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包括哪些

2024-05-10 04:47

1. 其他应收款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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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应收款包括哪些?


3. 其他应收款包括哪些


其他应收款包括哪些

4. “其它应收款”包括哪些内容?


5.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在初级会计职称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职工失职造成一定损失而应向该职工收取的赔款,或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个人周转使用等拨出的备用金);
  5.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6.预付账款转入;
  7.购买股票后应收的包括在股票价格中的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者在“投资收益”中计入)
  8.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此外,上面的内容详尽的总结了
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内容,希望大家都可以理解。此外,
企业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单位的资产交换,或者以其他资产换入其他单位的其他应收款等,比照“应收账款”科目的相关核算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6. 其他应收款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那么你知道其他应收款包括哪些吗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企业拨出用于投资、购买物资的各种款项,不得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7. 其他应收款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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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哪些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其他应收款能否提取坏账准备有关请示的复函》第一条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的公司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