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分税制?为什么要实行分税制

2024-05-14 13:20

1. 什么是分税制?为什么要实行分税制

一、分税制的含义:
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借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二、实行分税制的原因:
1、没有建立一项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地方税种除营业税、所得税外,均为小额税种,县、乡级财政无稳定的税收来源,收入不稳定。地方税种的管理权限高度集中在中央,地方对地方税种的管理权限过小。
2、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够清晰合理。各级政府事权维持不甚明确的格局,存在越位与错位的现象,事权的错位与越位导致财政支出范围的错位与越位。
3、部分财政收入划分不合理。税收收入没有严格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并依此确定应属何级财政收入,存在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企业所得税的不规范做法。
4、分税制体制的立法层级较低。在立法模式上,我国目前尚未一部能够统领、协调各种税收关系的基本法。
三、完善我国分税制的对策
1、明确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
2、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3、制定配套法律。
4、缩减预算级次,简化财政层级

什么是分税制?为什么要实行分税制

2. 什么是分税制?为什么实行分税制(什么是分税制 为什么要实行分税制)

您好,现在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什么是分税制?为什么实行分税制,什么是分税制 为什么要实行分税制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     
  您好,现在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什么是分税制?为什么实行分税制,什么是分税制 为什么要实行分税制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分税制的含义: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借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2、二、实行分税制的原因:没有建立一项完善地方税收体系。
  3、地方税种除营业税、所得税外,均为小额税种,县、乡级财政无稳定的税收来源,收入不稳定。
  4、地方税种的管理权限高度集中在中央,地方对地方税种的管理权限过小。
  5、2、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够清晰合理。
  6、各级政府事权维持不甚明确的格局,存在越位与错位的现象,事权的错位与越位导致财政支出范围的错位与越位。
  7、3、部分财政收入划分不合理。
  8、税收收入没有严格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并依此确定应属何级财政收入,存在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企业所得税的不规范做法。
  9、4、分税制体制的立法层级较低。
  10、在立法模式上,我国目前尚未一部能够统领、协调各种税收关系的基本法。
  11、三、完善我国分税制的对策明确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
  12、2、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13、3、制定配套法律。
  14、4、缩减预算级次,简化财政层级。

3. 什么是分税制?

分税制是指在国家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事权及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事权和分税制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结合税种的特性,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并辅之以补助制的预算管理体制模式
分税制是指在国家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事权及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事权和分税制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结合税种的特性,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并辅之以补助制的预算管理体制模式

什么是分税制?

4. 什么是分税制 分税制是什么

1、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税制,是指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范围的基础上。
 
 2、主要按税收来划分各级政府的预算收入,各级预算相对独立,负有明确的平衡责任,各级次间和地区间的差别通过转移支付制度进行调节。
 
 3、它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模式。

5. 什么是分税制?

分税制
是指在国家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事权及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结合税种的特性,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并辅之以补助制的预算管理体制模式.  

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系统和地方税务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 

我国现行税种共有24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24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归中央所有,地方税归地方所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后分别归中央与地方所有。 

为适应分税制的要求,全国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负责征收不同的税种。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他们之间的征收管理分工一般划分如下: 

1。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简化征收手续,方便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以相互委托对方代收某些税收。另外,对于特殊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会对某些税种的征收系统,做出特别的安排和调整。 

因此,纳税人涉及具体税种应当向哪个税务系统缴纳问题时,还是应当以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的实际分工及其具体要求为准。

什么是分税制?

6. 分税制的含义

目前我国实行的分税制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税收制度。它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又符合国际惯例。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的一种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实行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的一般国际惯例,要求按照税种实现分权、分税、分管。分税制实质上就是为了有效地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实行了分税制。但是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不同,分税制的形式与内容也不尽相同。按照分税制彻底性程度的不同,可分为彻底分税制和不彻底分税制两种形式。

    彻底分税制也称完全分税制。它是中央和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彻底分开,中央税与地方税的税种完全不同,不设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一种分税制。美国、意大利等国家都采用此种分税制。

    不彻底分税制也称不完全分税制。它是把国家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税收管理权限和立法权限在程度上的不彻底性的一种分税制。税收立法权主要集中在中央,地方也享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设有共享税,按一定的比例划归中央和地方政府支配使用;设立一套或两套税务机构进行征收管理。

    我国现行的分税制是属于不完全的分税制,从1994年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后,才把工商各税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并分设中央、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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