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什么是合理的股权结构,如何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的?

2024-05-17 14:02

1. 公司治理 什么是合理的股权结构,如何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的?

公司有很多形式,有责任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社制、合伙制、有限合伙制,所以,不同的企业所认同的股权结构是不同的,并且,不同的股权结构都有其合理和不合理的一面;
对于公司治理来说,股权结构并不是最重要决定因素,关键按照怎样的思路、理念、规则去管理企业,其次才是决策机制,股权结构无非决定的是决策机制;而公司的决策机制再合理,并无法决定公司的思路和理念,所以,请考虑公司的目的,而不仅是股权结构,在国外公司,有的股东只有1元的股权,却是企业董事长,决定和影响着公司的发展,因为,人是最稀缺的资源,而不是钱

公司治理 什么是合理的股权结构,如何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的?

2. 股权结构会对公司的治理体制产生哪些影响?

股权结构对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有:1、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2、公司股权过于集中,控股股东可以独立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 控股股东对公司治理结构有什么作用

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涉及公司成败的三个基本问题。
一是如何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即协调股东与企业的利益关系。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由于股权分散,股东有可能失去控制权,企业被内部人(即管理者)所控制。这时控制了企业的内部人有可能做出违背股东利益的决策,侵犯了股东的利益。这种情况引起投资者不愿投资或股东“用脚表决”的后果,会有损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要从制度上保证所有者(股东)的控制与利益。
二是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这包括对经理层与其他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处理企业各集团的利益关系,又可以避免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这就是公司的基本层。
三是提高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加速,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企业中股东与企业的利益关系、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企业与其他企业关系以及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将越来越复杂,发展风险增加,尤其是法律风险。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能有效的缓解各利益关系的冲突,增强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控股股东对公司治理结构有什么作用

4. 深化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改革

股权结构对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有:
1、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
2、公司股权过于集中,控股股东可以独立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



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要方面:
金融体制改革与风险防范相协调。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是降低金融风险的根本途径。
大规模银行的资本市场改革、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金融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公司治理的改善预计将成为未来金融改革的重点。
努力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方向服务。金融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丰富市场的多元化产品受到冲击。市场化发展使金融体制改革更加灵活多样。

5. 深化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改革

股权结构对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有:
1、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
2、公司股权过于集中,控股股东可以独立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



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要方面:
金融体制改革与风险防范相协调。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是降低金融风险的根本途径。
大规模银行的资本市场改革、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金融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公司治理的改善预计将成为未来金融改革的重点。
努力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方向服务。金融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丰富市场的多元化产品受到冲击。市场化发展使金融体制改革更加灵活多样。

深化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改革

6. 公司治理的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股权激励不同于其他公司治理模式的特点在于不再使用权利的赋予与剥夺、监督与制衡等模式,从表面上看,股权激励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奖励,一种期权的行权和额外财产的取得,但是实质上将经营者从纯粹的代理人变成一种特殊意义上的股东,这种特殊意义上的“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意义上的财产权利与二级市场上的投资者有很大的不同,其不同点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释:(1)股权激励对于经营者来说往往是一种期权,股东是否兑现其股权激励计划往往对经营者设定了一定的经营目标作为行权条件,同时还有期限和数量上的严格限制,这与二级市场投资者是有很大不同的;(2)股票期权往往有禁售期及其他的转让时间和数量上的限制,这种限制既可以表现为公司法上的规定也可以表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而二级市场上的投资者在购买出售股票上并无此方面的限制,完全是买卖双方的合意行为。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谁都不愿意自己财产的贬值和减损,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股东将经营者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表现紧紧的“绑架”在一起,从而达到一种风雨同舟、同进同退的效果,这无疑是降低经营者的道德风险、降低代理成本、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一种很好的途径。股权激励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股票期权、业绩股、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延期支付、职工持股等,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是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其他形式的股权激励计划大致是这两种形式的变形。下文也围绕这两种激励方式展开论述,(1)股票期权是指股东会赋予经营管理层在一定期限内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至于此种权利是否实现要看经营管理层能否达到股东规定的经营目标。在行权以前,被授予股票期权的经营管理层没有享受到财产权益;在行权后,其获得的收益为行权价和行权日市场价的差额。(2)限制性股票是指通过股东会决议允许经营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以较低的价格或者是无偿获得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需要包含一定的业绩条件。在符合所设定的业绩目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需要对所授予的股票进行购买。而如果未能达到预定条件的,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然终止。限制性股票在出售时往往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和条件限制。以股权激励最为发达的美国为例,经营管理层要出售限制性股票获利的限制十分严格,如公司持续达到一定的盈利水平或者是经营管理层持有满一定年限甚至是退休才可以出售此种股票。从法律性质上来看,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实际上是经营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买卖或者是赠与合同,其既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虽然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都是股权激励的方式,但是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别,主要表现为:(1)股票期权只有在达到一定的条件时才可以行权,其获得的是对公司未来收益的分享权;而限制性股票是在公司首先预设一定的条件授予经营管理层一定的股票,但是只有达到所规定的业绩、工作年限等限制性条件时持有者才能将其卖出套利。(2)股票期权持有人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不行权,从法律上看是一种形成权,这种形成权限定了时间,过了规定的行权期间此形成权即归于消灭,在股票市场价格低于行权价格时,股票期权持有人完全可以选择不行权;但是限制性股票则是先以低于现时市场价格授予激励对象,如果未来股票市场价格低于现价,则持有人无法从中套利,因此,经营管理层就因为自己的趋利避害性而对公司勤勉尽责,从而达到优良的经营业绩。 目前实施奖励策略是否能一定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并无定论,相反有些学者认为实施奖励策略是公司低效率的股东监督的表现,强势薪酬计划并非总是公司治理上一种理性的选择。也有些学者通过经济学建模研究得出上市公司绩效与股权激励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经邦的理解是包括股权激励此种奖励策略在内的各种公司治理的手段,在采取时都要审时度势,量体裁衣。同时奖励策略只是作为公司治理手段中的一种,并不能取代选任、监督等策略,各种手段综合运用往往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股权激励等奖励措施在降低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代理成本、吸引和留住人才、解决内部人控制并将其才能充分的致力于公司经营和股东利益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从世界各国的实践以及《公司法》的规定来看,股权激励作为一种公司治理的手段基本上得到了肯定,美国法律即授权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期权、影子股票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激励薪酬;德国原来的激励薪酬受到税法和公司法的严格限制,但是这种状况目前也发生了一定的改变,如德国公司法允许公司回购10%发行在外的股份用于股票期权计划。当然,“安然事件”曾经使许多西方公司都放弃了股权激励这种奖励措施,在国内因推行股票期权计划而导致管理层天价薪酬等事件也得以显现。就此而言,任何制度都有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但是并不能因此否定股权激励计划在降低代理成本、充分发挥人才的积极性的作用。

7. 我国三类公司治理模式及其股权结构特点

亲亲,您好我国三类公司治理模式及其股权结构特点:股权结构大致可以分为3类:1、分散型股权结构2、控制型股权结构3、博弈型股权机构【摘要】
我国三类公司治理模式及其股权结构特点【提问】
亲亲,您好我国三类公司治理模式及其股权结构特点:股权结构大致可以分为3类:1、分散型股权结构2、控制型股权结构3、博弈型股权机构【回答】
分散型股权结构的特点1、由于股权的分布零散,公司需要在部分股东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决策,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有利于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但相较于控制性的股权结构而言,分散型的股权结构无论是在股东决策的效率上还是在公司的反应速度上都要低很多。2、股权的分散将导致公司的中小股东越来越多,这些中小股东因为自己在公司的股权很少,个人没有什么决定性的发言权。所以就直接放弃管理公司的权利和对公司的投入,把管理公司和对公司的投入问题交给大股东,而消极的投入和参与管理将会导致中小股东“搭便车”的现象发生。3、由于股权的分散分布,股东决策是会因为各方股东的意见不一致,导致公司难以形成决策以至于出现公司僵局的情况。【回答】

我国三类公司治理模式及其股权结构特点

8. 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在公司总体目标框架下,控股子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并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控股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协商制定其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和监事会(或监事)。本公司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公司通过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办法实现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监控。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协商后推荐,若董事长、经理层意见不一致时,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重大会议时,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会议召开五日前报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审核所议事项是否需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秘书判断是否属于应披露的信息。控股子公司召开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时,由本公司授权委托指定人员(包括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股东代表或董事参加会议,股东代表和董事在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会议相关情况按权限范围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董事会汇报。若本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作为股东或董事亲自参加控股子公司会议的,其他与会人员无须再履行汇报职责。由本公司推荐的董事原则上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或者通过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应由公司推荐的董事担任。公司推荐的董事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以下职责:(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向公司负责,努力管理好控股子公司。(二)出席控股子公司董事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促成董事会贯彻执行公司的决定和要求。在控股子公司董事会会议或其他重大会议议事过程中,应按照公司的意见进行表决或发表意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作为股东代表参加控股子公司的股东会或作为董事参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的,董事长、总经理有权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授权范围以内签署控股子公司的相关决议,超过其自身权限的事项,应首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其他人员签署控股子公司相关决议的,应首先取得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批准。控股子公司设监事会的,其成员、职工代表和非职工代表产生按控股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推荐的监事应占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成员半数以上。控股子公司不设监事会而只设一名监事的,由公司推荐的人选担任。控股子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推荐的监事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以下职责:(一)检查控股子公司财务,当董事或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或经理予以纠正,并及时向公司汇报。(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出席控股子公司监事会会议,列席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四)控股子公司章程及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设置由控股子公司章程规定,并经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决定须在任命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原则上公司推荐担任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专业骨干人员。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同一控股子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