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2024-05-20 05:28

1. 衡阳市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衡阳市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要有购买,租住房产的,遇到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提取。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衡阳市公积金提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可以。但是要满足条件。 
    (一)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以下简称管理核心)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本息余额(即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离衡阳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再就业且年满45周岁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衡阳户籍的。
    7、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管理核心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即非销户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户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4、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
    5、遇到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衡阳公积金提取流程办理程序。 
    (一)缴存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相关证明到管理核心办理提取手续。
    (二)管理核心受理并予以审核批准。
    (三)缴存人到银行办理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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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2. 衡阳的公积金想要提取,有什么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填写《衡阳市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并到所在单位审核,盖财务章;
步骤二:
办理手续:本人携带身份证、委托办理需持公证书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核、审批,提取手续;
步骤三:
取款:到指定银行取款
基本材料:

1、《衡阳市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2、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取以下材料:
销户提取:
衡阳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材料
非销户提取:
衡阳住房公积金非销户提取材料

3. 衡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衡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1、购房、建房、大修;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3、购买自住住房在商业银行贷款办理年度提取的;4、租住自住住房的无房户,且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遇到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7、离退休;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9、调离本市的;(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再就业,且年满45周岁。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特点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衡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4. 衡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衡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1、衡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1)购房、建房、大修;(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3)购买自住住房在商业银行贷款办理年度提取的;(4)租住自住住房的无房户,且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遇到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7)离退休;(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9)调离本市的;(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再就业,且年满45周岁。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二、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特点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5.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您好!
、衡阳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本息余额(即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离衡阳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再就业且年满45周岁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衡阳户籍的;
7、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即非销户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户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遇到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衡阳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五条 办理程序
(一)缴存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相关证明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二)管理中心受理并予以审核批准;
(三)缴存人到银行办理结算手续。
第六条 办结时间
管理中心对缴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
望采纳,谢谢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6.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提前知道,不跑冤枉路!

7. 衡阳住房公积金查询 什么情况可提取使用

衡阳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一般可以电话、网站、管理机构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是衡阳住房公积金查询后提取使用的一些条件,供参考!一、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1、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2、职工本人及配偶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含)以上;4、月租金超过缴存职工家庭月工资收入15%。二、职工申请提取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基本资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其他证明材料:1、支取人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证明原件;2、租住私有住房的,应提供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外还需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时前12个月纳税证明)和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一份。租住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应提供已办理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复印件;3、租住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承租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另外还需提供由房管部门或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时前12个月收据);4、支取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如支取人无配偶,需提供由支取人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缴存职工符合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由支取人本人持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到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或各县市区管理部)柜台办理,经审核准予提取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四、提取额度。职工因租住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时职工及其配偶上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具体提取额度按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房租部分确定。计算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月租金标准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租赁时间最多按12个月确定。五、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次年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以上。六、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需支取各自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金额根据房屋租赁合同附件内的租赁关系和租金分配方案,在最大提取金额中按比例支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方式核定每个合租职工可提取金额。七、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对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审核。提取申请人有义务接受并配合中心的相关调查。对于采取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捏造事实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由中心责令当事人退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八、其他未尽事宜按《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九、此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衡阳住房公积金查询 什么情况可提取使用

8. 衡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一、衡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1、衡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1)购房、建房、大修;(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3)购买自住住房在商业银行贷款办理年度提取的;(4)租住自住住房的无房户,且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遇到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7)离退休;(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9)调离本市的;(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再就业,且年满45周岁。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二、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特点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