉 辉绿岩、高岭土、叶腊石、石榴石、建筑石料、膨润土、镁质粘土、沸石、珍珠岩 
水气矿产
3 地下水、矿泉水、地下热水     
矿种总计 125 89(80)
16
20

105

    
    注:括号中是按元素组合统计列入《青海省矿产储量表》的矿种数,部分矿种探明有储量但未编入储量表的原因主要是其勘查工作程度低或未形成完整的地质资料等。

    据不完全统计,至2001年底,全省共发现各类矿床、矿点和矿化点约2600余处,其中,探明有资源储量的矿床718处,编入矿产储量表的矿区390处,按单矿种计算,共有矿产地635处,其中能源矿产地106处,金属矿产地199处,非金属矿产地286处,水气矿产44处。按矿床规模划分,大型矿产地有114处,中型矿产地177处,小型矿产地344处。
    我省有54种矿产的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十位(见表2)。其中锂矿、锶矿、冶金用石英岩、电石用灰岩、化肥用蛇纹岩、钾盐、镁盐、石棉、玻璃用石英岩9种矿产保有储量居全国第一位。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的45种矿产中,我省编入《矿产储量表》的有32种,其中19种矿产的保有资源储量排在全国前10位。石油、铜、锌、金、银等矿产的保有资源储量亦具相当规模,列在全国前20位之内。

表2 截止2000年底青海省矿产保有储量在全国占前十位的矿种 


位 次 矿 种 名 称 矿种数 
第一位 锂矿、锶矿、冶金用石英岩、电石用灰岩、化肥用蛇纹岩、钾盐*、镁盐、玻璃用石英岩*、石棉* 9 
第二位 镁矿、芒硝*、盐矿*、溴、硼矿*、压电水晶、饰面用蛇纹岩、铸石用玄武岩 8 
第三位 铷矿、铟矿、自然硫、伴生硫、天然碱*、碘、滑石*、水泥配料用板岩、石膏*  9 
第四位 泥炭、砂金*、硅灰石、长石、建筑用砂、透辉石  6 
第五位 天然气*、硒矿、制碱用灰岩、砖瓦用粘土、水泥配料黄土、云母、岩棉用玄武岩  7 
第六位 铬矿*、钴矿、汞矿、熔炼水晶、玉石  5 
第七位 锡矿*、稀土矿*  2 
第八位 镍矿*、磷矿*  2 
第九位 铅矿*、铂族金属*、镉矿、菱镁矿* 4 
第十位 砷、水泥配料用泥岩 2 
合 计   54 
    
    *为该矿种列入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占主要地位的45种矿产之中。
     截止2001年,全省65种矿产资源(不含石油、天然气、水气等12种矿产)的潜在总值为172489.91亿元。 约占全国矿产潜在总值的七分之一,居全国第二位。其中柴达木盆地盐湖中的盐类矿产保有资源储量潜在价值巨大,仅钠盐潜在价值就达122347.54亿元,潜在价值超千亿元的矿种有钠盐、镁盐、芒硝、锂、煤、钾盐、石膏等。
    目前,青海省已开发利用并有一定经济优势的矿产为石油、天然气、钾盐、钠盐、铅锌、金矿、铜矿、石棉,具有潜在经济优势的矿产有锂、锶、银、钴、石膏、芒硝、硅灰石等,这些矿产较好的资源优势、市场前景和开发潜力。

青海省矿产资源

4. 青海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效果

青海是一个资源型省份,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一直是重头戏。目前,全省四大支柱产业中,三大产业 (石油天然气、盐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以矿产资源开发为基础。全省各类矿山企业达839家,其中大型矿山31家。年产值超过千万元的企业29家,超亿元的矿山企业10家。矿业增加值已占全省 GDP的1/4,矿业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一半以上。但是,青海省长期以来依托资源,形成了高资源、高消耗的工业化发展模式。矿产资源开发大部分是初级产品,精深加工不足,产品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不高,企业经济效益相对较差。因此,近年来,在国土资源部领导下,青海省以煤炭、盐湖等优势资源为重点,下大气力开展资源整合,切实治理 “小、散、乱”现象,有效地促进资源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开发,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为今后保持良好的资源开发环境,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资源服务和保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青海省矿产资源整合工作起步较早,国发 [2005]28号文件下发前,就曾以盐湖和煤炭资源为重点,开展矿区整合并取得显著成效。1999年,针对察尔汗盐湖铁路以东矿区随意修建盐田、土法上马钾肥生产装置、乱采滥挖较为普遍等情况,青海省制定了 “四统一”(统一供矿、统一排卤、统一供水、统一供电)方案,在充分兼顾已有合法开采企业权益的基础上,通过资产重组将矿区企业组建为一个开发主体,合并原有13个采矿权,向整合后组建的企业颁发了1个采矿许可证。2002年,青海省又将马海盐湖矿区11家钾肥生产企业合并为一家集团公司,统一办理了1个采矿权,使湖区钾肥年生产能力达到25万吨,成为继察尔汗盐湖之外又一重要钾肥生产基地。
2003年,青海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热水煤矿和默勒煤矿区实施整合重组,关闭了热水煤矿多个小规模采矿井,由省投资公司整合组建了煤电联营的统一开发企业,建成2个规模矿井。同时,在默勒煤矿区彻底清除了73家各类小煤窑,由西部矿业公司牵头整合组建成集煤、电、铝生产经营为一体的资源综合开发企业,将该矿区整合成一个采矿主体,形成2个规模矿井。2005年7月,省政府制定了木里煤田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和统一开发、统一发展煤焦化产业的目标,对多家分散开采的企业进行整合。
2006年,青海省结合实际,制定了 《青海省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对全省煤炭、盐湖、有色金属、建材等15个矿种、近20个矿区开展大规模资源整合。2007年年底,鱼卡煤矿通过整合由2个投资主体开发;甘肃、青海边界地区的三岔煤矿区通过清理整顿,取缔了40多个非法采煤点,矿区整合为3个矿业权,实现了同一主体整体开发的目标。木里煤田整合工作已接近尾声,煤炭上下游产业链条已经形成。原8家企业已整合为3家,整合后的煤炭企业年生产规模均在90万吨以上,并形成了煤炭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条,其中西钢集团煤—焦—铁—钢—轧一体化产业配套年产70万吨焦化项目和庆华矿冶煤化公司年产200万吨煤焦化综合产业园区已建成投产,中奥能源公司一期年产130万吨焦化园区已启动建设。察尔汗盐湖铁路以东紧密型企业的组建工作进展较快,按照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要求,提交了紧密型企业组建方案。
通过整顿和整合,青海省重点矿区的开发局面有所改变,矿山布局逐步趋向合理,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资源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