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数字经济企业认定标准
总 则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 《阳泉市数字经济优先发展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定义分类 定义:数字经济企业是指在阳泉市内依法设立,为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相关企业。 分类: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认定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组织实施 实施单位:市大数据应用局 认定频次:每年一次 主要职责: (一)制定、修订数字经济企业认定相关政策; (二)组织开展全市数字经济企业认定工作; (三)指导、监督各县(区)、高新区开展数字经济企业推荐工作; (四)公示数字经济企业认定结果,核发数字经济企业证书; (五)对虚构事实申请认定或认定程序违反本办法的企业,依法取消认定或采取相关措施; (六)对已认定数字经济企业进行管理、监督,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投诉、申诉、举报; (七)其他保障数字经济企业认定工作正常开展的相关职责。认定标准 申报数字经济企业应属于以下四种类型之一。 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 申请认定的数字经济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地在阳泉市,且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含)以上; (二)企业具备与从事数字经济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人才、技术支撑; (三)企业诚信经营,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四)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含); (五)上一会计年度企业数字经济相关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少于50%(含)。 企业满足上条五项及以下两项条件的,择优认定为数字经济示范企业。 (一)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含); (二)企业在技术创新、人才引培、社会与经济效益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认定程序 企业申报县区初审专家评审审查公示认定反馈服务管理 数字经济企业认定奖励 首次认定数字经济企业:5万元; 首次认定数字经济示范企业:20万元 其他补贴与奖励 初创企业入驻按条件享受租金补贴; 年收入首次突破亿元的给予奖励 资格复审与升级 认定资格有效期3年,到期需复审; 复审通过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审计机构相关规定 成立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出现违规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参与认定 企业变更手续规定 已认定企业发生更名等重大变化的,应在3个月内进行报备并接受核查 企业违规相关规定 出现违规行为的企业取消认定资格,3年内不得申请认定
2. 关于企业数字化
数字化的第一阶段:信息记录,物理世界为主,数字世界为辅,第二阶段:用户活动迁移,数字世界为主,物理世界沦为辅助,第三阶段,业务数字化重塑,数字世界从模仿物理世界演化到用数字世界的特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改造和重构业务。
这三个阶段中,从第一个阶段跨越到第二个阶段,我认为一个关键驱动力就是:“用户数字化”的快速普及和发展。而从第二个阶段到第三个阶段,我认为一个关键的坎儿,就是对于数字世界游戏规则的理解和对于物理世界惯性思维的打破。
数字化转型不是模糊技术与业务之间的界限,而是使用新技术重新为客户提供价值,是技术重构业务,使得业务和技术完全融合。
数字世界最大的优势就是『打破了物理世界的诸多约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突破了物理世界的『算力约束』
突破了物理世界的『空间约束』
突破了物理世界的『时间约束』
突破了物理世界的『单一世界约束』
数字化的局限性失真、失约和失信。
失真导致了五感体验降低。
失约即缺失约束带来的复杂度和不确定性。
失信,即缺失信用和隐私,失信导致了隐私泄露的风险。
数字化转型中,“转型” 是关键点,“数字化”只是手段。企业的转型必须回归到业务的本质,如何提升自己的商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