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并购民营企业规定

2024-05-17 10:21

1. 国有企业并购民营企业规定

国家尚没有出台关于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的统一规定,地方国资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对于央企对外投资的规定对于地方国有企业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摘要】
国有企业并购民营企业规定【提问】
国家尚没有出台关于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的统一规定,地方国资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对于央企对外投资的规定对于地方国有企业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回答】
一般而言,如果拟投资的国有企业为一级国有企业(即股东为国资委),对外投资应当根据经国资管理部门审核的本年度投资计划进行投资。如投资项目在年度投资计划内,不需要另行审批。如投资项目不在年度投资计划内,则拟投资的国有企业应向国资管理部门单项报批。【回答】
如果拟投资的国有企业为二级以下国有企业(即股东为国有企业),其对外投资的计划一般须经过其上级公司的核准。
从审核的内容看,其主要内容包括:收购交易是否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是否符合企业布局、结构调整方向以及发展战略与规划;交易是否能够突出企业主业、是否会对主业造成不利影响等。【回答】
国有企业收购民营企业的交易应当在产权交易所完成。其流程包括对目标企业净资产进行审计、对目标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国资部门核准或备案后再进行交易。【回答】
国有企出并购民营企业评估后的价格可以协商吗【提问】
这是可以的亲。【回答】
协商的幅度高低多少合法【提问】
这个是没有规定的,主要好事要看双方的意愿。【回答】

国有企业并购民营企业规定

2. 民企作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主体存在哪些问题?

1、缺乏海外并购经验
我国的民营企业在海外的并购发展较晚,与发达国家的海外并购相比,存在着许多的弱势,经验明显缺乏。其主要表现在民营企业进行海外并购之前,并没有做太多的准备,对目标企业的国家的法律、企业文化、政治以及当前的行情等并没有进行充分的了解;在并购过程中未充分评估企业可能存在的政治法律、资金和财务等问题,在实践中缺乏处置问题的能力;谈判技巧较弱;并购完成后整合经验不足;或者由于对目标企业的价值估计存在着偏差,而导致了财务成本的大幅度增加,这必然会致使企业出现财务危机;或者是在并购完成后,由于我国民企与被并购企业间存在文化冲突、专业管理人才缺乏而导致人才和市场流失最终导致整合失败。
2、缺乏财务资金支持
民营企业在进行海外并购的时候,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最少也需要上千万美元。民企往往自身规模较小而融资难度又比较大,因此仅凭民企自身能力优势难以保障并购的顺利完成。
3、国内资本市场不够成熟
民营企业在海外并购时脱离了本国的资本市场,如果要想企业自己在短时间内获得并购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我国的贷款审批的过程太复杂、漫长,对所贷金额的数量有限制,所以使我国的民营企业在海外并购过程中错失了许多机会。
4、中介机构发育不成熟
民营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融资较困难、管理体系尚不健全、跨国并购经验匮乏等条件和环境的限制,其进行跨国并购需要面对更大的风险。由于中介机构的体制还不健全,在民营企业的海外并购过程中,这些机构无法发挥出自己的作用。融资方面能够提供的服务比较缺乏,我国的法律制度也存在一定程度限制,在并购融资方面也缺少相对的空间,导致不能充分融资。
5、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在海外并购这一过程中,我国的民营企业没有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这是民营企业实行的国际化进程的直接结果。我国的大多数民营企业是中小型企业,在初级阶段的投资、出口,以及后来的海外并购,但是海外并购的风险要远大于出口与投资带来的风险,并且面临的风险情况也更加复杂。现在,大多数民营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还是太薄弱,影响并购成功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缺乏主动的防范意识。

3. 民营企业海外并购的流程

基本流程:
1、获得投资机会。
2、与中国驻当地商务参赞处接洽;了解投资目的国的基本投资环境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与投资合作方签订保密协议。
3、投资双方初步洽谈,达成合作意向。
4、向中国政府咨询:了解类似投资项目获批记录及本投资项目获批的可能性。
5、对合作方进行初步尽职调查。
6、设计跨境投资架构。
7、投资双方前期谈判,签订交易要点/意向书/框架协议。
8、准备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投资方基本情况。
(2)项目背景情况及投资环境情况。
(3)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产品、目标市场,以及项目效益、风险情况。
(4)项目总投资、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融资方案及用汇金额。
(5)购并或参股项目,应说明拟购并或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
9、向主管发改委(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所在省级发改委核准)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应附如下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2)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3)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4)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5)投标、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6)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应按提前规定报送信息报告,并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有关确认函件。
办理时限:自收到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组织审查、评估,并作出决定;做出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
10、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财务、业务尽职调查,全面查明目标公司的真实情况。
11、根据尽职调查情况进行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交易及是否需要调整交易架构及交易要点。
12、起草交易文件,双方进行深入谈判;搭建投资架构。
13、签订交易文件,明确交易文件履行要点。
14、向主管商务机关(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申报核准,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境外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的具体内容、股权结构、投资环境分析评价。
(2)企业注册地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者合同。
(5)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6)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7)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说明。
(8)主管商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15、持发改委和商务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办理外汇登记、备案
16、交易文件生效,履行交易文件。
17、向商务部备案,向中国驻当地商务参赞处登记。

民营企业海外并购的流程

4. 民营企业海外并购的流程

1、获得投资机会。2、与中国驻当地商务参赞处接洽;了解投资目的国的基本投资环境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与投资合作方签订保密协议。3、投资双方初步洽谈,达成合作意向。4、向中国政府咨询:了解类似投资项目获批记录及本投资项目获批的可能性。5、对合作方进行初步尽职调查。6、设计跨境投资架构。7、投资双方前期谈判,签订交易协议。8、准备投资项目申请报告。9、向主管发改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10、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财务、业务尽职调查,全面查明目标公司的真实情况。11、根据尽职调查情况进行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交易及是否需要调整交易架构及交易要点。12、起草交易文件,双方进行深入谈判;搭建投资架构。13、签订交易文件,明确交易文件履行要点。14、向主管商务机关申报核准。15、持发改委和商务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办理外汇登记、备案。16、交易文件生效,履行交易文件。17、向商务部备案,向中国驻当地商务参赞处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5. 民营企业海外并购的流程

法律分析:1、获得投资机会。
2、与中国驻当地商务参赞处接洽;了解投资目的国的基本投资环境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与投资合作方签订保密协议。
3、投资双方初步洽谈,达成合作意向。
4、向中国政府咨询:了解类似投资项目获批记录及本投资项目获批的可能性。
5、对合作方进行初步尽职调查。
6、设计跨境投资架构。
7、投资双方前期谈判,签订交易协议。
8、准备投资项目申请报告。
9、向主管发改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10、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财务、业务尽职调查,全面查明目标公司的真实情况。
11、根据尽职调查情况进行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交易及是否需要调整交易架构及交易要点。
12、起草交易文件,双方进行深入谈判;搭建投资架构。
13、签订交易文件,明确交易文件履行要点。
14、向主管商务机关申报核准。
15、持发改委和商务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办理外汇登记、备案。
16、交易文件生效,履行交易文件。
17、向商务部备案,向中国驻当地商务参赞处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民营企业海外并购的流程

6. 民营企业海外企业并购流程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就是企业海外并购流程:
1、收集信息制订并购计划
①战略部或公关部收集并购计划的信息来源包括:公司战略规划目标及明细;董事会、高管人员提出并购建议及会议纪要;不同的行业、市场研究后提出并购机会;对目标企业的具体要求。
②情报部门对目标企业搜寻及调研选择的目标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的整体要求;资源优势互补的可能性大;投资运菅环境较好;并购企业的人员、技术价值高;潜要或利用价值较高。
③并购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购的理由分析及主要依据附件;并购的区域选择、规模效益、时间安排、人员配套及资金投入等情况。
2、组建并购项目小组公司成立并购项目小组,明确责任人权限及责任,项目小组成员应包括:公关部、战略部、内审部、财务部、技术人员、法律顾问等组成,合并办公,资源互补。
3、提出项目并购可行性分析报告
①由战略部负责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交报告。
②可行性分析应有如下主要内容:外部环境分析包括:经营环境政策环境竟争环境内部能力分析包括:并购双方的优势与不足;经济效益分析;政策法规方面的分析;目标企业的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的态度分析;风险防范及预测。
③效益分析由财务人员负责进行,法律顾问负责政策法规、法律分析,提出建议。
4、总裁对可行性研报告进行评审与批准(略)
5、与并购企业签合作意向书
①双方谈判并草签合作意向书。
②由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成立并购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
③合作意向书有以下主要内容:合作方式;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职工安置、社保、薪酬;公司发展前景目标。
6、对并购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及资料收集分析
①资产评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企业进行评估,此时并购工作组要重点参与,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与存在性,对往来帐及未达帐项要认真核对与落实。
②收集及分析目标企业资料。有关人员、帐项、环境、高层关系等进行查实。法律顾问制定消除法律障碍及不利素的法律意见书。
7、谨慎制定并购方案与整合方案由战略部、并购组制订并购方案和整合方案:
①并购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确定并购方式,选择有利于公司的并购方式;确定并购价格及支付方式;核实财务模拟及效益分析。
②整合方案有如下主要内容:资金资源的整合;业务活动整合;组织机构整合;管理制度及企业文化整合;整合实效评估。
8、并购谈判及签约
①由公司法律顾问或律师负责起草正式主合同文本。
②公司与并购双方对主合同文本进行谈判、磋商,达成一致后按公司审批权限批准。
③经总裁批准后,双方就主合同文本签约。
④将并购的相关资料及信息传递到有关人员和部门。
9、并购公司的资产交接
①由并购工作组制订各项资源的明细交接方案及交接人员。
②公司人员与并购方进行各项资源的交接。
③双方对主合同下的交接子合同进行确定及签章。
10、并购公司的接管与运菅
①正式接管目标企业,筹建管理层,安排工作层,尽快开始公司生产运作。
②并购工作组对并购总结及评估。
③尽快对并购公司纳入核心能力管理,实现对总公司发展目标。
④组建公司的监控与管理体系。

7. 民营企业并购有什么规定呢

民营企业并购有公司合并的方式有新设合并以及吸收合并。公司合并需要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后应当签订合并协议。【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民营企业并购有什么规定呢

8. 中国企业并购海外原因是什么?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原因:
1、国内市场饱和,为构建海外架构,拓展海外市场的;
2、提高际竞争力;
3、为避免反倾销;
4、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其他原因。
一、人在日本身份证过期了怎么办
身份证过期换领,应当由持证人本人亲自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如果人在海外,只能等到回国后再去办理了。办理机构: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县(市、区)局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申报材料: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收费标准:每证20元;相关说明: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出生日期更正、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换领的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二、企业海外并购的含义是什么
企业海外并购是指,一国跨国性企业,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一定份额的股权直至资产收买下来。海外并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市场和两个以上政府控制下的法律制度。
三、内蒙古煤炭补贴政策有哪些
内蒙古煤炭补贴政策包括:内蒙古农区牧区居民贫困户会有六百元的煤补助。
煤价补贴是指为了保证低工资收入家庭不致因为煤炭提价而降低实际生活水平所发放的一种补贴。
补贴的特征具体如下:
1、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行为是广义概念,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贴行为,而且还包括政府干预的私人机构的补贴行为;
2、补贴是一种财政行为:即政府公共帐户存在开支;
3、补贴必须授予被补贴方某种利益:一般认为这种利益是受补贴方从某项政府补贴计划中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场中不能取得的价值;
4、补贴应具有专向性:专向性补贴是指政府有选择或有差别地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补贴。
中国的财政补贴大部分用于以粮、棉、油、猪为主的农产品价格补贴。同西方国家在农产品生产相对过剩的条件下,为了保持国内市场供求平衡和增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对农产品实行保护价格和出口补贴不同,中国的农产品补贴政策主要立足于扶持农业生产的发展,增加农产品的生产量。从而达到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目的,在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时,对农民实行了加价款补贴政策,并采取了销售价格不提或少提的办法,对购销价格倒挂的价差和企业经营性亏损实行财政补贴。因而,农产品补贴增长很快,在全部财政补贴中占居重要地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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