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如何计算?

2024-05-17 18:12

1. 用人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如何计算?

残保金的计算公式是这样的: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看上去感觉挺复杂的。又是人数,又是比例的,有点晕?没关系快助残服帮你捋清楚。
丨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计算方式:上年各月在职职工数之和÷12
各月的平均人数就能够体现出入职、离职情况。快助残服提醒您一定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季节性用工按照比例折算成年平均用工。
丨所在地安置比例
一般来说安置比例为1.5%,当然在实际缴纳中以所在地的规定为准,例如北京市残疾人就业安置比例为1.7%。
丨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安置多少人是由企业所在地的审核部门认定的,一般是由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认定,根据出具的认定书来计算最终要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达到了安置比例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企业依规免缴残保金。
丨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均工资
工资总额由以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统制字[1990] 1号、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18)
详情可参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如何计算?

2. 派遣如何计算残保金

一、残保金是什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二、派遣如何计算残保金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举例: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应缴纳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假定您的公司在北京,贵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应缴纳的保障金=200*80000*1.7%=272000元。
三、法律法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第三条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如何计算的?每个企业必须得缴纳吗?

按规定每个企业都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是:
应交残疾人保障金=(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x1.6%-上年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x上年度单位职工人均工资
上年度单位职工人均工资=(上年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单位在职人数)x6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如何计算的?每个企业必须得缴纳吗?

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核算

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过“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核算,根据《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1号)规定,纳税人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余”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病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三、企业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注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地的比例不同,按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部分按实际比例数缴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乘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5. 有残疾的派遣员工还用缴纳残保金吗?

需要缴纳。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2、派遣人员需要交残保金,因为劳务派遣的人还是属于你们公司的在职人员,只要是属于你们公司的人员,就必须按在职人员来计算残保金的。


3、如果是派遣人员还是属于公司的在职员工,这个时候也需要按照在职员工来计算参保金的,在进行申报的时候,应该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的人数,并且按照实际残疾人就业的人数来进行计算。


有残疾的派遣员工还用缴纳残保金吗?

6. 派遣用工如何计算残疾人保障基金?

法律分析:
派遣用工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然后按上年派遣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法律依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7. 劳务派遣用工能否抵缴残保金

常规的劳务派遣肯定是不可以抵缴残保金的。因为劳动合同是派遣公司与残疾人签订的。

只有贵公司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抵缴残保金。否则不能通过残联的审核。
如果贵公司在北上广深的话,可以加我,我们公司可以提供合法合规的方案减免残保金。
尤其北京2016年新的京财税639号文,残保金的缴纳按照贵公司上年度的平均工资,这样如果贵公司工资高的话,会比2015年多缴一倍左右。我Q是四期二意四流零散刘

劳务派遣用工能否抵缴残保金

8. 我们是劳务派遣公司,如果填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在职职工人数包含劳务派遣出去的人数吗?工资总额是哪个

你好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是的 要计入的【摘要】
我们是劳务派遣公司,如果填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在职职工人数包含劳务派遣出去的人数吗?工资总额是哪个数【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回答】
你好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是的 要计入的【回答】
那工资总额可就不少了,残保金交不少[左捂脸]【提问】
是正常你们合同的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