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政策

2024-05-19 20:15

1. 金融扶贫政策

总的来说,农村的精准扶贫在整个扶贫政策的落实中,是逐步落实,全面完善的,精准扶贫户也是在政策范围内享受到该享受的补助,当然也不是每一户享受到的精准扶贫内容都是一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金融扶贫政策

2. 提供如何进一步落实扶贫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困难地区力度的建议

  1、摸清贫困底数。全面开展贫困现状调查,进一步摸清贫困底数。贫困户的认定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组织群众参与,以村为单位每年将贫困户张榜公示,建档立卡,动态管理。

  2、政策资金帮扶。切实解决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问题,全面落实农村低保政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开发式扶贫的方式解决低收入人口的脱贫致富问题;充分发挥扶贫到户贷款作用,帮助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缺乏资金的问题。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  

  3、智力技能帮扶。全面落实九年义务教育,贫困户子女入学实行“两免一补”资助政策;切实做好贫困学生的救助工作,政府建立贫困户子女就读大学救助基金,对考入大学无钱就读的贫困户子女给予救助;对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实行免费短期技能培训;组织贫困户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参加中高级技能、学历培训;有计划地安排贫困户劳力参加农函大学习。   
    
  4、医疗帮扶。更加重视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重点解决贫困人口就医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病致贫返贫人数。 

  5、分类帮扶。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分类实施扶贫。对贫困村通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群众摆脱贫困;对生存环境恶劣的地区,通过移民搬迁改善贫困群众生存环境;对住危房或居住条件十分落后的贫困户,各级政府要以积极的态度,采取过硬的措施,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扶持贫困户实施住房改造;因户因人制宜,一户一策,实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切实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   
  

3. 实施精准扶贫"金融+"可以做哪些创新

创新模式联结企业农户。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县上确立了“农户贷款+带资入股+就业分红”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模式,用最简便的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精准扶贫户得到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坚持“自愿互利、市场导向、因地制宜”的原则,从15980户农户中筛选出有劳动能力参与企业就业、自愿出资入股的333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把精准扶贫贴息贷款5万元通过带资入股分红的形式参与到实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的华盛农业、天润菊香、乔治民丰、宇新牧业和华胥农业等5家龙头企业,建立起以贫困户为核心、以扶贫效益为关键的扶贫开发利益联结和互助合作机制,企业对带资入股贫困户劳动力优先安置就业,并对5万元的入股资金按照每年不少于4000元进行分红。

  拓宽渠道帮助农民增收。这种金融扶持创新模式可以从五个方面拓宽贫困户的增收渠道:第一,不论盈亏,企业都要按照每年不少于4000元对带资入股的贫困户进行分红,增加了贫困户股本性收益;第二,通过龙头企业对贫困户实施土地流转,使贫困户从土地资本中增加收入;第三,带资入股贫困户劳动力优先安排到企业就业,月工资不低于2200元,增加了劳务收入;第四,龙头企业通过给贫困户提供种子、农药、化肥等农用物资扶持壮大特色产业,收购农产品,有效解决农产品销路难、价格低的问题,进一步拓宽了农产品销售渠道,使贫困户通过农产品销售增收脱贫;第五,通过政府贴息,农户免除了正常贷款利息,增加了利息收入。

  建立机制保障贷款安全。为确保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放得准、用得好、收得回、见成效,县上制定了《清水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带动型贷款,由审计、财政等部门每季度对入股资金流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督促企业规范使用贷款,按季度兑现分红;由金融部门对龙头企业存款账户进行监管,对大额支付或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付及时预警。一旦发现龙头企业将贷款用于与农业产业化发展无关的支出或违规使用资金的,由县财政局终止贷款并提前收回本息。同时对带动型贫困户贷款,采取第一书记、村书记、村主任、村文书、邻居5人签字证明的监督方式,由龙头企业采取足值有效的抵押或质押的方式进行担保,并承诺入股资金必须用于发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和农产品原材料的购入,必须按时足额支付贫困户带资入企收益、按期偿还入股贷款,无论盈亏必须保证向贫困户每年支付不少于4000元的分红,有效保障了群众利益。

实施精准扶贫"金融+"可以做哪些创新

4. 如何探索财政资金撬动金融扶贫新模式

要精准施策,务实推进,打赢扶贫攻坚这场硬战。要凝心聚力、聚焦发力、准确用力,着力抓实“七个精准”:扶贫对象要精准,要查实情,明真相,掌握第一手资料,进一步摸清“家底”、找准“ 贫根”、开好“方子”;项目安排要精准,要千方百计争项目,因地制宜上项目,选择适应当地条件、群众乐于接受、产出效益好的产业,真正让老百姓得实惠;资金使用要精准,探索财政资金撬动金融扶贫新模式,引导市场和社会资本向扶贫领域流动,在财政投入、融资方式、市场对接上务求精准;措施到户要精准,要结合实际,抓好产业扶持一批、培训就业一批、医疗救助一批、教育资助一批、扶贫搬迁一批、民政兜底一批的“六个一批”;因村派人要精准,要注重全覆盖、强队伍、见实效,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主体培育要精准,要注重培育企业主体和市场主体,加强农村能人培育扶持,注重引进创业成功且有志于家乡发展的老乡企业家回乡投资,着力发展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服务业,推进电子商务向农村延伸,鼓励有志于扶贫开发和农业发展的公职人员领办农产品产加销企业;脱贫成效要精准,要防止数据上脱贫、防止用平均数掩盖、防止“ 富戴穷帽”、防止“脱贫即返贫”,扶真贫、真扶贫、出真效。
通过把财政扶贫资金与银行信贷资金结合起来,搭建合作平台,调动社会资源和市场力量,放大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用,促成了“开行小额农贷” 金融产品的产生,并建立起了“政府选择产业项目入口、农户自主参与产业发展、开发性金融助推孵化、企业参与实现市场出口”的融资模式,形成了“政银农企” 四方共谋发展的格局,从而更好更快促进了连片特困地区县域扶贫主导产业的发展。
结合扶贫开发实际,深入谋划金融扶贫总体思路,坚持并逐步走出一条“以点带面、协调配合、开发扶贫、知识扶贫、可持续性”的金融扶贫路子,推进金融扶贫。将各项金融扶贫措施作为改革核心内容在金寨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一条行之有效的“金寨模式”,并逐步推广;建立人民银行牵头,地方财政、金融办、银监、扶贫、共青团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与同属贫困区域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协同推进“金融扶贫雨露工程”;通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为贫困地区注入金融活力,充分发挥扶贫对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自我脱贫;在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进农村”活动中不断构建知识扶贫的长效机制,提高扶贫对象的金融素养;坚持市场导向和政策扶持相结合,按照市场化原则设计改革路径,出台改革举措,建立共赢机制,实现改革模式的本地可持续、外地可复制的办法和路子。
全方位筑牢金融生态安全网。一是提升扶贫地区金融知识素养。借助“金融知识普及月”主题活动,金融机构广泛开展信贷政策、金融产品、支付结算、反假币、反洗钱、征信等金融知识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金融素质和诚信意识。选派专业人员深入辖区贫困县乡村驻点,集中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了解贫困村金融需求。二是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推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将保护网络覆盖到所有贫困县、贫困乡镇。

5. 金融扶贫政策有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第一,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合理地开发矿业,有计划地进行能源建设,发展交通运输业。
第二,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把贫困地区开发和发达地区发展结合起来,引进信息、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
第三,组织发达地区和城市的工商企业、科研单位和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等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联系,开展对口支援;组织能工巧匠和技术力量帮助贫困地区培训科技人才。
第四,国家在资金、税收等方面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分别情况减免一定的税收,资金适当集中,统筹安排,配套使用。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金融扶贫政策有哪些方面

6.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金融扶贫中应该怎么做

——聚土回答

新型农村金融对于解决农业资金困难,帮助农户持续生产经营,有不可估量的作用,特别是在各大银行因政策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提供帮助的部分。
在扶贫中,农村金融也大有可为。在国家扶贫进入攻坚阶段,扶贫工作进入深水区,部分地区扶贫工作难度加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入市场,将有利于解决贫困地区资金问题,加快扶贫进程,其中主要做法有:
(1)1.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总量,力争贫困地区每年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当年贫困地区所在省(区、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2)优化融资结构。通过加强对企业上市的培育,促进贫困地区上市企业、报备企业及重点后备上市企业的规范健康发展,资本市场融资取得新进展,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
(3)继续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度。稳妥推进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方式。
(4)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广农村小额贷款。稳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企业,等经济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建成土地流转业务规模化,土地租金金融,经营性金融等,多渠道整合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
(5)积极发展农村保险市场,构建贫困地区风险保障网络。创新农业保险险种,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保障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保险,扩大特色种养业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