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不善导致货物被盗会计处理

2024-05-17 17:23

1. 管理不善导致货物被盗会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查明原因后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丢失、被盗、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和其他非正常损失。其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是一项重要的会计处理项目。 
会计准则规定,存货发生盘亏和损毁,应按其成本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期末再根据造成的原因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损耗,(不必要审批)计入管理费用;入库前的定额内损耗计入存货成本。 定额内损耗不需作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出。
      
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应先扣除残料价值与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与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管理不善导致货物被盗会计处理

2. 当月由于保管不善毁损甲材料一批,成本为3 200元,其中含运费200元。会计分录

一、原材料因管理不善毁损损失,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同时,该材料的毁损是由管理不善(如火灾、被盗)造成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例: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管理不善(关键点)毁损一批材料,其成本为1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0元,收到保险公司赔款200元,残料收入100元。相关会计分录:
1、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170
贷:原材料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
2、批准处理后: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赔款200
原材料100
管理费用87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170
二、税收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5)本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2)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 在线等,答好定采纳!有关税务会计(增值税)账务处理1道:某公司一批存货因管理不善被盗,存货成本20?

你需要把存货当中的20万转为损失,增值税13%的进项税2.6万也转直接即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管理费用19.6
          其他应收款-赔偿款3
          贷:库存商品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6

在线等,答好定采纳!有关税务会计(增值税)账务处理1道:某公司一批存货因管理不善被盗,存货成本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