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的登记事项有哪些

2024-05-09 22:31

1.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的登记事项有哪些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的登记事项有哪些
1.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二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其他有关文件。
其中:
赠与登记除需提交上述1-7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1.经公证的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原件);
2.人死亡证明及经公证的遗赠证明(原件);
3.属商业等六类项目用地和赠与花园住宅,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副本)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
*继承登记除需提交上述1-7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公证书(原件);
3.境外人士继承已购公有住房的,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副本)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
分析(分割)登记除需提交上述1-7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1.分析(分割)协议书;
2.由市或区、县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土地勘测报告。
办理程序:
登记业务流程:房地产登记办理流程:案例受理→登记初审→登记复审→领导审批→缮证/核证→发件→归档→案例→办理结束
收费标准及依据:
1.登记费
(1)赠与、继承登记
由受赠人或继承人按房地产评估值的1%缴纳(已购公有住房的受赠人为购房时同住人或人的,及已购公有住房的继承人,由受赠人或继承人按购房时售价的1%缴纳)。
(2)分析(分割)登记
个人产权100元/件由申请人缴纳
其他产权200元/件由申请人缴纳
2.合同印花税
(1)赠与
由赠与双方各按房地产评估值的0.05%缴纳,但遗赠由受赠人缴纳。
(2)分析(分割)
向税务部门办理
3.权证印花税:5元/本
4.契税:由财政局征收。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的登记事项有哪些

2. 上海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单身的则不需要结婚证;2、房屋购销合同及补充合同原件;3、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4、房屋外侧绘图和分层平面图;5、契税缴款书。

3. 上海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上海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上海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手续:1、办房产证是在该房产所在地房产局,一般新房在入伙6个月就可以办出房产证,如果是一次性付款购房就可以直接领房产证,如果贷款按揭买房就等按揭完后去贷款银行拿到抵押合同;2、商品房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3、商品房买卖双方在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4、在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

上海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4. 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买卖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平面图、房产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5. 申请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申请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6. 上海不动产登记流程

一、预检在交易登记大厅入口附近设置预检台(总咨询台)。(一)预检台配备1、人员。预检岗位总人数可配备2-4人,由登记、税务共同派员负责,具体人员安排由各区登记、税务部门根据本区实际协商确定。2、业务申请表及样表。现为:(1)《购房人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2)《上海市房地产交易涉税情况表》。3、联办业务告知单(二)预检人员工作要求1、登记预检人员负责询问申请人需办理的业务类别,按照综合受理、登记受理分流,并根据办理业务的申请材料清单,检查申请材料的格式、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指导申请人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2、税务预检人员负责协助询问申请人需申请减免税收的情况,检查相关业务需提交的材料的格式和数量,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房地产交易涉税情况表》。3、时间允许时,建议预检人员协助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按照交易、税收、登记业务进行分类。4、满足要求通过预检的,发放办件号码。不满足要求的,请申请人按照相应要求补充。二、综合窗口预收件/登记窗口受理涉及登记与交易税收联办的(包括交易登记联办、交易税收登记联办、税收登记联办)申请,由综合窗口进行预收件;仅涉及登记的申请,由登记窗口进行登记受理。(一)综合窗口预收件1、人员。具体窗口数根据各区不同情况设置,窗口岗位由登记人员负责。在业务联办初期,各区税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业务熟练的税务人员在受理窗口提供现场支持,具体形式和人员由各区登记、税务部门根据本区实际协商确定。2、工作要求登记人员负责询问申请人需申请的事项,清点、收取申请材料,请申请人签署登记申请表、EMS详情单(如有),开具缴费单、预收件单。预收件后,将申请材料按照交易、税收、登记业务分装。现场支持的税务人员负责协助登记人员即时对收取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时提出补正意见,甄别其中可当场办税的申请。属于可当场办税的,综合窗口预收件后,税收件袋即时转税务部门(为便于工作,建议在综合窗口旁设置当场办税窗口),并通知申请人当场缴税;不属于可当场办税的,税收件袋由税务人员定期签收、领取。交易件袋按要求转房屋状况查询人员,做好签收。对于交易、登记目前可以考虑串联办理,件袋捆绑流转,节约件袋分装合并时间;后续房屋状况查询结果线上反馈功能完成后,直接并联办理。(二)下一阶段工作(启用申请资料扫描、推送)启用申请资料扫描、推送后,综合窗口收取一份申请资料,扫描后,连同已提取获得的相关字段信息,推送到交易税务登记审核部门,纸质资料由登记部门统一存档。1、人员要求:各区根据业务量配置专人(扫描外包公司)负责扫描工作。2、工作要求:接收到申请资料后,立即扫描,以便信息及时推送。三、房屋状况查询审核(一)现阶段工作要求(房屋状况查询结果线下反馈)1、查询人员领取件袋后,及时录入房屋状况查询系统。当日上午(或下午)收取的件袋,录入时间应不超过当日上午12点(或下午下班前),以便房屋状况查询系统定时(中午12:00及午夜12:00)进行核心比对。2、出具结果。每日12点前录入的件袋,务必在下午下班前完成审核,出具结果;下班前录入的件袋,务必在次日12点之前完成审核,出具结果;查询结果存有异议的件袋,力争自收件之时起23小时处理完毕。3、查询人员打印查询结果,分别反馈登记、税务审核部门。(二)下一阶段工作要求(房屋状况查询结果启用线上反馈后)1、查询人员领取件袋后,录入房屋状况查询系统。当日上午(或下午)收取的件袋,录入时间应不超过当日上午(或下午)的业务办理时间,以便房屋状况查询系统定时(中午12:00及午夜12:00)进行核心比对。2、出具结果。每日12点前录入的件袋,务必在下午下班前完成审核,出具结果;下班前录入的件袋,务必在次日12点之前完成审核,出具结果;查询结果存有异议的件袋,力争自受理之时起23小时处理完毕。3、查询人员无需操作(房屋状况查询结果直接线上反馈登记、税务审核部门)。四、税务审核(一)现阶段工作要求(契税完税证明线下反馈)1、税务人员签收件袋后,应当在3日内完成后台处理工作(不含签收当日)。2、登记部门在预收件单上写明“请申请人于预收件4个工作日后至税务机关办结涉税事项,提交契税完税证明最后期限为预收件后第20日,逾期未提交的,退回申请材料。”申请人完税后,税务人员开具契税完税证明,供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二)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契税完税证明启用线上反馈后)1、税务人员签收件袋后,应当在3日内完成后台处理工作(不含签收当日)。2、登记部门在预收件单上写明“请申请人于预收件4个工作日后至税务机关办结涉税事项,提交契税完税证明最后期限为预收件后第20日,逾期未提交的,退回申请材料。”申请人完税后,税务人员无需开具契税完税证明(契税完税证明直接线上反馈登记审核部门)。五、登记审核(一)人员要求:各区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二)现阶段工作要求(终审、登簿节点未分离)1、系统操作:终审审核完毕后系统上不提交,待申请人缴税。2、件袋流转:申请人完税,接收到受理窗口已收到契税完税证明的信号后,终审通过系统核验契税完税无误,提交,件袋即时流转至缮证岗位。(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终审、登簿节点分离)1、系统操作:终审审核完毕后系统可直接提交。案件等待税务传送的契税完税信号。案件只有在同时满足“终审已提交”、“契税完税信号已收到”两个条件后,进行系统登簿。契税核验由系统自动完成。终审的审核意见修改为:“同意,待申请人完税后登簿。”2、件袋流转:终审提交后,件袋流转至缮证。六、申请材料的流转与补正(一)申请材料的流转申请材料分装的三个(或两个)件袋,原则上在当前工作完成后半天内进行流转。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快流转频次,确保其他联办部门有充裕时间审核。下阶段启用申请材料扫描、推送后,收取一份申请材料,纸质件袋不再流转。(二)补正与案件回退1、人员要求:接收补正材料、流转补正件袋,可由原窗口人员或专人负责,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2、工作要求:预收件后,税务部门认为还需要申请人补交材料的,由税务部门负责通知申请人,告知其需补正的材料,请其尽快补正。税务工作人员在预收件单空白处写明需补正材料及补正理由后,将件袋按原流转路径回退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并做好交接记录工作。申请人至指定窗口补齐材料后,窗口人员重新出具预收件单,告知申请人办理时限重新计算,并将材料及时流转税务部门。如果需补正内容简单,不需要重新调整预收件单内容的,为简化手续,方便申请人,由税务部门直接接收补正材料。下阶段启用申请材料扫描、推送后,通过平台进行案件回退,补正材料扫描后再推送。交易、登记部门补正可参照上述流程办理。七、缮证(一)人员要求:各区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二)现阶段工作要求(房屋状况查询结果、契税完税证明线下反馈)1、打印:打印证书、证明、审核表等。2、件袋流转:缮证后将件袋流转至发证窗口。3、EMS领证:将证书、证明装入EMS专递封套,粘贴详情单。(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房屋状况查询结果、契税完税证明启用线上反馈)1、打印:打印证书、证明、审核表、房屋状况查询结果、契税完税证明等。(对于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7. 上海不动产登记流程

法律分析: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上海不动产登记流程

8. 上海不动产登记全面启动 办不动产登记手续

上海市提出,在实施的机构上,由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好各部门推进实施统一登记。市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下设不动产登记局,负责组织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整合市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等部门承担不动产登记职能的事业单位,组建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作为市规划国土资源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办理具体登记事务。各区县参照市级层面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在信息的建设上,由市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建设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全面清理和整理不动产登记历史资料,整合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海域登记数据。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要与国土资源部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及上海市房屋交易、土地、林地、农村土地、海洋审批等管理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与公安、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确保相关业务办理、数据交互安全便捷。
在业务操作上,市要求,市、区县现有房地产登记处受理窗口调整为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为了确保登记工作的平稳开展,各级登记办理机构要根据各类不动产登记的需求,合理的配置工作人员、受理窗口以及硬件设备等资源。

不动产登记,该怎样登记呢?
首先要提交申请,其次是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之后是准备需要准备的材料,第四是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民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之后需要到实地查看,查看完之后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实地查看,最后是在完成登记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
对老百姓生活有什么影响?
对于老百姓来说,不动产权登记首先就是保护了个人的产权,比如自己的房产、土地或林地等不动产都能得到很好的保护。
其次就是老百姓以后办手续会更加的快捷,比如转卖房屋的时候,再也不用土地、房屋多个部门来回跑,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真切实际的为老百姓带来了便利。
第三,交易更安全,比如老百姓以后买房可以查询不动产产权的归属问题,有助于购房者避免陷入一房多卖的风险。
第四,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农村的土地作为集体土地的一部分纳入统一登记后,可以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2-0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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