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已交维修基金以后还要交吗

2024-05-19 19:15

1. 买房时已交维修基金以后还要交吗

一套房子只需要缴纳一次维修基金就可以了!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也有部分城市多层为20元/平方米收取,具体以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

买房时已交维修基金以后还要交吗

2. 每个房子下房的时候都要交维修基金吗

近几年购房的人都会发现,在签合同时售楼小姐都会给你算一笔不菲的基金——维修基金,大多数人没有关心过这笔费用的用途,甚至不了解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启用这笔基金。事实上许多业主也只有在真正需要时才会想起这笔款项,并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它的复杂。
“电梯多是方便高层住户使用,像我们住低层的住户平时都用不上电梯,更谈不上对它的损坏和保养,既然用不上,为什么维修费用还要承担。”一位姓张的业主这样说到。
这样的想法在小区业主中占有相当一部分,据部分业主反映,小区内有出租给做服装生意的人、家装公司等,他们常常搬运货物,使用电梯的频率最高,同时损坏程度也最严重,超重、碰撞都是有影响的。而这些问题不应该由不使用电梯的用户承担。
随后,记者从几家从 事电梯维修的公司了解到,一台电梯的费用有的达到十几万,甚至好几十万。电梯维护一般要在一个月一次,收费和楼层以及品牌都有关联,其维护、维修费用不低,一般都会在2500元左右。
目前针对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问题,还在争论之中,而由此反映出来关于住房维修基金的问题也显露出来。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账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在记者走访过程中,很多业主表示自己在购房时的确交过这样一笔钱,但是问及是否知道这笔基金用于何处时,大部分业主则显得很茫然。“在买房子的时候,我好像是按照房开商的要求交了一万多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当时只当是房开商用于生活设施的一些维修,具体细节也没有追问。”市民张女士说。如此情况还不止一次。

3. 维修基金交了,房产证可以办但还没办,这时维修基金可以使用吗?

你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第二十三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六)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七)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维修基金交了,房产证可以办但还没办,这时维修基金可以使用吗?

4. 房子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买房对于每个家庭而言都是人生大事,但是不少购房者对购买流程不是很了解,以为缴纳了水电费、首付,并办理好贷款后就能安心等待交房通知了,但在交房时却被要求支付一笔房子维修基金,那么房子维修基金必须交吗?住宅维修基金怎么交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子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业主在办理房屋交房手续之前,就需要缴纳房子维修基金,业主可以选择直接将房子维修基金存入房子维修基金专户内,或是委托房地产开发商代为交纳,房地产开发商收到款项后,需在三十日内将房子维修基金存入房子维修基金专户内。
 
 

二、住宅维修基金怎么交
 

1、在交纳住宅维修基金的时候,需带上购房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已办理好房屋过户手续,还需带上商品房卖契,如果购房者为现役军人,还需带上军人证。
 
 

2、交纳人按要求填写住宅维修基金分户卡,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分户卡进行审核,并确定住宅维修基金的数额。交纳人对打印出来的分户卡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3、交纳人按要求交纳足额的住宅维修基金,拿到“住宅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的第二联和第四联后,带上第四联到当地的房地产权属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总结:房子维修基金必须交吗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相信大家已经对房子维修基金有了更多的了解,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业主在交房之前就必须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这样在房屋保质期到期后,一旦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5. 拿到 房本 没交 维修基金

一、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是不可以办理出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
二、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三、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四、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一、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费用有哪些?
1、契税(90平米以下为房价的1%、90-144平米以内为房价的1.5%、144平米以下上为房价的3%,应办理相关优惠手续);
2、房屋登记费80元;
3、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拿到 房本 没交 维修基金

6. 房产证已经办好,维修基金还需要交吗

一、房产证已经办好,维修基金还需要交吗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本,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本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法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本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限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本: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本,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本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本。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二、维修基金交了,办房产证的时候还需要交什么费用?
办理房产证的费用,如杭州房产证办理,费用
A、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3%(面积在144平米以下的需要缴纳
1.5%,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B、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全额
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款的2%(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全部加起来大概需要交纳
2.3万左右的税费仅供参考。
三、房本已经下来了还用交维修基金吗
房本已经下来了,如果没有交维修基金的话,是需要进行缴纳的。
1、商品房的业主、非住宅业主按其持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安装工程每平方米5%至8%。
2、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3、维修基金(maintenancefnd),也叫"公共维修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未在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并授权住宅物业的业主使用。
扩展;
维护基金是由物业内部的业主共同筹措的,业主根据所缴纳的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从银行提取一部分维修基金的资金。维修费随特定房屋的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改变,因房屋产权变更而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由旧业主变更为新业主。
投资不会带来什么后果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就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房手续,购房者也就无法交房。住宅维修基金主要用于小区公共部分、公共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由小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共同监督,若要使用,必须达到2/3的业主通过才行。

7. 维修基金用完了还要再交吗 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

在买房子的时候,除了要缴纳买房的钱之外,还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因为这样在居住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漏水的情况,可以把房屋维修金提取出来来维修房屋,是属于一种备用金,那么,接下来我们跟大家分享一下维修基金用完了还要再交吗?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   
   在买房子的时候,除了要缴纳买房的钱之外,还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因为这样在居住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漏水的情况,可以把房屋维修金提取出来来维修房屋,是属于一种备用金,那么,接下来我们跟大家分享一下维修基金用完了还要再交吗?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维修基金用完了还要再交吗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这里解释走一波:首期交存额,就是你收房当时交的维修基金额度)。
    房屋维修基金  是什么 
   房屋维修基金是专款专用的,只能用于维修房屋,只有维修时才可以提取。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分、公用设施和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房屋维修基金不是随便收取的,国家制定了相应缴纳比例。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上面的主要内容介绍的是维修基金用完了还要再交吗,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的全部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维修基金使用完了之后是需要再交的,而且房屋维修基金就是用来房屋修理的一些情况,所以大家必须要对于维修基金有一定的了解。
   

维修基金用完了还要再交吗 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

8. 拿到 房本 没交 维修基金

法律分析:一、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是不可以办理出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
二、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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