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申请国家公派留学生去英国读博士,咨询一下CSC奖学金是一次发放还是分月发放?具体的发放时间呢?

2024-05-18 20:49

1. 想申请国家公派留学生去英国读博士,咨询一下CSC奖学金是一次发放还是分月发放?具体的发放时间呢?

CSC奖学金发放办法:
1、留学人员登录https://s.csc.edu.cn点击“申请结算奖学金”,按照页面提示依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2、期满回国结算人员仅需上传护照首页及入境章的护照页即可结算,无需其他材料。护照未盖入境章的登录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首页“出入境记录查询”近三个月出入境记录并与护照首页同时上传即可。


3、对于资助期限结束获准延期继续在国外学习或工作的留学人员,在资助期满后下个月即可在外申请结算发放,无需等到回国办理。申请时在操作界面勾选“资助期限结束,选择继续在留学国学习或工作的公派生”选项即可,无需上传相关材料。
4、结算奖学金仍然发放到奖学金专用银行卡。此前没有办理专用银行卡现需结算的部分留学人员先申请补办专用银行卡。
扩展资料:

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留学网官网-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改革发放结算办法

想申请国家公派留学生去英国读博士,咨询一下CSC奖学金是一次发放还是分月发放?具体的发放时间呢?

2. 如果申请上英国学校的硕士 可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公派项目吗

应该不可以吧,硕士应该是研究生项目的,,,有什么需要可以找我们,,免费办理签证和出国手续,,,安全快速,,,,

3. 在读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公派留学项目吗?

CSC项目本来就是面向在读研究生的,其中硕士很少,博士为主。
首先CSC一般针对的是博一到博二的学生,出去时长从6个月到2年不等,国家按照一定的规则(看国家和地区)给补助。
流程就是首先获得对方学校的邀请函,然后向自己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每年都会专门组织申请的),学校上报国家审批最后获批。
一般来说,这种公派的属于交流访问,是不拿对方学校学位的。要获得邀请函相对比较容易。通常的流程就是直接给对方学校的导师写邮件,介绍你自己的情况,并声明费用由自己支付,无需对方出钱。如果你的方向和对方有一定契合度,并且自身条件也还可以的话就比较容易拿到邀请函了。另外一条路就是你的导师在国外大学有比较熟悉的人可以推荐你过去,这样更容易拿到邀请函。
还有一种是联合培养,拿两边的学位的。这种就需要按照对方要求的入学条件来了,比如托福雅思GRE之类的成绩,流程相对复杂一些,难度也高不少。这种通常是双方学校有合作项目,或者是有比较硬的关系了。

在读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公派留学项目吗?

4. 请问在职人员想要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出国读博,应该要怎么准备?

首先,确定留学国家和学校以及你要选择的项目。
下面是整理的一些资料,仅供参考——
要确定是否可以拿到无条件邀请函、PR、外导CV。对于在职的,还需要局级单位的单位推荐(未考证)
大致的申请流程
与学校不同的是,在网上申报,拿到单位推荐后,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各地的办事处,本单位一位同事公派访问就是直接将材料递交上海留学基金委什么部门的。这个你可以在基金委查询各省市的机构。如下规定:
“步骤6: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11工程”建设高校人员的申请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
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
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
少量项目须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请查阅项目选派办法。”
公派读博应该都是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不论是否在职。

5. 怎样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出国攻读博士

一、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3200人;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0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500人;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600人;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3400人;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10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6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1650人;

8.国外合作项目1650人;

9.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

5. 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6. 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

7. 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五、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 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有关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规定执行。

8. 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

* 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六、申请、评审及录取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2015年各项目申请、录取时间如下: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1月5日-1月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12月1日-1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6-20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

- 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7.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另行公布。

8. 国外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9.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七、派出及管理

1.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按相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3.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4.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学成后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八、本简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

怎样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出国攻读博士

6. 国家公派留学生项目

爱丁堡大学有个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的项目,每年提供20个名额给中国学生。公派申请流程是:1,获得爱大的offer。在被接收之后,要让你的爱大的老板知道你要申请CSC的奖学金;2,拿到爱大offer之后通过你现在的大学递交公派申请的材料;3,等结果。

相对来说,文科专业读博的人少,奖学金的名额也少,我这届一个英国语言文学的,一个法律的,一个管理的,其他都是理工农医。

雅思是公派申请材料之一,没有应该是不可以。

没联系老师,没拿到offer的话,基金委似乎不会受理你的申请啊。

更加具体的流程,到www.ed.ac.uk搜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祝好运。

7. 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步骤是先申请到经费再去申请国外的大学吗?

公派去美国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实际上公派一般多去英国、澳洲和欧洲这些国家,因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美国合作的院校比较少。
公派出国并不是国家帮你联系好学校直接把你派出去,实际上在拿到offer之前整个流程和其他申请者几乎是一样的,你自己去考GT,自己联系学校和导师,自己提交申请,完全通过你自己的努力拿到录取。只不过拿到录取之后,学校可能只给你免除了学费但是没有给生活费,或者给的很少,留学期间根本不够用,这个时候可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让他们资助你在外留学期间的生活费,这就是所谓的国家公派。说白了就是你自己拿到录取之后国家帮你买张机票把你送出去,然后定期给你提供资金上的帮助而已。你的义务就是毕业后回国服务两年。
公派出国每年都有申请时间的,一般是3月20日-4月5日这段时间申请,5月公布结果,逾期不候。也就是说,想要公派出国的话,你需要满足以下两个必要条件:
1)你所申请的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合作
2)你需要至少在4月5日前拿到学校的录取通知
参考资料:http://www.qianmu.org/forum/1109.htm

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步骤是先申请到经费再去申请国外的大学吗?

8. 如何准备出国读博士 ,如何获得公派出国留学机会

转的资料: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条件
(1)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德优良,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业务条件
出国大学生应是高中毕业、成绩优秀的人员。出国研究生应是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的成绩优秀的人员,并应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规定出国前参加实际工作的年限。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应是教学、科研、生产的业务骨干,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并在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工矿企业等部门中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特殊优秀者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缩短),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或从事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年龄,应根据出国留学的不同种类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五十岁。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的短期(三至六个月)出国访问学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外语条件
各类出国留学人员都应掌握相应国家的语言文字,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文阅读专业书刊,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经过短期培训即能用外语进行有关学科的学术交流。出国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外语能力必须达到能听课的水平。
(4)身体条件
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出国留学的规定标准,经过省、市一级医院检查并得到健康合格证明书(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得到国家以及有关部门、地方、单位全部或部分资助,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派出的留学人员。
按国家统一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统一选拔、派出,执行统一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国家公派);按部门、地方、单位计划,面向本地区、本单位招生、选拔、派出,执行部门、地方、单位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包括个人经本单位同意和支持,通过取得各种奖学金、贷学金、资助等并纳入派出计划的留学人员”为各部门、地方、单位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单位公派”)。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分为大学生、研究生、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
(3)出国攻读大学本科、专科和研究生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的学习年限一般按对方国家的学制,由派出单位确定。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国外的期限,根据进修和研究课题的实际需要,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特别情况可为一年半,均由派出单位按派遣计划确定。
(4)派出单位要帮助和指导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好在国外学习、进修、实习或从事研究的单位。这些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或专业方面特长。

(二)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报手续和经费等管理办法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报手续
公派出国留学的办理程序是:符合公派留学条件者,在接到国外学校的入学许可证件和外汇资助证明后,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后,按隶属关系,由单位向其上级部委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申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由该部委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有关部门负责办理出国手续。
享受对方院校奖学金或资助费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如在出国时尚未拿到资助费现款,可向派出单位申请垫付外汇额度(非贸易外汇三联单)。以供购买机票;由亲友提供资助者,其出国旅费,可凭护照和前往国的入境签证,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因公派出证明,自备人民币,按规定到中国银行申请兑换外汇。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工资、工龄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办法
(1)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内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侍遇按国内对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国际旅费等,按国家的统一规定办理。
(3)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旅费等,按派出部门、地方、单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结合选派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4)公派大学生、研究生自费回国休假、探亲,以不影响学习为前提,由驻外使、领馆审批。
(5)学成归国的公派留学人员,一般应回原单位工作,如用非所学,不能发挥本人专业特长,由其所在单位报请个级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部门的酌情办理。
3、因公出国留学人员护照的申领
下列因公出国留学人员,按国家规定,持用因公普通护照:
(1)根据协议、合同被派往国外的留学生、研究生、进修生、访问学者或进行合作研究、讲学、任教的有关人员;
(2)被派往国外实习、接受培训、监造和检验等人员。
上述因公普通护照的颁发机构是我国外交部或授权受理的省、市外事办公室。

(三)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办法
1、国内在职人申请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审批办法
(1)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说明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理由、内容和期限。
(2)所在单位组织专家、教授对所提“博士后”的研究方向或实习的业务范围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由该单位领导批准后,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办理出国审批手续。
(3)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所需经费,一般由派出单位解决。
(4)获准者,其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期间,国内工资照发。
2、出国研究生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办法
(1)出国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如需在国外直接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须由本人提前向其国内派出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报告,说明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理由、内容和期限。
(2)国内派出单位收到申请后,须在三个月以内组织有关专家、教授评议并签署意见,由单位领导审批后,通过有关驻外使、领馆通知申请者。三十月后得不到派出单位答复的,即由我驻外使、领馆审定。
(3)申请者联系妥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单位,并收到聘书后,本人应将从事“博士后”研究方向或实习业务范围、单位和期限等报告国内派出单位和驻外使、领馆。其研究课题或实习的业务范围与原申请批复不符的,应重新报请审批。
(4)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完成“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结束后的回国旅费,均由本人自理。
(5)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要求转到第三国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一般应先回国工作一段时间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需要由国外直接转第三国的,应提前半年提出申请,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批准。
(6)从事国外的“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至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