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个人持有外汇有什么规定?国内炒外汇有些什么途径?

2024-05-17 12:18

1. 中国对个人持有外汇有什么规定?国内炒外汇有些什么途径?

  国内个人一年的结汇最高额度是5万美金,其他的没有什么限制。目前国内居民的自有外汇资金有如下投资渠道:

  1.投资于B股;
  2.投资于商业银行发行的外汇理财产品;
  3.投资于各类QDII产品;
  4.进行外汇及黄金买卖等。随着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在天津滨海新区试点的实施,居民个人外汇理财方式增至四种。

  外汇市场有独特优势,股市交易时间一般为早上9:30到下午3:30,很多上班族无法正常交易。而外汇保证金除星期六[6.29% 资金 研报]、日外,全天24小时均可以进行交易,很多上班族可在不影响工作情况下进行理财投资。另外,外汇保证金具有做空机制,可以双向交易,可买可卖。第三,汇市的日交易量达2.5万亿美元左右,几乎没有任何人或机构有能力主宰市场,这对于一般散户来说更为公平。

中国对个人持有外汇有什么规定?国内炒外汇有些什么途径?

2. 中国大陆允许个人投资国外外汇市场吗?

目前国内允许个人进行外汇实盘交易,禁止个人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
二者区别:
1.实盘交易可通过银行操作(外汇宝);保证金交易通过代理公司操作,需开立境外账户(代理公司可代开)。
2.实盘交易为全额交易,无杠杆;保证金交易有杠杆,以小博大。
3.实盘交易为单向操作,只可买涨不可买跌;保证金交易为双向交易,涨跌皆可买。

3. 中国目前的个人外汇交易有什么管制吗?

第一条 为便利个人外汇收支,简化业务手续,规范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按上述分类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管理。

  第三条 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

  第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个人在境内及跨境外汇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外汇业务。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款机构及外币兑换机构(含代兑点)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第六条 银行应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办理个人业务的相关材料至少保存5年备查。

  第七条 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

  第八条 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第九条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照第三章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十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其贸易外汇资金的收支按照机构的外汇收支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凭有关单证办理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第十二条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上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十三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项下合法人民币收入,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购汇及汇出。

  第十四条 境外个人未使用的境外汇入外汇,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原路汇回。

  第十五条 
境外个人将原兑换未使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币现钞时,小额兑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或外币兑换机构办理;超过规定金额的,可以凭原兑换水单在银行办理。

  第三章 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符合有关规定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应当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第十七条 境内个人购买B股,进行境外权益类、固定收益类以及国家批准的其他金融投资,应当按相关规定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第十八条 境内个人向境内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人寿保险项下保险费,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支付。

  第十九条 境内个人在境外获得的合法资本项目收入经外汇局核准后可以结汇。

  第二十条 境内个人对外捐赠和财产转移需购付汇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外汇局核准。

  第二十一条 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和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到外汇局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应当符合自用原则,其外汇资金的收支和汇兑应当符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境外个人出售境内商品房所得人民币,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汇出。

  第二十三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境内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等金融产品。境外个人购买B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存款应纳入存款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管理。

  第二十五条 境外个人对境内机构提供贷款或担保,应当符合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合法财产对外转移,应当按照个人财产对外转移的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第四章 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

  第二十八条 
银行按照个人开户时提供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确定账户主体类别,所开立的外汇账户应使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一致的姓名。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境内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第三十条 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第三十一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经外汇局核准可以结汇。直接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境外个人可以将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划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第三十二条 
个人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开立的外汇储蓄联名账户按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 
个人购汇提钞或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钞,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提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第三十五条 
个人外币现钞存入外汇储蓄账户,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入境免申报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存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机构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第三十六条 银行应根据有关反洗钱规定对大额、可疑外汇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中国目前的个人外汇交易有什么管制吗?

4. 中国目前的个人外汇交易有什么管制吗?

外汇管制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对居民在经常项目下的外汇买卖和国际结算进行限制。广义的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对居民和非居民的涉及外汇流入和流出的活动进行限制性管理。
外汇管制依照该国法律、政府颁布的方针政策和各种规定和条例进行。 外汇管制的执行者是政府授权的中央银行、财政部或另设的其他专门机构,如外汇管理局。
外汇管制所针对的自然人和法人通常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各国的外汇管制法规通常对居民管制较严,对非居民管制较松。
外汇管制所针对的物包括外国钞票和铸币、外币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和黄金;有的国家还涉及白银、白金和钻石。
外汇管制法规生效的范围一般以该国领土为界限。在设立特区的国家中,某些外汇管制法规可能不适用于特区。一个国家对不同国家货币的外汇管制宽严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
外汇管制针对的活动涉及外汇收付、外汇买卖、国际借贷、外汇转移和使用;该国货币汇率的决定;该国货币的可兑换性;以及本币和黄金、白银的跨国界流动。
外汇管制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大体上分为价格管制和数量管制两种类型:前者指对本币汇率做出的各种限制,后者指外汇配给控制和外汇结汇控制。
外汇管制主要有三种方式:
1、数量性外汇管制2、成本性外汇管制3、混合性外汇管制

5. 中国个人外汇政策

法律分析: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外汇业务。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款机构及外币兑换机构(含代兑点)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个人外汇管理政策》
第二条 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按上述分类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管理。
第三条 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
第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个人在境内及跨境外汇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中国个人外汇政策

6. 外汇在中国合法吗

关于炒外汇方面的法律,因此属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国家既没有允许也没有强行禁止。但是这也就说明了在中国进行炒外汇是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因此如果交易者想继续参与外汇交易,就需要自己去选择正规的受监管的外汇平台了。
目前中国投资者投资外汇市场的渠道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做国内银行开设的外汇实盘,另一种是通过国外交易商在国内的代理机构直接在国外开户,做
业务(即炒外汇)。
由于外汇实盘点差大(可以理解为交易费用高),无杠杆等诸多因素,除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外,一般收益率很难让人满意。外汇保证金业务由于其可以双向交易,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且由于有杠杆比率,可以以小博大,因此受到众多投资者的追捧。现在国外成熟的外汇交易市场开设的业务,基本都是以外汇保证金形式存在,而非外汇实盘。中国国内的金融机构之所以没有开展保证金业务,主要是还没有做好这方面的准备。
目前国内还没有完全开放外汇保证金业务。但是国家目前是不干涉公民的海外投资的,所以目前一般是国外的主流平台在国内找代理为他们做客户开发和服务工作。做国外的主流平台有很大的优势。

7. 外汇在中国合法吗

不合法。银行主要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在违规办理转口贸易、违规办理内保外贷、违规办理贸易融资、违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等方面。主要还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尽职审核和调查方面把关不严,让一些企业有机可乘,非法套取国家外汇。例如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交通银行厦门前埔支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贷款资金用途、预计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拓展资料: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四)特别提款权;(五)其他外汇资产。2.第四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五条 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第六条 国家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对国际收支进行统计、监测,定期公布国际收支状况。答案:是合法的,目前中国公民参与外汇的方式有2种,外汇实盘交易和外汇保证金交易!3.外汇实盘交易:由国内各大商业银行提供的外汇实盘交易,客户通过国内的商业银行,将自己持有的某种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兑换成另外一种可自由兑换的外汇的交易,比如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都有外汇实盘交易。

外汇在中国合法吗

8. 国家对个人持有外汇的限制规定是什么?

个人换汇每年限额5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境内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业务指定由中国银行统一办理。居民在以下情况,可到中行各地分支机构购汇:出境旅游、探亲、会亲兑换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可兑换1000美元,或1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含台湾)可兑换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
自费留学以及自费出国就医人员出境时可一次性兑换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居民个人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途零用费,则按照出境探亲标准兑换外汇。

扩展资料: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第四章 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
第二十八条 银行按照个人开户时提供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确定账户主体类别,所开立的外汇账户应使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一致的姓名。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境内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第三十条 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第三十一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经外汇局核准可以结汇。直接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境外个人可以将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划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第三十二条 个人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开立的外汇储蓄联名账户按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 个人购汇提钞或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钞,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提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第三十五条 个人外币现钞存入外汇储蓄账户,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入境免申报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存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机构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第三十六条 银行应根据有关反洗钱规定对大额、可疑外汇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个人购汇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