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逾期未收汇,转内销后,又收汇,还可以重新申报退税吗?

2024-05-19 03:17

1. 出口逾期未收汇,转内销后,又收汇,还可以重新申报退税吗?

1、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度规定,货到付款/收款的国际贸易结算应该在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内执行完成.即报关单上的进口日期开始计算90天内需要将此笔货款支付出去或者收回来.

2、如果在报关单进口日期90内无法结算的,应该在报关单进口日期30天内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延期收付款,.这个就需要提前与客户沟通好付款期限

3、如果超过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无法付款并且在报关单进口日期30天内未办理延期,需要提交纸质文件(合同,代理协议,合同付款修改协议,延期报告,报关单等文件)交至外汇管理局柜台办理延期.延期到对应的月份,货款必须在所延至的月份内支付,如果需要提前支付,也需要付出以后再去外汇管理局柜台办理重新延期.【摘要】
出口逾期未收汇,转内销后,又收汇,还可以重新申报退税吗?【提问】
不可以哦!【回答】
逾期未申报或已申报但审核未通过的,主管国税机关不再办理退税。【回答】
已经申报免抵退了【提问】
退抵了是可以的。【回答】
然后未收汇,当时是有做延期的备案,然后,现在是期限到了,要求做出口转内销,然后专管员说,出口转内销,需要在出口退税系统做负数申报,以后收汇,可以再用原来的报关单申报退税【提问】
在个税APzp里面就可以申报完成【回答】
个税?【提问】
写错了,亲😊【回答】
1、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度规定,货到付款/收款的国际贸易结算应该在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内执行完成.即报关单上的进口日期开始计算90天内需要将此笔货款支付出去或者收回来.

2、如果在报关单进口日期90内无法结算的,应该在报关单进口日期30天内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延期收付款,.这个就需要提前与客户沟通好付款期限

3、如果超过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无法付款并且在报关单进口日期30天内未办理延期,需要提交纸质文件(合同,代理协议,合同付款修改协议,延期报告,报关单等文件)交至外汇管理局柜台办理延期.延期到对应的月份,货款必须在所延至的月份内支付,如果需要提前支付,也需要付出以后再去外汇管理局柜台办理重新延期.【回答】
这样的话,是不是就是说,我这边做出口转内销后,以后收到这笔被转内销的外汇款,还可以重新冲红内销的发票,再重新开外销发票,用原来的报关单去申请退税?是这个意思吗?不好意思,有点绕【提问】
[左捂脸][左捂脸]【回答】
对对,就这意思,亲。【回答】
就是可以是吗【提问】
是的,亲。【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出口逾期未收汇,转内销后,又收汇,还可以重新申报退税吗?

2. 出口逾期未收汇,转内销后,又收汇,还可以重新申报退税吗?

像你这种情况是不能退税的了,还得当内销,不仅没有税退还要缴税。为了避免再次出现这种情况, 你以后最好办个远期收汇,远期收汇是按报关单的出口日期算起60天内办的,超过60天就不能办理远期收汇了。要注意,按报关的出口日期算起90天内要去国税申报,如果没有核销,但已经办了远期备案。就拿着远期备案证明及其他资料一起申报。【摘要】
出口逾期未收汇,转内销后,又收汇,还可以重新申报退税吗?【提问】
像你这种情况是不能退税的了,还得当内销,不仅没有税退还要缴税。为了避免再次出现这种情况, 你以后最好办个远期收汇,远期收汇是按报关单的出口日期算起60天内办的,超过60天就不能办理远期收汇了。要注意,按报关的出口日期算起90天内要去国税申报,如果没有核销,但已经办了远期备案。就拿着远期备案证明及其他资料一起申报。【回答】
这个我们之前是已经申报免抵退了【提问】
然后,逾期未收到外汇,有办过延期收汇备案,然后延期到期了,专管让我们,做出口转内销,然后我想问下,做出口转内销后,再收到这笔被转内销的外汇后,还可以再重新申请退税吗【提问】
之前申报过免抵退了的话,再收到这笔被转内销的外汇后,应该是可以重新申请退税的【回答】
然后我想问下,出口转内销,是直接冲红原来的0税率发票,然后重开内销的普通发票,然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需要做负数申报吗【提问】
可能会对不上,要调整,具体情况还不是很了解,不能回答的更多了。【回答】

3. 出口逾期未收汇,转内销后,又收汇,还可以重新申报退税吗?

您好,出口货物未收汇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内,出口企业发生以下情形不能收汇或不能按期收汇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可作为视同收汇,并凭相应证明材料申报退(免)税:1、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的;2、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3、因动物及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的;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5、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的;6.因进口国货币汇率变动的;7、因溢短装的;8、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以后的;9、因其他原因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对我的服务满意,请给个赞哦,祝您一切顺利!【摘要】
出口逾期未收汇,转内销后,又收汇,还可以重新申报退税吗?【提问】
您好,出口货物未收汇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内,出口企业发生以下情形不能收汇或不能按期收汇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可作为视同收汇,并凭相应证明材料申报退(免)税:1、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的;2、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3、因动物及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的;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5、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的;6.因进口国货币汇率变动的;7、因溢短装的;8、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以后的;9、因其他原因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对我的服务满意,请给个赞哦,祝您一切顺利!【回答】
就是属于第8种【提问】
然后,我们以前出口报关当月已经做了免抵退申报,然后,逾期未收到外汇,有办过延期收汇备案,然后延期到期了,专管让我们,做出口转内销,然后我想问下,做出口转内销后,再收到这笔被转内销的外汇后,还可以再重新申请退税吗【提问】
您好,出口企业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以后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可作为视同收汇,并凭相应证明材料可以申报退(免)税。【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然后我想问下,出口转内销,是直接冲红原来的0税率发票,然后重开内销的普通发票,然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需要做负数申报吗【提问】
零税率出口转内销账务处理怎么做?
如果是本年出口货物,因为单证不齐的原因,而无法出口,需要转内销,或者是不能够享受出口税收政策,那么在本年内视同内销征税,这个时候就需要将这部分出口货物的销售收入进行冲减,也就是要冲减出口销售收入,增加内销销售收入,具体零税率出口转内销账务处理方式就是: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那么在销项税额的计提方面,就是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税的税率,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零税率出口转内销会计分录怎么做?
除了要知道零税率出口转内销账务处理方式之外,企业还需要做好相关的会计处理,那么零税率出口转内销会计分录的具体做法就是:外贸出口退税企业外销转内销按照国税销售处理,对于不符合退税规定,或者是退税凭证不全,或者是其他原因而没有办法进行退税的,那么应该调整出口销售的成本,而且需要办理转内销的手续。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视同内销;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外销;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外销,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外销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转内销账务处理:
1.冲减原出口销售收入,增加内销销售收入,计提销项税
借:产品销售收入——出口收入
贷:产品销售收入——内销收入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2.红字冲销
借:产品销售成本(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回答】
不是,我想问,出口转内销,税务上的操作【提问】
您好,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内外销销售额之间不需作会计分录调整,视同内销补征税金,应作如下分录:1、本年度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对上年度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计算出的销项税金抵减当期进项税额后再补缴税款。外贸企业发生出口转内销不需要在退税系统中作任何的操作。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转内销处理如下:1、退税部门发现外贸企业需要出口转内销处理,应填制《关于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的通知》两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企业自行发现出口转内销,应填制《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三份(退税部门一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2、企业还应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计算填列纳税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发票“栏蓝字填列,同时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在“附表一”第1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报的“免税货物销售额”。【回答】

出口逾期未收汇,转内销后,又收汇,还可以重新申报退税吗?

4. 出口人退税过期已申报转内销怎么处理

出口转内销,增值税发票跨月抵扣,办理地点:退税科。出口退税申报截止日后30天内办理。

1、	填写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里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书”。
所属期:转内销月份。
序号:自“1”起。
编号:不填。
项号:不填。
转内销原因:如“未按期核销”。
发票开票日期:增值税发票开票日期。
销货发票号:出口发票号。
商品代码、名称: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自动带出名称。
单位:自动带出。
发票号码:代码不填。
购货发票号:增值税发票代码+号码。
分批批次:如不分批则不填。
内销数量、内销金额、内销税率、内销税额按增值税发票信息填。
备注不填。
输入信息后,保存。点击设置标志,设置申报标志为“1”。
回到菜单,“退税正式申报”—“打印单证申报数据”—选择“打印到EXCEL”,打印后填写填写经办人、负责人姓名,表格左上角加盖公章。需正本一份。
生成单证申报数据软盘,携带软盘到机审柜台机审。
2、	填写“外贸企业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左上角加盖公章。正本一式三份。
3、	填写“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单票对应情况表”,出口计量单位、数量可与增值税发票统一,填表人签字,写日期,左上角加盖公章。正本一式三份。
4、	增值税发票认证月份的认证清单,标出抵扣的发票和要开抵扣证明的发票,带原件审查,交复印件一份。
5、	认证月份的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携带原件核查,交复印件一份。
6、	出口报关单原件。
7、	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原件。
8、	出口形式发票原件(加盖公章)。
软盘机审通过后,税局打出“出口转内销证明”,将以上原件和复印件交退税专管员及主管科长签字后,把单据带回机审柜台。柜台在“外贸企业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上加盖退税科公章,返回盖章的抵扣证明正本2份,“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单票对应情况表”2份。一份抵扣留底,一份交税局(申报所)。
凭此表在申报期填写增值税附表二11行“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抵扣进项税。
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第4行,计算销项税,并做相关帐务调整处理。

5. 出口退税超期未申报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的规定:

第三条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第七条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未按本通知第三条规定期限申报退(免)税的,主管其征税部门应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

因此,超过90天未申报退(免)税的,应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

出口退税超期未申报如何处理

6. 出口退税未按期申报怎么办?

法律分析: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税;
2、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出口单证;3、其他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单证
。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报申请,经地市级以上(含)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三、 根据国税发[2005]6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对出口企业提出延期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除按国税发[2004]64号文件和国税发[2004]113号执行外,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可经地市以上(含)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第六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7. 出口退税未按期申报怎么办?

法律分析:
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税;
2、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出口单证;3、其他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单证
。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报申请,经地市级以上(含)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三、 根据国税发[2005]6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对出口企业提出延期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除按国税发[2004]64号文件和国税发[2004]113号执行外,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可经地市以上(含)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第六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出口退税未按期申报怎么办?

8. 出口退税逾期未申报不做转内销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须在出口年份的次年4月15号前进行免抵退税,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扩展资料(一)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
1、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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