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大股东解除股票质押用意是什么

2024-05-19 04:42

1. 上市公司大股东解除股票质押用意是什么

上市公司大股东解除股票质押的使用,简单来说,就是股东就把自己的股票质押给了券商,从而获得了资金。我们来具体了解清楚,股票解除质押究竟是什么,这一做法是好的还是坏的?今天就让我这个常年征战股市的老股民给大家普及这个知识点,可以点击下方的文章观看,有利于解答疑惑!在进入正文之前,不妨先领一下我准备的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股票质押”、“股票解除质押”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股票质押”?“股票质押”指的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股票质押”其实是上市公司常使用的一种融资手段。大多数都是因为财务问题或者公司经营不当,部分持股较多的股东就更欣赏这种融资方式。如若到期了没还上借来的钱,那质押的股票就会被卖掉,被银行等接受质押给予融资的机构买下。这便将股东自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间接换成现金,股东手上股票份数就减少了。这一点要知道,假如股票价格方面下跌,然后触及质押平仓线,质押机构会强制抛售质押的股票,进一步造成股价下跌乃至崩盘。什么是“解除质押”?解除质押就是把押在结算公司的股票赎回了,规避公司在资产上的那些风险。其实,这也是当出现股票价格下跌甚至跌到了平仓线,为了使担保比例保持原样,作为上市公司解决“爆仓”风险的一种手段。因为有”爆仓“风险,采取“解除质押”办法的公司更多了,从而缓解平仓风险,这其实是一个“治本”的办法,不过公司带来的具体的后市表现,就另当别论了。还没有研究过股市这方面的知识,建议各位小伙伴还是选择龙头股来进行投资,没搞清楚状况千万不要投资,小心覆水难收,下面我整理了各行业的龙头股:【吐血整理】各大行业龙头股票一览表,建议收藏!二、股份解除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解除质押,实际是使用了“快刀斩乱麻”、“一刀切”的方法,因为把解除质押这一动作被解除以后,质押没有被控股股东继续执行,也就没有股权质押的“爆仓”风险了。那么“解除质押”就一定可以让上市公司的后市表现更优秀吗?这也不是一定的,需要就情况而定。从解除质押的时间和资金的进出我们就可以得出结果。(1)所在的股市时机在股市稳定的前提下,当进行股票质押的时候,市场上的流通股愈发少,根据供需原理,股价大概率会上涨,此时办理解除质押,市场方面的流通股就会一下子增加,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大概率会降低。然而在股市不稳定或者个股股价下降的情形下,进行质押的解除,事实上是,被质押在质押方的股票被控股股东赎回了,从而使这部分股票被平仓所产生的风险得到了有效降低,保证了股东的控制权,也证实了控股股东树大根深,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在投资者看来也是一个好的信息。手里的股票还要不要再买下去?不知道的朋友无须担心,动动小手点一下,即可诊股一次:【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2)资金的流入流出在办理质押的时候,不但能对大股东正常控股进行保证,还能额外的帮助公司筹集资金,涉及到资金的流入;如果解除质押的话,赎回质押的股票,还得要还本付息,一些大股东资金的流出被牵涉到。要是股价下行,大股东如果不能够追加保证金的话,其动机可能是解除股票质押,他会降低自身股票持有量,来收回资金,也是一种不好的迹象 。然而,按照正常水平来说,股票解除质押还是偏利好的。第一,倘若是股东选择解除质押就很有可能是在表明股东现在自身的财务状况可能正在慢慢好转,能够从侧面帮助上市公司缓解财务状况,解决财务问题。我们都知道,质押要缴纳相应的利息,会给企业的经济方面带来不小的负担,对于这一不必要的包袱,企业可能更倾向于将其丢掉。另外,股东因为对股票后市行情比较有信心,所以才会解除质押,上涨之后的股份能够质押更多的贷款,所以说,他们才会决定要解除质押。

上市公司大股东解除股票质押用意是什么

2. 上市公司股东做股权质押超过多少需要发公告

以5%为标准,达到5%或以上的是必须公告的。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大家都有听到过因为急需资金应急而做过汽车、房屋质押等手续。其实,股市里也有“质押”这一东西,那么首先在今天让朋友们了解一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有什么?拓宽一下知识面!还没开始时,知道有不少投资者,希望自己能够购买到牛股,那么小伙伴们不妨将这波福利领走--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一定不要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什么是“股权质押”?1.股权质押的意思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就是给履行债务进行保证,债务人(公司)或则是第三人据法合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银行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有权享受该股票的优先受偿。在这里所表示的“股权”不仅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还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股票或者是一些还没有上市的股票。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当一个公司决定了要进行股权质押,这种情况一般也就说明了这个公司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公司财务维持不了正常经营的状态,很着急需要资金来补充现金流。发生这样的状况之后,需要进行股权质押:如果说企业最近需要2000万的资金,融资时用股票进行质押,如果银行借钱给他,如果用折扣率为五折,那实际拿到手的资金是1000万。防止出现无法偿还银行本金的情况,所以银行设置了预警线和平仓线,已保证自己的利益不会损失,一般两者多为140-160%或130-150%。此外,针对公司股权质押是有上限要求的,通常股票质押时拥有5~6折的质押率,基本上是5折,期限寻常是半年至2年,这最后的质押率水平,我们要凭据公司资质来确定才行。需要我们重视的是,如果股权被冻结了再进行质押的话是不可能的。3.哪里可以查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一般的话可以去上市公司的官网或某些金融终端等等这些地方查询。要是在股市里还是要多多注意公司股权质押信息,当然了,其他信息也要留意。建议点击下方链接获取一份投资日历,里面涵盖了这些消息:公司除权除息、新股申购以及停牌复牌等具体信息: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二、股权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对股票有影响吗?股权质押相当于是一种融资工具,可以补充或弥补现金流、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不过,我认为它还是会有着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从而丧失控制权的风险。对股票的影响是不是有利的,还是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分析。1、利好股票的情况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的目的就是为了要经营主业或者是开展新项目的话,这都是利好的事情,毕竟能够开疆扩土。另外,你所质押的股票是流通的股票的话,这的意思就是目前市场上该股的股票数量都是减少的状态,需求量大致不变,拉升这个股票所要的资金量变少了的话,处在市场风口,相对来说还是容易开启行情。2、利空股票的情况如果说上市公司也只是想要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反而真的就显出了公司财务的窘况,会降低投资者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此外,股权进行高质押的话,倘若导致股价下跌,甚至跌破预警线,若是证券公司出售质押股票,容易致使不好的反应,影响市场对该股的做多情绪,最终可能会引发股价的下跌。不清楚手里的股票优不优秀?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就能够得到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应答时间:2021-09-24,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3. 股权质押后上市公司如何公告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中丁xx先生、李xx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或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2016年4月21日丁xx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90,000股质押给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2016-046《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2016年5月17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丁xx先生该部分股份由
890,000股调整为
1,
780,000股,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2016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1,
780,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6年7月18日丁xx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15,000股质押给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2016-069《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2016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915,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6年4月21日李xx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55,000股质押给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2016-046《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2016年5月17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李xx先生该部分股份由
355,000股调整为
710,000股,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2016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710,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三、截止公告日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xx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4,
79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本次质押股份
2,
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2,
6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累计质押股份
3,
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xx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2,
985,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累计质押股份
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XX月XX日。

股权质押后上市公司如何公告

4.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只登记不公告违法吗

  二)上市公司能否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标的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款对此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这是因为,我国《公司法》严格贯彻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三原则。《公司法》禁止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权的标的,目的便在于贯彻资本三原则。因为一旦债务届期而债务人不能清偿时,公司可能因折价受偿而取得本公司的股票,从而动摇资本三原则。但事实上,质权的实行除了折价受偿外,还可以通过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以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实行质权不会影响资本三原则的贯彻。当然,这样做可能会引发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的问题,但也不能因噎废食。总的来说,《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似乎显得慎重有余而灵活不足。

  (三)国有股的质押问题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基于此,以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为出质标的设定质权,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根据《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1]651号)的规定,这个审批程序是通过备案制度实现的。具体来说,以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的,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在质押协议签订后,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并根据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按照规定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国有股质押登记手续。这个通知对国有股质押还有如下限制:1、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2、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3、以国有股质押所获得的贷款资金,不得用于买卖股票等。

  (四)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理解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3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根据这一规定,是否意味着股东大会召开前3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能进行股份转让。并非如此,因为,这一条并没有禁止股份在规定期间内的转让,只是转让后,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无法记载于股东名册。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确定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者可获得股利分配的股东,如果股东名册一直处于变动状态,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者可获得股利分配的股东就无法确定。《公司法》的规定似乎没有考虑上市公司股票集中托管、登记的事实。在证券集中托管、登记的体制下,股东名册是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而非上市公司生成。但即使如此也不妨碍股份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只不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系统中股票持有人是变动不居的,而公司股东名册中登记的“股东”是不变的,只有他们享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或者领取股息的权利,但不能根据这个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的申请办理质押,除非他们也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系统中登记的股票持有人。

  (五)所有的上市流通股是否都可以办理质押登记

  在现阶段,根据《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以其自营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和证券投资基金券办理质押贷款登记,自然人及综合类证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持有的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票尚不能办理质押登记。但是质押是质权人与出质人协商的结果,如果自然人及综合类证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以其持有的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出质,债权人也接受了这种出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否应为其办理质押登记呢?因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法定的也是唯一的办理上市证券登记业务的机构,如果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办理这样的质押登记,无异于堵塞了他们办理质押登记的唯一渠道。这样的结果,从小处说,不利于物尽其用,也与同股同权的法律要求相背离;从大处说,阻碍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稳定。因此,无论是A股还是B股,无论其持有人的身份如何,无论办理质押登记的目的是为了担保银行贷款债权还是担保其他债权,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业务都应当全面展开。

  三、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中出质人、质权人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关系问题

  登记虽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但是登记本身并不是一个法律行为,它只是一个事实行为,是质押合同的履行行为,但这个事实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发生的。要想理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中出质人、质权人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之间的关系必须首先了解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法律地位。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承担以开立账户和证券托管为基础的各项职能,具有权利和义务的双重属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证券法》使用了“职能”一词,而非“职责”。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具有权利的属性是因为,《证券法》规定,证券持有人所持有的证券在上市交易前,应当全部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而且,证券登记结算采取全国集中统一的运营方式,只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能够办理上市证券的登记与托管。另一方面,正是因为只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能够办理上市证券的登记与托管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其他相关服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就必须接受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有关服务申请,否则该申请人就丧失了接受服务的渠道,其合法权利将会受到限制甚至丧失,因此,办理开户、登记、托管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其他相关服务,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基于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职能的理解,就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来说,出质人、质权人与证券登记及结算机构之间形成了一种具有法定性的委托关系。一方面,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接受出质人与质权人合法的登记申请,在这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受托人,受托事项是办理质押登记;另一方面,在没有法律对此委托关系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这种委托关系应适用合同法乃至民法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有了这样的认识,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中,界定出质人、质权人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登记中各自的责任就有了比较明确的思路。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就可以很好的理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中《担保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因为证券的无纸化以及证券的集中登记、托管,在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中,保管质物的责任已不是质权人,而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履行其对证券登记资料的善管义务。

5. 上市公司股权如何解除质押

质押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后,公司可以向股权质押登记机关申请解除股权的质押。
一、公司股权质押借款合同怎么写?
在我国质押人与质押权人股权质押借款合同的写法:首先,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身份信息。然后应当写明借款金额、货币种类、欠款用途、欠款利息、还款时间、还款方式、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最后,由双方签字或盖章。
二、股权分配比例怎么计算
股权分配比例按持股比例=出资额/注册资本金计算。
股权质押就是用企业的股份做抵押,一般是向银行抵押贷款或向债权方借款,还有质押给第三方作担保。由银行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 。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计算公式如下: 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乘以100% 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数量乘以前七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
张三在甲公司持股比例为40%,张三为融资,将持有的这40%中的50%部分即占甲公司股份总额20%,用于质押向某某银行贷款,除了质押借款本身程序上的要求以外,需要将这20%的股份比例在公司所在地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完善相关质押手续。那么,张三的股权质押比例就是20%,即占张三持股的甲公司股份总额的20%。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三、房地产股权出质是什么意思
股权出质意味着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的,质押权人可以通过处分该质押的股权获得清偿。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上市公司股权如何解除质押

6. 上市公司股权如何解除质押

上市公司股权解除质押需要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向股权质押登记机关申请解除。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7. 上市公司股权如何解除质押

法律分析:质押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后,公司可以向股权质押登记机关申请解除股权的质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上市公司股权如何解除质押

8. 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是好是坏

被质押的股票解除质押是好事,对持股者来说是利好,说明还清了券商的欠债,股票被返回了。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质押物。2、股权解除质押是股权质押的解除。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押,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称股份质押或股份质押)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3、股权质押标的物,就是股权。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出质人有权处分的,二是必须要有财产性,三是具必须具有可转让性。目前,尽管我国理论界对于股权的性质一直存在争论,对其概念的界定也未统一过,但股权兼具前述的财产性和可转让性两种属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而股权是一种符合条件的标的物。什么是“股票质押”?“股票质押”指的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股票质押”其实是上市公司常使用的一种融资手段。这样的公司一般都存在财务问题,或者经营不善的问题,一些占股比例较大的大股东就偏向于这种融资方式。假若后续到期了,然而借的钱还无法还上,那么,银行等接受质押给予融资的机构就会买质押的股票。这样一来股东自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就间接变少了,被替换成现金。要补充一句,要是股价降低,降到触碰了质押平仓线,质押机构会强制抛售质押的股票,接下来就可能导致股价降低,直至崩盘。什么是“解除质押”?解除质押意味着去赎回押在结算公司的股票,弱化公司在资产上的风险。其实,这还是出现公司股票价格下降以至降到平仓线的时候,为了使担保比例保持原样,上市公司化解“爆仓”风险的一个招数。由于存在”爆仓“风险,“解除质押”这种方式被更多的公司所采用,因此减少了平仓风险,这其实是一个“治本”的举措,然则公司的后市呈现了什么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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