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核销流程是

2024-05-18 23:04

1. 出口核销流程是

出口收汇核销流程:核销前提:核销单在电子口岸中已交单,当关单原件退回和货款收齐时,应在出口收汇核销网上申报系统上做核销手续,在不影响财务办理退税的情况下,需在出口日期90天内办理核销;凭1、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水单,2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联3、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入出口核销系统进行核销;每份核销单可对应一笔或多笔收汇申报单,多笔收汇申报单也可对应多笔或一笔。
核销单在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申系统上的具体操作步骤 :
数据交换(数据提取) → 全部提取 → 点击开始→按“添加”→批次报审→新建(一般贸易)→添加相对应的核销单号→收汇水单→保存后放入待报审邮箱→数据交换(数据报送)→核销数据报送→选择→开始报送。

出口核销流程是

2. 出口核销流程是怎么弄啊

外汇管理局公布出口收汇核销流程:

第一步:出口单位到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

第二步: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
  

第三步: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核销备案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第四步:出口单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

第五步: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核销单;

第六步:出口单位报关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口岸备案;

第七步:出口单位出口报关;

第八步:出口单位报关出口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第九步: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水单就白了就是一个银行收汇的证明,跟你们的开户银行咨询一下,就说收汇核销用,他们肯定可以给你提供一个类似的凭条。

3. 出口核销的操作流程能告诉我吗?

1 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2.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3.报关后,在规定的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
4.货物出口后,将海关退回的核销单,报关单和有关单据交银行收汇。
5.货款汇交至出口的银行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上填写有关核销单编号。
6.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专用联的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单及其他规定的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7.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依据。
  所需单据: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报关单,核销单,银行结汇水单。

出口核销的操作流程能告诉我吗?

4. 想问问进出口核销应该怎么做?具体流程

一、 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5. 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流程是怎样的?

1、全额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正本及退税联。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4)商业发票正本。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定的出口发票,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其他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发票须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
(5)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应具备银行“业务公章”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字样、相应的核销单编号等必备要素),异地收汇核销专用联的,应加盖收汇地外汇局“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监管专用章”确认的水单。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方式出口按照工缴费办理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全额核销中2、3、4、5点的单据。
(3)海关登记手册、企业合同及外经贸部门批准件(正本及复印件)。
3、进料加工抵扣出口收汇差额核销:(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每次申请办理抵扣差额核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进出口登记手册、进出口合同(须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海关审批备案)。
(2)全额收汇核销中的1、2、3、4、5点的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及企业外汇核销IC卡。

扩展资料:
手续
出口单位在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时,如报关单金额和收汇金额差额,须提供有关证明。
1、补偿贸易项下以实物补偿的出口,出口单位必须提供经贸部门的批件,有关补偿贸易合同、有关进口报关单、发票、核销单寄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外汇管理部门将逐笔登记出口额和补偿出口日期,补偿出口额满和补偿期满后,外汇管理部门将对新增出口按一般贸易逐笔核销收汇。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出口附加工合同和“登记手册”。对于一个合同分批出口并分批收取缴费者,凭原加工合同及所有的核销单和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

核销程序
1、有出口收汇货物的单位,应该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申领经过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
2、货物出口时,将出口收汇核销单与其他所需要的报关单据一起向海关申报;货物放行大约一周时间以后,出口人将海关签章后退回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单以及其他有关单据取回留存,准备收汇核销时使用。
3、银行收到外汇货款以后,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将外汇货款按照当天的外汇牌价代替国际买入出口人收到的外汇贷款,同时,将相应金额的人民币打入出口人帐户,并且以水单的形式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应该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凭银行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外汇水单等单证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出口收汇核销工作。
外汇管理部门通过对报关网络记录、报关单证的检查核对后,认为该笔业务出口、收汇等事宜属实后,便同意出口人的外汇核销,即认定该笔出口业务已经完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收汇核销

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流程是怎样的?

6. 出口收汇核销系统操作流程

出口收汇核销操作流程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是指外汇管理局在商务、海关、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协助下,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外汇(或货物)收回国内的一种事后监督措施,是对出口收汇的贸易真实性的审核。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制度于199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是我国外汇管理的一项基本性工作,对防止外汇资金流失或非出口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混入,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出口单位到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取得进出口经营权;

第二步: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

第三步: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核销备案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并发放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销领单登记本

第四步:出口单位通过了《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向外汇局申请所需领用核销单份数。

第五步:出口单位凭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领取核销单申请表、领单登记本、外汇核销员证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核销单;

第六步:出口单位报关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收汇系统》在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口岸备案,以便将核销单电子数据传送到海关。口岸备案是对报关出口海关所属的大半区进行设定,如深圳海关代码为5300。

第七步:出口单位根据实际报关情况填写核销单,在核销单上填写好出口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货物名称、数量以及币种总价,并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第八步:企业持商业发票、装箱清单、核销单、手册等资料报关出口;

第九步:出口单位报关出口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只能对“海关使用状态”为“已用”、“交单状态”为“未交”的核销单号进行交单。

第十步: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通过《网上核销报审系统》录入相关数据后打印《出口收汇信息登记表》、《报关单(收汇核销联)》、核销单、银行水单(核销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7. 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流程是怎样的?

1、全额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正本及退税联。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4)商业发票正本。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定的出口发票,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其他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发票须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
(5)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应具备银行“业务公章”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字样、相应的核销单编号等必备要素),异地收汇核销专用联的,应加盖收汇地外汇局“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监管专用章”确认的水单。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方式出口按照工缴费办理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全额核销中2、3、4、5点的单据。
(3)海关登记手册、企业合同及外经贸部门批准件(正本及复印件)。
3、进料加工抵扣出口收汇差额核销:(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每次申请办理抵扣差额核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进出口登记手册、进出口合同(须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海关审批备案)。
(2)全额收汇核销中的1、2、3、4、5点的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及企业外汇核销IC卡。

扩展资料:
手续
出口单位在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时,如报关单金额和收汇金额差额,须提供有关证明。
1、补偿贸易项下以实物补偿的出口,出口单位必须提供经贸部门的批件,有关补偿贸易合同、有关进口报关单、发票、核销单寄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外汇管理部门将逐笔登记出口额和补偿出口日期,补偿出口额满和补偿期满后,外汇管理部门将对新增出口按一般贸易逐笔核销收汇。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出口附加工合同和“登记手册”。对于一个合同分批出口并分批收取缴费者,凭原加工合同及所有的核销单和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

核销程序
1、有出口收汇货物的单位,应该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申领经过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
2、货物出口时,将出口收汇核销单与其他所需要的报关单据一起向海关申报;货物放行大约一周时间以后,出口人将海关签章后退回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单以及其他有关单据取回留存,准备收汇核销时使用。
3、银行收到外汇货款以后,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将外汇货款按照当天的外汇牌价代替国际买入出口人收到的外汇贷款,同时,将相应金额的人民币打入出口人帐户,并且以水单的形式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应该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凭银行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外汇水单等单证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出口收汇核销工作。
外汇管理部门通过对报关网络记录、报关单证的检查核对后,认为该笔业务出口、收汇等事宜属实后,便同意出口人的外汇核销,即认定该笔出口业务已经完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收汇核销

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流程是怎样的?

8. 求出口收汇核销系统操作流程

1. 每笔订单报关出口后,需先凭操作员卡至电子口岸进行交单,交单成功后并对应收齐该订单的核销单、收汇核销联、出口退税专用联后,即可进行第二步的收汇核销;

2. 收汇:凭操作员卡至电子口岸先进行“凭报关单收汇申请”,录入相应的信息进行收汇申请,收汇申请通过后,打印收汇申请连同收汇核销联至企业当地银行进行收汇,这样就可以把客人支付的货款从待核查账户中转出至企业普通账户使用;

3. 核销:如果贵企业属新增出口企业,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第一年需先核销后才可进行办理退税。至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上进行核销,每份核销单可对应一笔或多笔收汇申报单,多笔收汇申报单也可对应多笔或一笔核销单,但其核销的差额为正负1.05的范围之内,超出系统不予核销。系统确认核销成功后,打印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配上出口收汇联及核销单至银行领取相应的核销结汇水单,领取后再将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出口收汇联、核销单及银行给的核销结汇水单至当地外管局办理核销。

4. 退税:核销成功后,可将出口退税专用联、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配上商业发票、装箱单交与财务进行退税。

基本步骤就是这些,实际操作还有很多细节,需要自己慢慢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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