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司机称很愧疚,涉事女子究竟为何中途坠车?

2024-05-20 05:00

1. 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司机称很愧疚,涉事女子究竟为何中途坠车?

因为货拉拉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多次偏离导航路线。涉事女子心里非常害怕,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所以才会从车上跳下去,导致不幸身亡。

这件事情发生在2021年2月6号,当天涉事女子车莎莎在货拉拉平台下了一个搬家订单。接单的司机是周阳春。到了晚上八点钟,周阳春开着货车到达了车莎莎所居住的小区。
可是一番交谈下来,车莎莎却跟周阳春产生了矛盾。因为周阳春希望车莎莎花钱下一个搬运订单。可是车莎莎考虑到这样做还得花钱,所以就没有同意,而是自己一趟趟往下搬东西。可是车莎莎的行李比较多,用的时间也比较久,所以周阳春等得很不耐烦,催了车莎莎好几次,但是对方都没有理会他。

到了晚上9点,车莎莎终于把自己的行李全部搬运到了车上,于是周阳春拉着车莎莎出发了,车莎莎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周阳春在开车过程中,又一次询问车莎莎用不用搬家服务。可是车莎莎表示,到了目的地以后,她想自己搬东西,不用周阳春给她搬。
周阳春因为多次被车莎莎拒绝,而且车莎莎往楼下搬东西的时候用了很长时间,所以周阳春心里有些不高兴。周阳春想着,等到了目的地以后,车莎莎还要自己往楼上搬东西,到时候自己还得等很长时间。周阳春为了节省时间,就没有按照导航上制定好的路线行驶,而是多次偏离路线。
车莎莎发现这个情况后,对周阳春的行为提出了质疑。可是周阳春不仅没有搭理车莎莎,还用非常难听的话回复她。车莎莎生怕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于是就将身体探出窗外,试图呼救。令人没想到的是,在货车行驶过程中,车莎莎不小心从车窗上掉了下去。周阳春发现后赶紧停车检查,并且在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可是很不幸,车莎莎最终还是因为严重的颅脑损伤而去世了。后来,周阳春被警方提起了公诉。最后他被法院判处了一年有期徒刑,并且缓刑一年。

在这件事情中,车莎莎之所以会坠车身亡,主要是跟司机周阳春之间发生了矛盾。而且周阳春多次偏离路线都没有对车莎莎做出解释,车莎莎心里害怕,才会跳车。如果货车司机没有偏离导航路线的话,这起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司机称很愧疚,涉事女子究竟为何中途坠车?

2. 女孩乘货拉拉跳车身亡,涉事司机真的是过失致人死亡吗?

 公安机关通报,  女子车某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
   这个事件发生之后,说女孩是自杀,说女孩跳车的行为跟司机没有关系,那估计很多网友都不相信。我们自然是希望公安机关因为网友或其他方面的原因,最后予以认定某个罪名。但这起案件的证据收集上,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这起案件没有其他人员在场,当场没有录音,没有监控视频。女孩也没有报警,也没有向朋友求助等等,并且经抢救无效死亡。所以货拉拉司机的供述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是相当的重要。
   公安机关最后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犯罪,恐怕跟司机本身供述有直接关系。个人推测,这起事件应当跟司机偏航有直接关系。司机偏航可能会给女孩造成疑虑,甚至是恐慌。 双方可能会对路线及偏航等问题产生争论。如果女孩要求停车,但司机却不同意。在女孩具有跳窗的说法及动作时,司机仍然拒绝停车。最后女孩选择跳车。这种情况下是有可能会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犯罪。公安机关现在也只是初步认定涉嫌犯罪,并非最终结论。货拉拉司机最后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具体的罪名及刑罚,还是要等法院最后裁判。
   问题百出的货拉拉
   谎言和漏洞百出:1.货拉拉司机不懂导航?估计傻子都会用导航,更何况靠拉货吃饭的货拉拉司机。2.行驶线路三次偏航,而且都是偏航到偏僻的地方,疑点重重,这种严重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怎么可以把嫌疑人释放?一个23岁的青春少女一般情况下绝对不会因为绕路多付钱而跳车,10公里左右的车程,司机未参与搬运。一般情况下200元左右,就算司机绕路,300-500元也是高价了,一个成年人为了500元跳车自尽?死者家属和公众期待真相。3.事发后半个月后的23日,派出所以过失杀人罪再次将货拉拉司机刑拘。看来在媒体及大众的呼吁和事件发酵下,公安机关顶不住压力,纠正前期草率处理。
   4.货拉拉存在着严重的管理责任缺陷!货拉拉平台居然没有录音录像功能?这简直就是纵容犯罪分子。滴滴打车频繁出事后,才有了录音录像功能,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录音录像功能根本不是高 科技 ,更不需要多少成本,几百元的硬件设备,加上总部服务器存储就可以。货拉拉平台只要在高额的平台提成中拿出1-2单的利润就可以实现录音录像功能。货拉拉为什么不加强此方面的管理,为交易三方提供安全管理责任?
   如今互联网经济雨后春笋,互联网寡头横行,相关法律法规都有些滞后,所以互联网企业更要自我完善。货拉拉平台如不能拿出自己无罪的证据的话,女孩的意外死亡必须由货拉拉负全责。因为货拉拉是交易提供方,收钱的主体也是货拉拉,订单一旦生成,货拉拉、司机、叫车人就形成了三方合约关系,货拉拉必须为委托方提供安全、周到的服务。期待公安机关彻查到底!
   要冷静等待警方调查结果,不要先入为主,更不要让舆论影响办案,给办案施压。
   哪个罪犯在初审时是认罪的?罪犯在初审时都是百般抵赖和狡辩,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自编故事,自圆其说,反侦察能力,结果呢?还是被公安刑侦人员识破,最后罪犯会供认不讳的。相信公安侦破案件的能力!做过了必会留下痕迹,再狡猾的罪犯最后都逃不过刑侦人员的火眼金睛。这个案子存在很多疑点,而且司机的脱罪令人难以置信,也是站不住脚的。
   本案目前尚在调查中,案例细节尚无法知晓,那么咱们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规定来推测一下可能的情况。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
   2.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所以,货拉拉司机在车辆高速行驶的状态下,连续发生偏航,之后女孩跳车发生死亡。如果想要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了什么事情很重要,司机到底做了什么才会对女孩跳车行为存在过失呢?
     个人推测,  如果要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应该符合以下设想:首先,司机的某些行为可能直接间接促使了女孩产生跳车冲动;其次,司机在得知女孩欲跳车的情况下,自信认为她不敢跳车,进而没有做出减速行驶和停车的举动;最后,险情发生后,司机没有实施紧急救助行为。
       其实从现有的整体情况来看,货拉拉司机也就最多是是过失致人死亡,当然也不排除最后无罪释放,只是如果的网络一边倒的讨伐司机,恐怕很难被认定为无罪。
    1、司机不存在恶意伤人: 很显然,从现有情况来看,货拉拉司机并没有恶意伤人的情况。女孩的死亡原因主要是跳窗引发,而当前也没有证据表明司机在车上就伤害了女孩,或者是恶意将女孩推下车。
   同时,就货拉拉司机走的路线来说,基本属于正常。货拉拉司机本身是当地人,对周边道路显然非常熟悉,老司机对路途的熟悉程度远比导航强得多,在这种情况下不按照导航走,直接走自己熟悉的路线完全是没问题。
   此外,按照现有路线,不出几分钟就可以转到大路上行为,这基本也预示着司机的走的路线没问题。
    2、为何是过失致人死亡: 目前司机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刑拘,个人认为是以下考虑吧!首先是司机在女孩跳窗过程中是否给予了一定干预,毕竟跳窗其实会有个过程,司机在看到女孩这一举动中可能没有任何干预,没有有效制止这一举动显然属于一种过失。
   其次现有的信息表明,女孩和司机之间因为偏航问题有过争议,那么存在一种可能就是女孩可能执意要按导航走,而司机因为路熟想要按自己的路线走。
   在这其中不知道是否司机有过激的言行,如果有直接的刺激言语导致女孩跳窗,那可能会被认为这种属于过失行为,且被害人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
    3、是否可能无罪: 司机选择偏航路线根本无法预见女孩会出现跳窗这种极端过激行为,我想大多数人都很难想象就因为仅仅是偏航就从窗口跳出,太不可思议了。
   而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在刑法上就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当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跳窗还是可能引发死亡的,因此这里就看法院如何来判定了。
    Lscssh 科技 官观点: 综合现有消息来看,似乎司机现有的举动属于最佳操作,很多人都提到了司机没有紧急制动刹车,其实如果女孩已经是解开安全带或者没有佩戴安全带的情况下,正在跳窗的女孩可能会被急刹带来的强大惯性给甩飞出去,这时候的结果可能更加不利于司机。
   最后,希望法律不会因舆论而影响,最终给出一个公正公平的结果。
       
     
   
   现在做个实验吧!不会飞的话,那刹车绝对比跳车快!
   司机被放的时候,一窝蜂的都说司机不能定罪,结果没几天找到初步证据刑拘了,现在又讨论是不是过失致死,说明警方没放弃努力,现在的证据不是最终证据,现在的证据是司机最低是过失致死,但新证据如果出现的话就不一定是了,所以还是等着公布调查结果吧
   没那么简单。
   一切以官方公告为准

3. 货拉拉坠亡案司机深夜再回事发地,女孩突然跳车究竟是为何?

      9月10日,货拉拉女司机坠亡案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26日,湖南23岁女子车莎莎叫货拉拉搬家时,跟车途中跳车后伤重死亡。这件事瞬间引起了无数人的猜疑,为什么好端端的女孩会坠亡?司机和女孩同出一车,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通报称,经查, 事情的前因后果大致如下:当日周末春通过货拉拉平台接到车某的搬家订单。当晚,周某春驾车与车某前往目的地途中,周某春为节省时间,更改了行车路线。车某多次提出车辆已偏航,但是周某春未给予理睬。车某随后将身体探出窗外,周某春没有及时制止。车某坠车后周某春停车查看,并拨打了120以及拨打110报警。
检方以司机周某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司机方律师表示:司机周某春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书。检方量刑建议为一年,可适用缓刑。 9月27日,据货拉拉司机周某春家属表示,周某春对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判其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判决不服,已在上诉期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虽然司机看着挺可怜,你说就为了养家糊口,偏偏就惹上了命案。但是你能说这个司机没有一点错吗?好好的路线为什么不走?你有一百种理由,但是你还是没有按照正常思路去走导航的路,而是走了小路,偏僻的小路确实是导致女乘客跳车的原因。你说你没想到也好,没有恶意也好,首先是你违规在前,不遵守规则,你的临场选择,导致女乘客有了下意识的行为。况且你的偏航女乘客已经意识到了,并且多次告知你已偏航。你完全可以向乘客解释清楚。而不是不理睬女乘客,让女乘客自己胡思乱想,从而间接导致了她的跳窗行为。如果你没有变更路线呢?女乘客还会不会跳车?不一定。所以这事,从始至终司机有责任,不能因为可怜,就逃避处罚。还有人说女生不应该坐货车,但是你已经答应别人坐上去了,就得对别人的生命负责了。这不是你可以用来逃避责任的理由。

货拉拉坠亡案司机深夜再回事发地,女孩突然跳车究竟是为何?

4. 女孩乘货拉拉跳车身亡,涉事司机真的是过失致人死亡吗?

近日报道,年仅23岁的女孩车某某从货拉拉内跳车身亡。2月6日,车某某在货拉拉平台下单搬家货运服务上车十几分钟后,司机报警称其跳车自杀。2月10日,车某某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没有人知道,在她从车上跳下来的前一段时间,究竟遭遇了什么事情。不论是在当时驾驶着这辆汽车的司机,还是货拉拉平台官方,对此此次发生的事件都一口咬定认为女孩是自杀身亡,将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
2月23日,湖南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消息,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并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月6日晚上,车某某准备搬家,从天一美庭搬到梅溪湖步步高公寓,车程约10km。车某某家属称。2月6日,车某某在出发前还跟家里人联系了,说“东西准备好了。准备要出发了。”
2月6日晚上9:17,车某某上了货拉拉司机周某春的车。
2月6日晚上9:24,车某某在工作群和同事互动,情绪无异常。
2月6日晚上9:30称某某跳车后昆明货拉拉司机周某春分别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当天晚上,车某某被转至重症监护室。
陈某某生前就诊的湖南航天医院急诊科黄姓主任回忆,2月6日网上吹某某送医时已经处于昏迷状态,情况非常严重。Ct显示车某某头部有骨折,颅内出血,脑肿胀等情况。医院请了神经外科医生、ICU医生进行会诊,根据他的病情情况救治需要,由神经外科医生对其做了开颅手术。
而涉事司机周某春在被警方带去调查后,由于没有确切的证据,又被警方放走了。在事件刚刚发生的时候,立即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所有的舆论都指向了当时驾驶汽车的货拉拉司机。人们纷纷猜测是不是这名司机在车上对女孩有不合时宜的动作,从而才导致了女孩跳车并最终因此而死亡。
也有人认为司机故意偏离原定路线,挑选了一条没有监控的小路,想要对女孩图谋不轨。在双方发生争执到时候,司机有意或无意的将女孩推出了车外,最终酿成了这样一场悲剧。
虽然仅仅是猜测,但这些猜测也并不是无的放矢。近段时间以来,网约车司机与侵害乘客人身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知道车辆行驶时从车上跳下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但是这名女乘客依旧选择从车上跳下,不管如何思考,一切的一切都表现的疑点重重。

5. 女子乘货拉拉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被刑拘,此事件的始末是什么样的?

女子乘货拉拉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被刑拘,此事件的始末是什么样的?
      这件事情是一位“长沙23岁女生车某某在货拉拉车上跳窗身亡”的新闻引发热议。无录音无录像的3次“偏航说”让整件事充满疑点。

       “女子车某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车某某跳车后昏迷,货拉拉司机周某春分别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当晚车某某被转至重症监护室。从这里看出,司机是想救乘客的。
       车某某送医时已处于昏迷状态,情况很严重。CT显示车某某头部有骨折、颅内出血、脑肿胀等情况,医院请了神经外科医生、ICU医生进行会诊,“根据她的病情救治需要,由神经外科医生对其做了开颅手术。”

      车某某家属认为,货拉拉公司满口谎言,在第一次协商过程中曾说车某某跳窗是自杀行为,与货拉拉公司无关。车某某家属称,直到车某某过世后司机及平台一直没来探望过,并指货拉拉公司对司机监管不到位!

      据车某某生前同事称,她工作能力出色,性格乐观,且明年有结婚打算,正在攒钱买婚房。是因为什么,让一个女子想轻生呢。

      车某某前年大学刚毕业,在长沙某公司从事人力招聘工作。车某某在搬家过程中还在同事群分享趣事,情绪并无异常。涉事货车车内无监控监听,从当晚9点24分车某某最后的信息发出到9点30分跳窗的这6分钟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这6分钟成了疑点。

      这个事情就是这样的,望警方尽快查出结果。
       

女子乘货拉拉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被刑拘,此事件的始末是什么样的?

6. “货拉拉女乘客跳车坠亡”案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的结果是什么?

判决的结果是判刑一年缓期一年。
这件事情的具体经过是怎样的?这件事情很简单。女乘客通过货运司机下单搬家,全长11公里。货运司机拉货时,司机问女乘客是否需要帮忙搬货和卸货。该女乘客多次拒绝将衣服、宠物狗等物品搬离家中并放入货车。司机多次催车,对女乘客的行为不满。为了节省驾驶时的时间,货运司机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引起乘客恐慌。乘客与货车司机多次交谈,提出他偏航,但司机没有给他一个合理的答复。可能是因为恐慌,女乘客探出车外,最终从车上摔了下来。司机发现她从车上掉下来后,轻轻刹车,把车停了下来。最后,她发现自己躺在地上,头在流血,获救后死亡。
二审维持原判的理由是什么?司机说他没有错。受害人跳车死亡与自己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司机进行了二审。法院称,当时司机已经发现乘客探出车外会是最危险的,他可以劝说女孩,但司机没有及时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导致受害者从车上跳下死亡。这名司机已经开车多年,但他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导致受害者死亡。因此,驾驶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过失伤人。人。所以,原来的审判法是正确的,量刑也是很恰当的,所以法院才会维持原判。
判决的结果是什么?判决的结果是判刑一年缓期一年。司机在拘留过程中签署了认罪和处罚书,根据检察院的结果,他认为可以判处一年缓刑。从以上可以看出,司机在这个过程中犯了一些错误。虽然乘客也使用了过度的语言和动作,但在这个过程中要及时稳定客户的情绪,毕竟司机造成了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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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货拉拉女乘客跳车坠亡”案二审维持原判,司机称申诉到底,你怎么看?

引言:货拉拉是一辆载货的货车,主要就是在一些大型货物。所以大家也并不陌生,货拉拉女乘客跳车导致身亡,这件事情也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也进行了第2次审判,但是审判结果仍然是维持原判,司机表示自己也会申诉到底。这件事情具体是什么样一个情况,今天小编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
一、事件的还原通过新闻报道可以知道司机通过平台接到被害人搬家的订单之后,就到达了约定地点。因为撞车的时间太久,女乘客就拒绝支付延时等候费,所以司机心生不满。就在行驶的过程中没有提醒副驾驶的女乘客系好安全带,而且司机还没有按照规定的路线进行行驶,选择了人车非常少的路线,在过程中司机与女乘客发生争吵。因为女乘客非常的害怕,所以就采用了跳车的行为,随后这名女乘客也因为受到重伤导致死亡。
二、小编的看法经过法院审理认为,司机因为等待的时间太长,所以心生不满,而且在行驶的过程中态度还非常的恶劣。还无视了乘客反对偏好的意见,所以给乘客造成了心理恐慌,导致乘客出现意外。所以司机的行为没有履行到安全保障义务,而且乘客的坠车死亡结果和车主之间还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所以司机就构成了过失致人的死亡罪。
但是车主的妻子表示自己不知道宣判的结果,而且对于维持原判的结果,表示自己仍然会进行申诉。而且自己的丈夫因为案子的关系,货拉拉也没法再干下去了,为了养家只能在饭店里边进行帮忙打杂。小编看到这里也表示到不管做什么,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发生一些事情之后才知道后悔。

“货拉拉女乘客跳车坠亡”案二审维持原判,司机称申诉到底,你怎么看?

8. 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司机提出上诉,司机在此事故中究竟有无责任?

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中的司机提出了上诉,司机说女乘客从站起来到跳车大概只有三秒钟,自己根本没有反应时间,我觉得在整个案件中,货拉拉司机还是有很大责任的,首先就是司机多次偏离导航设定的路线让女乘客内心产生了不安,另外就是司机的态度也不是很好,女乘客看到行驶的路线越来越偏僻肯定会害怕的,所以才会有跳车的行为,所以司机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货拉拉的出现方便了好多搬家的人,其价格不高,比搬家公司用着要方便很多,所以好多年轻人搬家都喜欢叫货拉拉,有好处伴随着就有弊端,就比如这次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件,司机按约定时间到达了目的地,该女生是自己往车上搬送物品,她拒绝了司机的有偿搬家服务,这个搬家的时间比较长,估计司机内心已经有点不满了,但是没有表达出来。

而后司机就想着抄近路赶紧把东西送到,所以就出现了多次偏离设定好的路线,虽然事后警方测试了,司机改变后的路线确实时间更短,但是很显然女孩子当时是害怕占上风了,她想的应该是这个司机要对她不利,假如我是女孩儿的话也会这样想,为什么不按照设定好的路线,而且多次要求停车都被拒绝了,所以女孩子就采用了冒险的方法--跳车,最后葬送了自己的生命。

也许司机确实没有想到女孩儿会跳车,但是在这件事上他是要承担责任的,本来这种叫车服务就是陌生人和陌生人之间的相处,为了让顾客安心司机都是要走设定好的路线的,如果想要更换路线也是要提前告知乘客的,而司机师傅很显然没有这样做,所以才引起了女孩儿的恐慌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