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多久结案

2024-05-09 21:52

1. 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多久结案

	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三个月结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结案是指依照国家宪法设立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法律审判活动,惩治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多久结案

2. 经侦大队立案后多长时间结案

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三个月结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一、经侦大队报案后立案条件是什么?
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一)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三)属于自己管辖
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二、经济犯罪侦查手段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对抗性更强,采取正确的方法和策略才能确保克敌制胜。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重视立案前的审查工作。抓住对书证或商品的鉴定,判明性质,扩大线索来源;抓住财务审计,核查被侵害标的的流向,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活动范围;抓住有关通讯、交通工具等线索特征查明犯罪嫌疑人行踪;抓住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环节,查证犯罪事实已目前,对于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策略、方法的研究才刚刚萌芽,上述探讨对于活跃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各类案件的侦查方法,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在侦查方法的研究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案件性质的界定。
准确界定案件性质,划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是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正确开展的前提,调查取证要围绕犯罪构成进行。所以案件的定性不仅是刑法学研究的问题,侦查方法的研究也须以此为基础。
(二)犯罪手段和类型。
对犯罪手段和类型进行剖析,是研究侦查方法的重要前提。经济犯罪的智能性特点较为突出,其犯罪手段较为复杂而且与经济业务具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因此,犯罪手段值得认真研究。就某一类案件而言,由于犯罪发生的环节和犯罪手段不同,此类案件也可分为几种不同类型。唯有对犯罪手段和类型有较深入了解,才能提出针对性强的侦查方法。
(三)调查取证的重点及难点。
调查取证是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主要内容。因此,侦查方法的研究也应以此为重点。由于各类案件各具特点,取证的重点及难点也各不相同,在研究中,应予以重点解决。
(四)经验总结。
除了针对案件特点提出应对之策外,侦查方法的研究应更多地借助于对案例的剖析。这种剖析不限于成功经验的总结,也可从反面汲取失败的教训,供侦查工作借鉴。

3. 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多久结案

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三个月结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结案是指依照国家宪法设立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法律审判活动,惩治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
一、经侦大队立案流程是什么?
(一)受理
1、受理案件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2、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把该系统自动编号的《报案回执》交报案人。
3、接受刑事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遇疑难、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可延长30到6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但需要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对于延长审查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向报案人作好解释工作。
(二)立案
1、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2、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二、经侦立案后钱能追回不
是否可以追回财产损失,要看具体情况,其中可能存在三种情况:
(一)全部追回:如果钱财没有被挥霍,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及时收缴,发还被害人。
(二)部分追回:如果钱财被犯罪人挥霍了一部分,公安机关只能追回剩余部分的,追回剩余的这部分,发还被害人。
(三)无法追回:如果钱财被全部挥霍,公安机关无法追回的,则不能追回。

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多久结案

4. 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多久结案

经侦 立案 后多久可以结案要根据审理进度确定,法律只规定了 侦查期限 ,没有规定具体结案时间。一般 侦查羁押期限 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存在《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5. 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多久结案

法律分析:侦查终结的时间问题有明确规定,要看具体案情,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多久结案

6. 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多久结案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三个月结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结案是指依照国家宪法设立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法律审判活动,惩治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7. 经侦大队立案多久结案

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的时间为三个月就结案。人民法院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该案件,应当在立案当天起的三个月内审结。结案指的就是指依照国家法律设立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律审判活动,惩治犯罪行为与犯罪分子,用于解决社会矛盾与纠纷。如果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相关案件,应当在立案当天起的六个月的时间进行审结。法律分析立案的具体范围主要有以下内容:如果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所提起的民事诉讼,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依据的,属于法院主管以及受诉法院管辖的;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提起的行政诉讼,如果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与事实根据的,是法院受案的范围以及受诉法院管辖的情况;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相应案件,被害人有相关证据来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相应证据证明应当追究被告人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不予追究的案件,被害人告诉并且有明确被告人、具体诉讼请求以及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的相应证据,是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情况;赔偿请求人如果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法院提出申请的,对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机关作出的赔偿、复议决定或对逾期不作为有不服的是可以提出赔偿申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经侦大队立案多久结案

8. 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多久结案

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的时间为三个月就结案。人民法院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该案件,应当在立案当天起的三个月内审结。结案指的就是指依照国家法律设立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律审判活动,惩治犯罪行为与犯罪分子,用于解决社会矛盾与纠纷。如果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相关案件,应当在立案当天起的六个月的时间进行审结。法律分析立案的具体范围主要有以下内容:如果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所提起的民事诉讼,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依据的,属于法院主管以及受诉法院管辖的;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提起的行政诉讼,如果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与事实根据的,是法院受案的范围以及受诉法院管辖的情况;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相应案件,被害人有相关证据来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相应证据证明应当追究被告人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不予追究的案件,被害人告诉并且有明确被告人、具体诉讼请求以及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的相应证据,是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情况;赔偿请求人如果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法院提出申请的,对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机关作出的赔偿、复议决定或对逾期不作为有不服的是可以提出赔偿申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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