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打五十大板是打哪里?

2024-05-14 17:49

1. 在古代打五十大板是打哪里?

杖打分多种。全身到处都能打。  不过当官的要打犯人就是棍子拿了打屁股

唐朝李世民之后,只打臀部,顺便带着臀部以下的大腿一部分。唐朝之前,随便打。

其实吧,过去的人,只是打1到5下,基本上5下就没命了,我在北京游玩,导游跟我们说的

笞杖是公堂之上的刑罚,不只是四十大板,十、二十、三十、五十五都有。笞杖的定位与标准笞杖,俗称打板子,是中国古代使用最广泛的刑罚。笞的本意是用竹条或木条对人进行抽打;杖的本意是拐杖。古时候,儿子不孝,父亲可以用拐杖打他。后来把笞杖作为一种刑罚,据说是沿袭了古代父亲打儿子那种教诲、训诫的含义,所以又把笞杖称为教刑。 既然称为教刑,自然是使用最多最广的了。中国古代的五刑,各代不尽相同,至隋代始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延续至明清。清代时法定的笞杖刑标准是:笞刑,分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五等;杖刑,分六十、七十、八十、九十、一百五等。清朝的审级是县、府、按察司、总督或巡抚四级。州县一级只能决定笞杖刑的案件,且县官只有处杖一百的权力。笞、杖,本是五刑中的基本刑罚,然而平时又常用于刑讯逼供。古时刑讯逼供在法律上也有一定限度,囚犯因刑讯致死,要处主审官杖一百至流刑3千里的刑罚。笞杖的随意性尽管各朝各代对笞杖之刑都作了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时往往不按正式条文,常常是随意定罪,动辄使用笞杖,公堂上打死人的事例比比皆是。光绪时内乡知县章炳焘堂讯时往往一笞数千,甚而有立毙杖下者,就是一例,由此可见古时的法律在执行时随意性是很大的。这种随意性还体现在行刑的工具上。刑具本身是很有讲究的,例如清代规定的笞杖,用竹篾削去粗节毛根制成。笞,称为小竹板,大头阔一寸五分,小头阔一寸,重不过一斤半;杖,称为大竹板,大头阔二寸,小头阔一寸半,重不过二斤,大小竹板均为五尺五寸长。用板打人时,行刑人手握板的小头,击打受刑者。而历代施用杖刑时,常用别的东西代替杖具。许多杖杀人的情况,用的就不是杖,而是棒。同杖相比,棒要粗重得多,击打人身显然更容易造成伤残或死亡。还有的酷吏使用的杖具是特制的。较为常见的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清代仍有妇女裸体受杖的做法。这对妇女来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这样的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清代大学问家俞樾在《右台仙馆笔记》中记道:闻堂上笞一囚,而咴咴呼痛之声,则女子也,诸又趋往观之后文又说,这次行刑并非打屁股,而是打嘴巴。于是,看客们大失所望,悻悻而归。面对这样的行刑方式,有的妇女受不了羞辱,回去后便寻了自尽。笞杖时的唱词县太爷的案桌上放有四个签筒,每个签筒上写有一个字,合起来就是执法严明,其中执字是捕捉令,其它三个签筒分为白头签、黑头签、红头签,白头签每签一板,黑头签每签五板,红头签每签十板。花样就在这签子上,县太爷如果扔下40支白头签,那麽40大板打完后,皮肉无痛,立刻走人;如果是几支黑头签,同样40大板,犯人会皮开肉绽;如果是40支红头签,不死也要残废。临刑之时,狱差拾起县太爷掷下的竹签后,两个差人便将受刑的犯人绑在长凳上按住,再由另外两个差人举起王法,一边拷打,一边有节有拍地唱着唱词。唱词内容大多是这样的:一二三四五,皮肉受点苦;六七八九十,回去坐上席;再打两大板,郎中抢饭碗。此外,打奸打盗的唱词各有不同。打通奸的唱词是:昨夜搂着小娇娘,今天骑马(指绑在条凳上)上法堂;屁股挨了几十板,看你通奸不通奸。打盗窃犯人的唱词是:为非作歹做强盗,人人见了杀千刀;如不重打几十板,平民百姓气难消。这些唱词,大都是代代相传的,也有的是由差人临时编凑的,以助公堂上的法威。

在古代打五十大板是打哪里?

2. 古代的打板子打在人的什么部位?

一、古代的打板子打在人的什么部位?
背部、臀部或腿部
二、打板子,为古代笞刑。
笞刑,始于战国时期,是古代“五刑”之一,是以竹、木板责打犯人背部、臀部或腿部的轻刑,针对轻微犯罪而设,或作为减刑后的刑罚。汉景帝时期的《棰律》规定了刑具规格,受刑部位,同时在实刑时中途不得换人,彻底固定下笞刑的刑具是竹板和长度厚度。这个是古代刑制改革的要点之一。

3. 古代人是怎样打板子的

古代刑罚分为五刑,笞、杖、徒、流、死.,今天我要给大家讲的是笞刑。说起笞刑我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其实笞刑也是古代刑罚里最常见的一种刑罚,即为我们现在的用板子打屁股。我们平时看的古装片时常可以看见一些嫌疑犯由于不肯招认事实,青天大老爷,一声喝下,手上那个小板子丢出去,就是大打XX大板的。
再就是当差的人了,他们打犯人也是有技巧的,在正式可以进入打板子之前,他们还得经常练习怎样打板子,就好像古代刽子手一样,他们砍头为什么如此那么准,一刀下去头就落地了,如果没有落到两刀砍完的话那么对刽子手不吉利而且对犯人也不尊重。据说有种打法很有意思,就是把一块石块包裹在衣服内,最后打完衣物得没有任何损伤,但是里面的石头得破碎,这种打法看起来不怎么狠,但是这打出来的可都是内伤,这就是传说中的外轻内重的打法。还有一种则是相反的外重内轻了,依然是衣服里面包裹,但是里面包的是一摞纸,打完之后衣服得破破烂烂,而纸张却得丝毫未损,相比之前那个,这个看起来比较血腥,皮开肉绽的,但是不会伤筋动骨,至于用什么打法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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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是怎样打板子的

4. 古代"重打五十大板"怎么打呢?

我们看古装影视剧时,常听到县太爷大喊一声"重打五十大板"。日常生活中,也有个"各打五十大板"的俗语,意为和稀泥,让争执的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打大板"是指古代刑罚中的杖刑,使用棍棒、木板等责打违法嫌疑人,早在东汉就已出现。在东汉,杖刑是和笞刑混用的(笞刑是用很细的竹条、荆条打),而且二者都是法外刑,没有列入律例之中,因此,官员执行起来就很随意,打多少下全靠一时的心情。

到了隋唐时代,笞杖刑被正式写入法典,成为古代"五刑"(笞、杖、徒、流、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此,笞杖就成为此后历朝历代最常用的刑罚了。
笞刑主要用于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杖刑稍重,但是中唐之后,又加了"重杖"或"痛杖",这就要命了。
宋朝依然沿用了笞杖刑,除了独立使用,还做为附加刑与流放、徒刑等并用。宋朝人比较会做生意,这种思路渗透进了刑罚之中,朝廷规定:被判笞杖后缴纳钱财,就可以免于处罚。
早期,笞杖打犯人的背部、臀部和腿部,范围比较宽泛;元朝之后,只打臀部。而且,从元朝开始,笞杖刑逐步加重,乃至成为一种酷刑。1524年,嘉靖皇帝杖打大臣134人(廷杖),当场打死16人,其残酷可想而知。

我们以明清两代为例,举几个例子揭示官府执行笞杖刑的情形(《大明律》和《大清律例》一脉相承)。
例一,"强盗行劫,邻佑知而不协拿者,杖八十",也就是说没有见义勇为,要被杖责八十下。
例二,"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即通奸男女都要被施杖刑,不但要打,而且要脱了裤子打。
例三,"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丈夫让妻妾失序,这不是单纯的家事,官府要管的。
例四,"若里长失于取勘,致有脱户者,一户至五户笞五十,每五户加一等罪",里长的户口调查没做好,也会被打屁股。

翻看《大清律例》,不论是吏律、户律,还是工律、刑律,笞杖刑的应用几乎贯穿全篇。
应该说,明清法律对笞杖刑的规定很精细、很明确,在执行环节,那可是大有学问,套路很深。同样是打五十大板,掌刑的衙役可以让你只受皮肉轻伤,也可以将犯人送入九泉之下,其中的关键就在犯人送钱与否以及送了多少。
清朝著名的文学家方苞曾在1711年被捕入狱,亲眼目睹了一件事:"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

跟方苞一起关押的三个人受同样的杖刑,一个人送了三十两银子,被略微打伤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人送了六十两银子,皮肉受伤,养伤二十天;第三人送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受刑当晚就行走自如了。这种私下的勾兑,加重了清朝社会的腐败,促进了它的败亡。
1910年,清政府颁布新的律例,废除了笞杖刑,但是还未来得及实施,大清就灭亡了。
参考资料:陈佳维《略论中国古代的五刑制度》,于常青《从笞杖刑的废除看现代法治文明》,方苞《狱中杂记》

5. 古代"重打五十大板"怎么打呢?

我们看古装影视剧时,常听到县太爷大喊一声"重打五十大板"。日常生活中,也有个"各打五十大板"的俗语,意为和稀泥,让争执的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打大板"是指古代刑罚中的杖刑,使用棍棒、木板等责打违法嫌疑人,早在东汉就已出现。在东汉,杖刑是和笞刑混用的(笞刑是用很细的竹条、荆条打),而且二者都是法外刑,没有列入律例之中,因此,官员执行起来就很随意,打多少下全靠一时的心情。

到了隋唐时代,笞杖刑被正式写入法典,成为古代"五刑"(笞、杖、徒、流、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此,笞杖就成为此后历朝历代最常用的刑罚了。
笞刑主要用于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杖刑稍重,但是中唐之后,又加了"重杖"或"痛杖",这就要命了。
宋朝依然沿用了笞杖刑,除了独立使用,还做为附加刑与流放、徒刑等并用。宋朝人比较会做生意,这种思路渗透进了刑罚之中,朝廷规定:被判笞杖后缴纳钱财,就可以免于处罚。
早期,笞杖打犯人的背部、臀部和腿部,范围比较宽泛;元朝之后,只打臀部。而且,从元朝开始,笞杖刑逐步加重,乃至成为一种酷刑。1524年,嘉靖皇帝杖打大臣134人(廷杖),当场打死16人,其残酷可想而知。



晚清执行杖刑现场。
我们以明清两代为例,举几个例子揭示官府执行笞杖刑的情形(《大明律》和《大清律例》一脉相承)。
例一,"强盗行劫,邻佑知而不协拿者,杖八十",也就是说没有见义勇为,要被杖责八十下。
例二,"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即通奸男女都要被施杖刑,不但要打,而且要脱了裤子打。
例三,"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丈夫让妻妾失序,这不是单纯的家事,官府要管的。
例四,"若里长失于取勘,致有脱户者,一户至五户笞五十,每五户加一等罪",里长的户口调查没做好,也会被打屁股。



绘画,执行杖刑。
翻看《大清律例》,不论是吏律、户律,还是工律、刑律,笞杖刑的应用几乎贯穿全篇。
应该说,明清法律对笞杖刑的规定很精细、很明确,在执行环节,那可是大有学问,套路很深。同样是打五十大板,掌刑的衙役可以让你只受皮肉轻伤,也可以将犯人送入九泉之下,其中的关键就在犯人送钱与否以及送了多少。
清朝著名的文学家方苞曾在1711年被捕入狱,亲眼目睹了一件事:"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



清朝绘画,审理案件现场。
跟方苞一起关押的三个人受同样的杖刑,一个人送了三十两银子,被略微打伤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人送了六十两银子,皮肉受伤,养伤二十天;第三人送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受刑当晚就行走自如了。这种私下的勾兑,加重了清朝社会的腐败,促进了它的败亡。
1910年,清政府颁布新的律例,废除了笞杖刑,但是还未来得及实施,大清就灭亡了。
参考资料:陈佳维《略论中国古代的五刑制度》,于常青《从笞杖刑的废除看现代法治文明》,方苞《狱中杂记》

古代"重打五十大板"怎么打呢?

6. 古代"重打五十大板"怎么打呢?

我们看古装影视剧时,常听到县太爷大喊一声"重打五十大板"。日常生活中,也有个"各打五十大板"的俗语,意为和稀泥,让争执的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打大板"是指古代刑罚中的杖刑,使用棍棒、木板等责打违法嫌疑人,早在东汉就已出现。在东汉,杖刑是和笞刑混用的(笞刑是用很细的竹条、荆条打),而且二者都是法外刑,没有列入律例之中,因此,官员执行起来就很随意,打多少下全靠一时的心情。

到了隋唐时代,笞杖刑被正式写入法典,成为古代"五刑"(笞、杖、徒、流、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此,笞杖就成为此后历朝历代最常用的刑罚了。
笞刑主要用于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杖刑稍重,但是中唐之后,又加了"重杖"或"痛杖",这就要命了。
宋朝依然沿用了笞杖刑,除了独立使用,还做为附加刑与流放、徒刑等并用。宋朝人比较会做生意,这种思路渗透进了刑罚之中,朝廷规定:被判笞杖后缴纳钱财,就可以免于处罚。
早期,笞杖打犯人的背部、臀部和腿部,范围比较宽泛;元朝之后,只打臀部。而且,从元朝开始,笞杖刑逐步加重,乃至成为一种酷刑。1524年,嘉靖皇帝杖打大臣134人(廷杖),当场打死16人,其残酷可想而知。

我们以明清两代为例,举几个例子揭示官府执行笞杖刑的情形(《大明律》和《大清律例》一脉相承)。
例一,"强盗行劫,邻佑知而不协拿者,杖八十",也就是说没有见义勇为,要被杖责八十下。
例二,"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即通奸男女都要被施杖刑,不但要打,而且要脱了裤子打。
例三,"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丈夫让妻妾失序,这不是单纯的家事,官府要管的。
例四,"若里长失于取勘,致有脱户者,一户至五户笞五十,每五户加一等罪",里长的户口调查没做好,也会被打屁股。



绘画,执行杖刑。
翻看《大清律例》,不论是吏律、户律,还是工律、刑律,笞杖刑的应用几乎贯穿全篇。
应该说,明清法律对笞杖刑的规定很精细、很明确,在执行环节,那可是大有学问,套路很深。同样是打五十大板,掌刑的衙役可以让你只受皮肉轻伤,也可以将犯人送入九泉之下,其中的关键就在犯人送钱与否以及送了多少。
清朝著名的文学家方苞曾在1711年被捕入狱,亲眼目睹了一件事:"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



清朝绘画,审理案件现场。
跟方苞一起关押的三个人受同样的杖刑,一个人送了三十两银子,被略微打伤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人送了六十两银子,皮肉受伤,养伤二十天;第三人送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受刑当晚就行走自如了。这种私下的勾兑,加重了清朝社会的腐败,促进了它的败亡。
1910年,清政府颁布新的律例,废除了笞杖刑,但是还未来得及实施,大清就灭亡了。
参考资料:陈佳维《略论中国古代的五刑制度》,于常青《从笞杖刑的废除看现代法治文明》,方苞《狱中杂记》

7. 古代"重打五十大板"怎么打呢?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开心]。亲打大板”是指古代刑罚中的杖刑,使用棍棒、木板等责打违法嫌疑人,早在东汉就已出现。在东汉,杖刑是和笞刑混用的(笞刑是用很细的竹条、荆条打),而且二者都是法外刑,没有列入律例之中,因此,官员执行起来就很随意,打多少下全靠一时的心情。晚清执行杖刑。到了隋唐时代,笞杖刑被正式写入法典,成为古代“五刑”(笞、杖、徒、流、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此,笞杖就成为此后历朝历代最常用的刑罚了。笞刑主要用于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杖刑稍重,但是中唐之后,又加了“重杖”或“痛杖”,这就要命了。宋朝依然沿用了笞杖刑,除了独立使用,还做为附加刑与流放、徒刑等并用。宋朝人比较会做生意,这种思路渗透进了刑罚之中,朝廷规定:被判笞杖后缴纳钱财,就可以免于处罚。早期,笞杖打犯人的背部、臀部和腿部,范围比较宽泛;元朝之后,只打臀部。而且,从元朝开始,笞杖刑逐步加重,乃至成为一种酷刑。1524年,嘉靖皇帝杖打大臣134人(廷杖),当场打死16人,其残酷可想而知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开心]!请问您还有其它问题需要咨询吗?【摘要】
古代"重打五十大板"怎么打呢?【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开心]。亲打大板”是指古代刑罚中的杖刑,使用棍棒、木板等责打违法嫌疑人,早在东汉就已出现。在东汉,杖刑是和笞刑混用的(笞刑是用很细的竹条、荆条打),而且二者都是法外刑,没有列入律例之中,因此,官员执行起来就很随意,打多少下全靠一时的心情。晚清执行杖刑。到了隋唐时代,笞杖刑被正式写入法典,成为古代“五刑”(笞、杖、徒、流、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此,笞杖就成为此后历朝历代最常用的刑罚了。笞刑主要用于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杖刑稍重,但是中唐之后,又加了“重杖”或“痛杖”,这就要命了。宋朝依然沿用了笞杖刑,除了独立使用,还做为附加刑与流放、徒刑等并用。宋朝人比较会做生意,这种思路渗透进了刑罚之中,朝廷规定:被判笞杖后缴纳钱财,就可以免于处罚。早期,笞杖打犯人的背部、臀部和腿部,范围比较宽泛;元朝之后,只打臀部。而且,从元朝开始,笞杖刑逐步加重,乃至成为一种酷刑。1524年,嘉靖皇帝杖打大臣134人(廷杖),当场打死16人,其残酷可想而知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开心]!请问您还有其它问题需要咨询吗?【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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