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配售问题: 按有效报价的申购量给予其不超过平均配售比率的部分股票配售 怎么理解

2024-05-18 19:41

1. 新股配售问题: 按有效报价的申购量给予其不超过平均配售比率的部分股票配售 怎么理解

  新股实行的是配额制。所谓股票配售指的就是在申购新股之前,你必须持有一万元市值的股票,持有的股票市值越大,配售的新股申购额度越多。
  举例说明:如果你持有的股票市值为一万元,那么获得新股申购配售的数量为1000股,如果你持有的股票市值为一百万元,那么就可获得新股申购配售的数量为100000股。
  简言之,你持有一定数量的股票,才可获得新股申购的资格,以及申购时配售的相对数量。

新股配售问题: 按有效报价的申购量给予其不超过平均配售比率的部分股票配售 怎么理解

2.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的配售

新股网上定价市值配售就是在新股网上发行时,将发行总量中得一定比例(当下规定为网上发行总量的50%)的新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时下,我国规定市值配售只是新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一部分,因而市值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应同时进行。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公布《新股发行市值配售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配售比例根据市值配售部分投资者的需求确定。当比例为100%时,市值配售申购放弃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当比例不足100%时,采取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和上网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投资者每持有1万元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可申购1千股新股,深市投资者同一账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配售发行一般在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除基金持有的股票账户外,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持有的沪市股票账户由于技术原因可按申购上限重复申购,深市的股票账户只需按其所持市值上限一次性申购,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两市投资者依据所持沪深两市的股票市值,分别使用上海、深圳账户向沪深证券交易所申购。同一只新股的配售申购,两个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上证所配售代码为737***,深交所配售代码是003***,后三位代码相同。实施细则特别对持有深圳账户投资者如何参与配售、获配新股如何上市交易及分红、配股等作了详细说明。为了与沪市保持一致,深市投资者原在中签后就缴款认购部分进行二次申报的规定,改为就中签后放弃认购部分进行申报,委托价格为0。如不作申报,视同全部缴款认购。持有深市账户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新股只能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配售发行的新股,不办理跨市场转托管。市值配售的股票实施配股时,上证所配股代码为700***;以深圳账户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按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以083***代码进行配股认购。市值配售新股的权益分派与配股的股权登记日及配股上市日两市保持一致,现金红利的到账日按沪市规则统一确定。其他具体运作分别按两市规则执行。沪深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公布《新股发行市值配售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配售比例根据市值配售部分投资者需求确定。当比例是100%时,市值配售申购放弃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当比例不足100%时,采取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与上网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投资者每持有一万元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可申购1千股新股,深市投资者同一账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申购新股时,不需要预先缴纳申购款。配售发行一般在正常交易时间中进行。除基金持有股票账户外,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1次。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持有沪市股票账户由于技术原因可按申购上限重复申购,深市的股票账户只需按其所持市值上限1次性申购,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总额。两市投资者依据所持沪深两市股票市值,分别使用上海、深圳账户向沪深证券交易所申购。同一只新股配售申购,两个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上证所配售代码是737***,深交所配售代码为003***,后三位代码相同。实施细则特别对持有深圳账户的投资者如何参与配售、获配新股如何上市交易以及分红、配股等作了详细说明。为了与沪市保持一致,深市投资者原在中签后就缴款认购部分进行二次申报规定,改为就中签后放弃认购部分进行申报,委托价格为0。如不作申报,视同全部缴款认购。持有深市账户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新股只能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配售发行的新股,不办理跨市场转托管。市值配售的股票实施配股时,上证所配股代码为700***;以深圳账户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按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以083***代码进行配股认购。市值配售新股的权益分派和配股的股权登记日及配股上市日两市保持一致,现金红利到账日按沪市规则统一确定。其他具体运作分别按两市规则执行。

3. 新股发行按市值配售的问题。

新股申购流程:
T-2 按持股市值分配申购额度;深圳市场每5000元市值配给一个申购单位,可申购500股;上海市场每10000元市值配给一个申购单位,可申购1000股。
T日为新股网上发行申购日;
T+1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和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余款退还。如果说T+2是周五,要到晚上9点股票交割清算后,也能查看中签结果和申购余款退还。
你有深圳市场5W市值的股票,如申购价10元,50000/5000=10个申购单位,可申购10*500=5000股*10元要用帐户现款50000元去申购。   
   如果说当日同时发行二只新股申购,市值可重复使用。投资者可以此为据分别参与多只新股申购。每一只你都有10个申购单位,另一只申购价20元,可申购10*500=5000股*20元要用帐户现款100000元去申购。也是讲你要准备15W现款来认购买。 若解决问题请采纳。

新股发行按市值配售的问题。

4. 为什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要设定禁止配售对象

这个是为了防止利益输送。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下列对象配售股票: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本条第(一)、(二)、(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2-01-1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5. 什么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

您好,询价对象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配售对象限于下列类别:(一)经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三)证券公司证券自营账户;(四)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五)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自营账户;(六)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并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履行报告程序的集合信托计划;(七)财务公司证券自营账户;(八)经批准的保险公司或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账户;(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十)在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年金基金;(十一)主承销商自主推荐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和自主推荐个人投资者的证券投资账户;(十二)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投资产品。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新股的,相关证券投资账户不得作为股票配售对象。

什么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

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不得向哪些对象配售股票

法律分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下列对象配售股票:(一)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二)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三)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四)本条第(一)、(二)、(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五)过去6 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六)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法律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下列对象配售股票:
(一)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二)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三)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四)本条第(一)、(二)、(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过去6 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本条第(二)、(三)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不得向哪些对象配售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下列对象配售股票: (一)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 子公司 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二)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三)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四)本条第(一)、(二)、(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不得向哪些对象配售股票

8. 我国股票发行方式中按市值配售属于新股的什么模式

我国股票发行方式中按市值配售属于新股网上定价市值配售模式。新股配售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自愿申购新股。市值配售是针对二级市场投资者的流通市值进行的新股发行方式,即每10000元的股票市值可获得1000股的认购权,再通过参与委托及摇奖中签的方式确认是否中签。拓展资料:一、股票投资成本1.股票投资成本是指企业在进行股票投资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现金流出,包括股票的买价成本和交易费用两部分。2.买价成本是企业买入股票时向股票出售人所支付的价格。买价成本既可以是股票在发行市场上的发行价,也可以是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交易价。3.交易费用是企业买卖股票时支付给为股票交易提供帮助的单位的报酬及向国家交纳的与股票交易有关的税款的总称,包括佣金、过户费、印花税和委托手续费,前三者的含义和收取办法,与债券买卖相同。委托手续费是企业在办理委托买卖股票时向交易所和经纪商所支付的一项费用,在我国,委托手续费的收费标准是由交易所和经纪商共同制定并征得主管机关认可后执行的。因此,委托手续费标准也不统一。一般来说,交易所所在地较低,异地则较高。下面两表分别列示了深、沪两市证券交易费用情况。二、股票投资成本的计算股票投资成本的计算,也包括买价成本的计算和交易费用的计算。这里只说明交易费用的计算问题。由于股票投资中的印花税和过户费,不但计算方法与债券完全相同,而且现行收费标准也完全一致。1.委托手续费的计算委托手续费的计算,是交易费用计算中最具特点的一项,它既不采用起点计算的办法,也不采用按比例计算的办法,而是采用按委托买卖股票的笔数(即次数)计算的办法。上海交易所的规定为:上海本地每笔1元,异地每笔5元,深圳交易所的规定也大体相同。2.佣金计算的比例股票买卖中佣金的计算基础与债券买卖中佣金的计算基础相同,也是成交金额,但所规定的计算比例却有较大的差异。其具体规定是:A种股票买卖的计算比例为0.35%,但最低起点为10元。B种股票买卖则按成交金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的计算比例。成交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比例为0.6%,起点为20元;成交金额在50万元—500万元的,比例为0.5%;成交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比例为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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