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

2024-05-16 06:16

1. 公司上市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一、上市公司有哪些特点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2)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二、公司上市流程
具体来说就是要委托合适的投资银行(包括财务顾问、上市保荐人、主承销商等)、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共同完成上市工作任务,这是上市前的准备工作中首先必须完成的主要环节。
选择保荐人的标准大致有:一是要看保荐人是否与其他知名中介机构有良好的合作记录;二是要看保荐人是否拥有自己的发行渠道和分销网络;三是要看保荐人是否熟悉拟上市企业所从事的行业领域。
选择其他中介机构的标准主要有:一是必须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二是准备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精通证券上市业务的相关规定,并在该方面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三是该中介机构规模要大;四是熟悉拟上市民营企业所属的行业业务。
民营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上市保荐人,居于该系统工程的枢纽地位,具有纲举目张、统领全局之功能。从内部关系来讲,要做好发行人(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及各中介机构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关系;从外部关系来讲,要做好发行人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相互关系。

公司上市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

2.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是否有要求

 一、相关法律条文对照
  1、《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2、《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相关法律概念比较——出资、注册资本、注册资金
  出资:[provide the fund] 出钱,亦作“ 出赀 ”。拿出钱财;捐款。出资是企业投资者的最基本义务,但不同类型的企业,其出资方式、金额和期限要求也不尽相同。
  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本有两种含义:一是英美法系中的注册资本(registered capital)即授权资本或核准资本,它是在章程中载明、公司有权发行的资本额,确定授权资本或核准资本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政府注册,一般而言,注册资本数额少于发行资本,更少于实收资本;二是实行法定资本制度国家的注册资本,其含义与西方国家的注册资本截然不同,它也是在章程中载明、公司有权发行但公司必须全部、实际发行的资本,公司只有全部缴清出资额并经过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才可以到登记机关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与发行资本、实收资本完全一致。
  一般认为,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3)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
  三、合伙企业法对于合伙企业仅规定出资方式要求,并未规定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和最低限额
  查看上述法条,不难发现,《合伙企业法》仅笼统地规定合伙人有出资义务和出资方式,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并没有像公司法那样规定合伙企业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认缴出资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出资期限,这也是合伙企业与公司的显著区别之一。只不过,在公司设立条件的习惯性思维之下,这种区别有些难以理解而已。
  一般从事生产经营的组织体,成立之初都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保证,即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本金。这是它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财产基础和保证,合伙企业也不例外。对于企业注册资本金提出低限要求,是我国企业登记制度的内容,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拥有正常运营的资金,防止出现“皮包企业”,维护企业的资信能力,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合伙企业由于本身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它已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为企业资信提供了保证,而且从近年来的实际操作情况看,验资形式和验资报告的可信程度有限,注册资本金很难真实反映企业真正的经济实力和清偿能力。另一方面,合伙企业是一种初级、原始的企业组织形式,它注重的是人合,对于资本的依赖程度不是很强,只要能保证经营的最低需要即可。因此,合伙企业法不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金,而由各合伙人根据实际协商确定出资,为更多的人,特别是一些有能力但一时缺少资金的人参与合伙经营创造了条件。
  为大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各地工商部门纷纷取消了个人经营、合伙企业出资限制,出资1元即可申报登记。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受注册资(本)金限制,并将此宣扬为一项有利于改善民生的便民措施。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的通知》(工商个字〔2007〕107号)规定,新版《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均印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字样。正本和副本均载明登记事项:“名称”、“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还载明执照事项:“注册号”、“登记机关”(发照机关)、“ 年 月 日”(发照日期),亦并未将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出资额作为营业执照载明内容之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信息公开的合伙企业登记条件为:(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符合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条件,合伙企业出资由投资人申报,并且无须提交出资证明作为申请材料。
  四、观念革命——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
  尽管上述问题已经有了答案,但不得不提及引发这个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于传统资本信用观念。例如,曾经有传统观念认为,“现代企业就是以资本为信用的企业。因此,资本信用是资本企业的灵魂。”
  在立法上,虽然2005年修订的新公司法较之旧公司法有了许多开创新突破,但中国公司法首先毫无疑问地以资本信用为基础构建了自身的体系并一直沿袭至今。从公司资本制度到股东出资形式,再到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限制无不体现了资本信用的明晰观念和要求。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尽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无辜的债权人带来的伤害早已司空见惯,但人们还是习惯于根据公司的注册资本来判断公司的实力和信用状况。
  改革开放数十年来,资本信用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误导和认识障碍:(1)由于过于关注交易对方的注册资本,而疏于对其整个资产状况的了解,导致对交易对方信用的误判;(2)错误地相信公司注册登记和营业执照上显示的表面信息,而忽略了社会中介机构对公司资产的实际调查和评价;(3)因为过于迷信注册资本而放弃了公司之外各种担保手段的采用;(4)只满足于当事人出资已经到位、资本没有虚假的最低标准,而无视公司资产不当转移、非法侵吞和无故流失所应追究的责任;(4)立法上看似对债权人的“充分”保护的一些资本信用规定,实际为有限责任股东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提供了种种便利。
  因为,公司资本不过是公司成立时注册登记的一个抽象的数额,而决不是公司任何时候都实际拥有的资产。正如有识人士指出,“撇开非由资本形成的公司资产不论,除在公司设立的某个瞬间,公司资产纯粹由资本构成且资产本身未发生任何价值变化,会出现公司实际资产与注册资本完全一致的情形外,公司资产与资本的脱节是公司财产结构的永恒状态。” 实际上,各类市场经济主体正日渐认识到了资本信用的负面效应,不仅是观念上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在经济交往中不再把注册资本当做主要的衡量因素,而是通过尽职调查、第三方评估、信用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对交易对象的资信状况进行综合、全面的调查、评估和防范,然后才作出经营决策,这无疑是十分正确的选择。

3.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依据《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为不少于三千万人民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中国证监会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认定的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可不适用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

4. 上市公司对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

上市公司对注册资本要求主要是新三板500万以上,创业板5000万以上。
1.《公司法》对股票上市的条件明确规定:
(1)股票已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3)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年赢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
(4)持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达公司总股份的25%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4亿元,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在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纪行为,财务报表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五节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Thelistedcompany)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证券法》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5.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

法律主观:公司注册资本 的增减 根据《 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我国按照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三原则,要求公司必须保持注册资本的相对稳定,同时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规定了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成立后,经权力机构决议,依法定程序在原有注册资本的基础上予以扩大,增加公司实有资本总额的法律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的主要途径是股东增加出资,情况比较简单; 股份有限公司 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来增加注册资本,也可以将 公积金 转为注册资本,情况比较复杂。下面主要介绍一下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和要求。 (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由董事会拟订增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由 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决议内容应包括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二)增量发行新股应符合法定条件。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三)发行新股须进行审批。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四)进行公告。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表。 (五)公积金转增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15%。 (六)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注册公司的时候,注册资本是要给钱的,虽然注册资本是可以分期进行缴纳,但是在第一次办理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些费用的,对于认缴的方式就是由注册人自己选择的,那么在后续缴费的时候,如果没有按时缴费,那么就会被拉入黑名单。
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

6.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就是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初缴纳资金之和,股东根据出资比例分红承担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要登记在营业执照中。股东可以用货币、知识产权或者不动产等形式入资,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注册资本一般都比较高。
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      公司注册资本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钱是作为股东投资在公司的股份。注册资本是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是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注册资本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份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公司增资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在营业执照中有记载注册资本等重要事项,公司成立之初,就应当由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总和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上市要求条件比较高,注册资本最少五千万以上才行,如果公司后期要扩大规模兼并重组的,可以增加资本金。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

7. 上市有注册资本要求么

是有的;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一、上市公司有哪些特点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2)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一)《公司法》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二)《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三)《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本不低于5000万元;
(四)《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95年1月10日)第七条规定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注册的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是对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的一般规定,不同的部门对不同的企业可能会有一些特别的规定,但都必须遵守《公司法》对企业最低注册资本的一般规定,一些行业的企业如果相应的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设立没有制定特别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的话,也需要遵守《公司法》的规定。

上市有注册资本要求么

8.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依据《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为不少于三千万人民币。
一、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组成,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书)筹集资本的企业法人。
(一)公司资本总额平分为同等金额的股份;
(二)股东以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经批准,公司可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四)股票可以交易转让;
(五)股东不得少于规定人数,每股有表决权,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六)公司应披露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的会计报告。
根据股票是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是指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股票发行的程序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改制与设立。拟定改制重组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尽职调查与辅导。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学习上市公司必备知识,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3)申请文件的申报。企业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负责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
(4)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文件后,将申请文件进行预披露,并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意见,并向保荐机构反馈审核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初审结束后提交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5)路演、询价与定价。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进行核准,企业在指定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等信息,证券公司与发行人进行路演,可以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当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与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荐机构按规定负责持续督导。
三、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满足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满足以下六个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总股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三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的,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的面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以上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25%上述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亿元10%以上;
5、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录;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计部门和交易所申请上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中国证监会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认定的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可不适用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