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为什么计提折旧

2024-05-09 12:59

1. 事业单位为什么计提折旧

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颁发,1997年)规定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折旧在“事业基金—修购基金”中反映。现在该制度已经废止。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2013年实施)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
也就是说,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而不计提修购基金。

事业单位为什么计提折旧

2. 事业单位是否提折旧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鼓励计提折旧,但也没有规定死必须计提。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
总说明: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3.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旧衔接,固定资产是否补提折旧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和档案、名义金额计量资产以外的固定资产均计提折旧。

新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均自1月1日起实施。    

此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中关于“固定资产”要素的变动较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固定资产分类进行了调整,即把“房屋和建筑物”调整为“房屋及构筑物”、把“一般设备”调整为“通用设备”、把“图书”调整为“图书、档案”、把“其他固定资产”调整为“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二是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即通用设备由500元提高到1 000元、专用设备从800元提高到1 500元;

三是把“固定基金”修订为“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四是引入“折旧”因素; 

五是明确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

六是每月末把“基建账”数据纳入大账核算;

七是明确了盘盈固定资产计价的方式方法,即依次计价的标准为:重置完全价值、按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及名义金额等。   

 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户的核算内容更能体现财政改革和业务处理的需要。正是由于“固定资产”变化较大,就需要我们及时把握这些变化,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其中,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目的就在于适应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需要,而形式上却采取了“虚提”的方式,即计提的折旧额不直接计入“支出或费用”,而是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年初“固定资产”要素新旧制度的衔接方法  年初,适用新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根据新的固定资产标准对现有固定资产逐项进行重分类,并做账项调整。

新制度规定:凡达不到新标准的固定资产均列入“存货”管理,并要求各单位重新确定固定资产目录。

据此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按照新制度规定的标准转为存货。转账时,应当根据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及其明细账进行分析调整。    
(一)账项调整    

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1.对达不到新标准的固定资产转为“存货”,账务处理为:借“存货——种类(或规格、报告地点)”、贷“固定资产——类别(或项目、使用部门)”,同时,借“固定基金”、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基金”。    


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 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新)”、贷“固定资产(旧)”。    


3.把原账中“固定基金”账户余额——次全部转入新账中的“非流动资产基金”账户,账务处理为:借“固定基金”、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基金”。    通过上述账项调整后的余额可作为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项目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基金”项目的年初余额。    


(二)新旧制度衔接时需注意的事项    根据新制度规定,计提折旧的事业单位对以前年度形成的固定资产在本年度开始时暂不按月计提折旧,待到年度终了时,再进行补提;

但对2013年1月1日起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旧衔接,固定资产是否补提折旧

4. 事业单位历年没有累计折旧,现在要开始提折旧了,我该怎么入手?哪些准备工作?后续怎么具体操作,谢谢您

1、现在要开始提折旧了,我该怎么入手?哪些准备工作?财政部《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并进行如下处理:
(1)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新旧转账时转入“存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2013年度全面核查其原价、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并于2013年12月31日对这些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自2014年1月1日起对这些固定资产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
(2)对执行新制度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
2、是不是在计提折旧以前要把固定资产分为几大类?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对于应用软件,如果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价值包括在所属硬件价值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如果其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3、这几大类参照哪个标准?
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具体分类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你们可以按上述原则自己分类。
4、且第一次计提,我怎么操作?
一次计提是指你转换新旧准则时要做的“补提”,不是以后永远一次计提。具体补提分录第1条里说了。
5、后续每月呢?
正常计提就行了。第1条里也说到了。
如果没有使用财务软件的话,你可以自己用Excel 设计一个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表格,这样可以实现自动计算。

5. 事业单位已提足折旧的资产处置如何做分录

事业单位已提足折旧的资产处置,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在按规定报批后,将账面价值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的核算过程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规定,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年度终了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处置完毕形成的净收入转入“应缴国库款”科目,要及时上缴国库。
一、对于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首先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即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二、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三、处置过程中收到残值变价收入、保险理赔和过失人赔偿等,
借:库存现金(或者 银行存款)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四、处置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贷:库存现金(或者 银行存款)
五、.处置完毕,按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贷:应缴国库款
六、处置净收入上缴国库时,
借:应缴国库款
贷:库存现金(或者 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已提足折旧的资产处置如何做分录

6. 请问,事业单位收到已全部计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如何入账?

亲,您好,我是问一问法律咨询代老师,很高兴为您解答!🙂事业单位折旧已提满的固定资产的处置,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在按规定报批后,将账面价值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机器、机械、建筑物、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亲,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请问,事业单位收到已全部计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如何入账?【提问】
亲,您好,我是问一问法律咨询代老师,很高兴为您解答!🙂事业单位折旧已提满的固定资产的处置,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在按规定报批后,将账面价值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机器、机械、建筑物、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亲,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7. 事业单位的结余是否是在扣减折旧后形成的?

事业单位的结余是在扣减折旧后形成的(F)。
事业单位的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由于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其收支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因此是“大结余”的概念。
供参考。

事业单位的结余是否是在扣减折旧后形成的?

8. 补提固定资产折旧,账务怎样处理?

跨年度补计提折旧的,应由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处理,具体分录如下:
1、补计累计折旧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提折旧
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
2、结转上一年度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提折旧
3、调整应纳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汇算清交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汇算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汇算所得税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扩展资料: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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