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处理财产损益是资产备抵科目吗?

2024-05-18 21:34

1. 待处理财产损益是资产备抵科目吗?

待处理财产损益不是资产备抵科目,它是盘盈盘亏等,是对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其他应收款的发生额产生科目。

资产备抵科目有:
坏账准备是应收账款科目的备抵科目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是短期投资的备抵科目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是长期投资的备抵科目
 存货跌价准备是存货的备抵科目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折旧是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摊销是无形资产的备抵科目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是在建工程的备抵科目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是委托贷款的备抵科目
 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备抵科目
 未确认融资费用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备抵科目

待处理财产损益是资产备抵科目吗?

2. 待处理财产损益是资产备抵科目吗?

待处理财产损益不是资产备抵科目,它是盘盈盘亏等,是对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其他应收款的发生额产生科目。
资产备抵科目有:
坏账准备是应收账款科目的备抵科目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是短期投资的备抵科目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是长期投资的备抵科目
存货跌价准备是存货的备抵科目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折旧是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摊销是无形资产的备抵科目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是在建工程的备抵科目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是委托贷款的备抵科目
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备抵科目
未确认融资费用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备抵科目

3. 会计中待处理财产损益属于什么账户?

待处理财产损溢:会计里边的科目,属于资产类账户

会计中待处理财产损益属于什么账户?

4. 会计中待处理财产损益属于什么账户?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资产类账户。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公司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本科目下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科目。盘盈时贷记本科目,盘亏时借记本科目。

5. 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是损益类账户?

不是的
是资产类科目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在制度中同时明确规定年度终了本科目一般无余额。而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未明确提到这一科目,只是在讲到存货与固定资产时,提到“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处理,记入当期损益”。可以说,上述相关规定在理论上讲是合理的。但问题在于,当“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有余额时,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就要将其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分别作为“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或“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资产一方
(若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这就意味着将“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在冲销之前视为企业资产。
从理论上看,这一处理方式存在下列缺陷:一是“待处理财产净损失”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它既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也不是企业的一种经济资源,正相反,它是企业的盘亏,是损失;对于它的处理企业也不再拥有控制权,重大的项目,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决议或经过主管部门的批示。二是将“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列作资产,严重违背了谨慎性原则,虚夸了资产、所有者权益,有可能多计了利润。三是这一做法不符合相关性与可靠性的要求。将“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列作资产,或把“待处理财产损益”的贷方余额列为资产的减项,即用盘盈的资产来抵消企业资产总额,都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还会影响企业财务比率等指标计算的准确性,显然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

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是损益类账户?

6. 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是损益类账户?

  不是的 是资产类科目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在制度中同时明确规定年度终了本科目一般无余额。而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未明确提到这一科目,只是在讲到存货与固定资产时,提到“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处理,记入当期损益”。可以说,上述相关规定在理论上讲是合理的。但问题在于,当“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有余额时,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就要将其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分别作为“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或“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资产一方 (若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这就意味着将“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在冲销之前视为企业资产。
  从理论上看,这一处理方式存在下列缺陷:一是“待处理财产净损失”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它既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也不是企业的一种经济资源,正相反,它是企业的盘亏,是损失;对于它的处理企业也不再拥有控制权,重大的项目,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决议或经过主管部门的批示。二是将“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列作资产,严重违背了谨慎性原则,虚夸了资产、所有者权益,有可能多计了利润。三是这一做法不符合相关性与可靠性的要求。将“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列作资产,或把“待处理财产损益”的贷方余额列为资产的减项,即用盘盈的资产来抵消企业资产总额,都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还会影响企业财务比率等指标计算的准确性,显然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

7. “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的借贷方向

盘盈数应记入“待处理财产损益”贷方,因为对方科目,即盘盈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资产是增加的,要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批准处理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贷记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用(材料冲减管理费)。如果你开始就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那么贷记哪儿能体现资产价值增加?
“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处理前的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损失;处理前的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溢余。

“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的借贷方向

8. “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的借贷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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