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于国外公司的外国人来到中国,工资由境外支付是否需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05-19 05:16

1. 受雇于国外公司的外国人来到中国,工资由境外支付是否需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种情况与其在中国担任的职务以及在中国停留的时间相关,比如:来中国担任代表处的代表,或担任外资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者其在中国停留时间超过183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外籍个人计算其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除按月减除费用2000元以外,还可享受2800元的附加减除费用。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是这样规定的: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条规定: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2800元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
  (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执行。

受雇于国外公司的外国人来到中国,工资由境外支付是否需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受雇于国外公司的外国人来到中国,工资由境外支付是否需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种情况与其在中国担任的职务以及在中国停留的时间相关,比如:来中国担任代表处的代表,或担任外资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者其在中国停留时间超过183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外籍个人计算其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除按月减除费用2000元以外,还可享受2800元的附加减除费用。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是这样规定的: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条规定: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2800元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
(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执行。

3.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要缴税

中国税收政策对纳税主体的范围确定,采取的原则是“属地兼属人”。
1、属地原则。是指一个国家以地域的概念作为其行使征税权力所遵循的原则。属地原则可称为来源地国原则,按此原则确定的税收管辖权,称作税收地域管辖权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它依据纳税人的所得是否来源于本国境内,来确定其纳税义务,而不考虑其是否为本国公民或居民。
2、属人原则。是指一国政府以人的概念作为其行使征税权力所遵循的原则。属人原则可称为居住国原则,按此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作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公民税收管辖权。它依据纳税人与本国政治法律的联系以及居住的联系,来确定其纳税义务,而不考虑其所得是否来源于本国领土疆域之内。
3、请查阅《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要缴税

4. 在国外工作所得需要在国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在国外工作所得也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5.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取得一次性支付的工资,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公司聘请了一位外国工程师,每月薪金6000元人民币,最初8个月的薪金一次性支付。请问该外国工程师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专业解答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及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仅就超过部分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一次性支付数月工资薪金的,可分摊到所属月份计算。贵公司外国工程师分摊到当月的薪金超过4800元人民币,所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取得一次性支付的工资,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6. 代理外国公司取得的工资所得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1.首先应确定他的收入是工资还是独立个人劳务,因为适用的税目不同。
2.根据中国和印度的税收协定,因其在中国境内已超过183天,应就其在中国取得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无论是境内还是境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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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外籍员工取得由公司承担个人所得税的奖金,应该如何计算税

先说一般情况,如果是一般的奖金,则汇总到当月工资收入,扣除4800的免征额,计算得出当月应纳税所得额;再用应纳税所得额 × 9级累进所得税率表中对应的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当月应纳税额。

另外,对于三个特殊行业(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和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采取“按年计税”的方法。也就是说,讲全年的总收入除以12算出平均月收入,再依此计算全年的应纳税额。因为这些行业通常平时收入较低但有很高年终奖,如果按月计税则会导致发放年终奖的那一个月份税率超高,所以采用按年计税法以维持税负公平合理。

外籍员工取得由公司承担个人所得税的奖金,应该如何计算税

8. 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雇员应纳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算?

个人所得税
法的规定,派遣方不扣减任何费用,所以计算工式如下。
1)雇佣单位应
代扣代缴
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2000)*20%-375=1625
2)
派遣单位
应代扣代缴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10%-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