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监管

2024-05-17 23:52

1. 如何加强监管

监管职责仍不清。实施“先照后证”制度后,相应的配套措施尚未到位,涉及工商部门与其他审批部门的职责界限不明确,许可项目、经营范围核定没有规范,仍出现监管缺位、责任推诿等现象。

  监管手段跟不上。改革后,监管手段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信用约束为主,企业在获得更多自主权的同时,要靠自律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各部门通过抽查企业信用公示进行监管。而现有的信息技术手段无法支撑信用约束监管理念,企业年报、部门监管信息共享等无法全面实现,现有的执法人员、装备、执法方式也无法满足监管的需要。

  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完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与法治建设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而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和规定已不适应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目前后续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进,制度配套不清晰,给监管部门执法带来一定难度。

如何加强监管

2. 如何配合监管工作

  一、健全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工程安全监督办公室,负责全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切实加强这方面工作。

  二、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生产的前期预防工作十分重要,是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的先决条件。凡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均须填报“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报审查表”到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市政园林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手续,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申报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推行工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施工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应先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方可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四、统一安全标志和安全台帐。施工现场采用统一标准的安全标志和安全台帐,是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应自觉遵守,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