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审计的内容与重点有哪些

2024-05-18 00:48

1. 政府采购审计的内容与重点有哪些

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维护和保障政府采购的公正性、政策性、规范性和社会责任性,是审计部门年度财政审计工作的跟踪重点。由于政府采购涉及到的单位和部门众多,行业广泛,种类繁杂,要想搞好政府采购审计,充分的发挥审计监督职能,遏制和预防可能发生的政府采购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更为有效地提升政府采购质量,笔者认为应紧抓以下重点和方法。
一是以采购目录为重点。政府采购目录是是采购人编制年度采购预算、申报采购计划的依据,审计人员首先就要取得当期的采购目录和标准的有效资料,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及部门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控制性资料,着重掌握采购目录的项目性质类别和数额标准,以便下一步核对执行过程中的采购事项是否符合规定的内容和执行标准。
二是以预算管理为重点。作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环节,预算管理犹为重要,采购预算的合理编制直接关系到财政资金的合理安排和科学调度,很多采购部门由于没有和财政预算编制部门衔接好,导致预算最终与实际脱轨,甚至形成预算和执行形成所谓的“两张皮”,诸如有预算而无执行,有执行而无预算,甚至超预算的情况较为严重,直接影响到了采购预算的真实和严肃性,为此,审计人员在审计时,严格检查预算管理流程资料,包括预算编制、上报、审核、下达、调整等环节,同时关注采购预算是否和部门预算一并上报、批复,以及是否按照部门预算和采购预算的编报口径和格式编制。
三是以计划管理为重点。政府采购计划相对预算来说,是实际执行的方案,也是落实预算的重要依据,作为计划,和预算一样,环节更为重要,他直接影响到采购过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执行的严肃性,审计人员要关注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上报采购计划、审核采购计划、下达采购计划等程序上的环节,保障采购计划的科学性,特别关注的是采购计划的内容和标准是否严格的控制在政府采购目录内。
四是以招标管理为重点。作为政府采购项目,一般大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的项目均采取招标的方式,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关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项目,严防招标过程中的违规和舞弊行为。一是公开招标的,要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和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是否经过逐层审核、评审资料是否完整,以及是否按照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等。二是关注邀请招标的项目是否按规定发布资格预审信息、是否严格进行资格预审,特别关注的是是否存在应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而人为故意采取邀请招标等行为。
五是以竞争谈判为重点。竞争性谈判大部分是招标后没有出现投标供应商或者没有合格的投标人,以及因时间紧来不及招标的项目均采用竞争性谈判来确定供应商,由此很多采购单位为了简化手续,不惜将完全可以招标的项目人为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为此审计人员要关注采购项目的内容特性,仔细查阅采购和招标文件,分析项目没有招标供应商投标的原因,仔细甄别其真实性。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项目确实属于技术复杂和性质特殊,甚至包括项目任务紧,来不及实行招标程序等情况,以还原项目政府采购方式本质。
六是以单一来源为重点。单一来源采购是目前政府采购中风险较大一种采购方式。按照规定,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一般只能是唯一的供应商,为此,有的部门在采购时利用其特点,往往将完全可以竞争性谈判甚至可以招标的项目而串通他人进行作弊,人为调整和改变采购方式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以争取双方私自利益,甚至造成集体腐败。因此,审计人员在审计时要紧紧关注采购项目和供应商业务上的关联性,通过网上查阅,是否属于独家经营的行业,同时进行网上价格查询,保障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和采购方式的合规性。
七是以资金管理为重点。采购资金的管理方式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必须纳入统一预算管理,特别是在拨付过程中,应该直接由财政部门通过国库收付部门拨付到供应商,也有的是通过采购管理部门拨付到供应商,但是,不论哪种方式,审计人员应该注意,采购资金必须是到达指定的供应商的账户,密切关注是否有资金转入非供货商的个人账户,核对拨付单据,采购项目的内容、规格、产地及供货时间,核对相关付款文件,必要时进行询证,以保障采购资金的安全使用。

政府采购审计的内容与重点有哪些

2. 政府采购审计的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审计的对象包括采购方、采购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中心,延伸审计对象为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审计调查对象有供应商、服务商、公证人员及评标专家,等等。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1、政府采购预算的合法性。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它的编制和确认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办理一定手续,否则就是不合法的预算。根据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批复部门预算时含单位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因此必须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的上报、采购预算的批复、临时预算的追加等各个环节。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的形成是否规范时,重点要审查预算过程中有无任意追加或追减现象以及预算的追加或追减是否遵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2、政府采购计划的合理性。政府采购计划是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它是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实施方案,也是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和考核的依据。审查时要看采购机关是否按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采购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是否必要;是否符合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的数字是否有依据;采购机关的拨款申请书是否符合规定;政府采购资金的筹集是否合规合法并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擅自扩大规模、挪用其他资金,有无截留转移,等等。3、招投标过程的合法性。审查招投标活动的主要目的是遏制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社会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审计时,应注意投标者之间是否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或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位中标;投标者是否先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与投标;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有无开启标书将投标情况预先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改报价的行为;招标者是否与投标者商定压低标价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招标者额外补偿;招标者有无预先内定中标者或向投标者泄露标底等违规行为。审查时,对于小团体利益、地方保护主义、人情关系等问题要特别予以关注。4、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审查。一是审查其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二是审查是否达到财政部门规定的市场准入资格,是否达到省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是审查收费的标准是否超标,采购档案是否完备,是否依法纳税;四是审查其有无不良业绩,是否与主管部门脱钩。5、政府采购的效益性。政府采购效益性的审查包括三项内容,一是采购规模的审计,主要是细化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减少资金流通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审计,审计时要计算各类固定资产的比例关系,检查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的数量及其各占固定资产总额的比重,从而分析固定资产结构是否合理。通过检查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的原因及其时间的长短,评价固定资产未被利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三是对政府采购机构的规模、人员素质作出评估,使采购机构的规模与采购规模相匹配。

3. 政府采购审计如何进行

审计的基本程序
作为财政支出审计的一个方面,政府采购审计是每次财政审计的规定动作。概括起来,其基本程序是:

(1)政府采购审计项目选择与立项。审计机关一般会根据财政支出类型有重点地选择涉及采购金额较大或具有代表性的采购项目作为审计重点,而基建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往往成为政府采购审计的首选项目。

(2)由审计的规划处与业务处共同商量,主要由业务处室根据往年经验,结合本年情况(包括审前调查),拟定审计方案,经过协商与领导批准后确立为正式方案。

(3)成立审计工作组,组长一般由具备一定职级或审计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具体审计方案的制订、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4)审计进驻与具体审计工作开展。审计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后,审计机关会向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然后派出审计工作组进驻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根据方案实施具体审计工作。如果需要,审计工作组有权根据审计进度进行延伸审计,主要包括采购单位、供应商、相关银行等。

(5)审计意见交换与审计报告出具。当审计工作接近尾声时,审计工作组会结合审计具体情况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进行意见交换,当双方意见达成共识后,审计工作组会出具审计工作报告,就被审计内容发表意见或保留意见,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如果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审计机关还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扩展阅读:
审计目标与关注的重点
1.审计目标

针对政府采购行为,审计的目标仍然是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3个方面。所谓真实性是指政府采购行为应当实际存在,不得虚列政府采购项目。所谓合法性是指政府采购行为应当符合《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所谓效益性是指政府采购行为应当获取最优的价格质量比。

在强调上述三性基础上,还要关注政府采购的完整性,即按照规定应当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活动,看其是否全部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行为主要环节可分为预算编报的完整性、计划编报的完整性和组织实施的完整性。关注政府采购的正确性,即政府采购项目的确立是否以本部门实际需要和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预算数据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同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是否恰当披露。

2.审计部门认定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与采购方式

(1)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即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单位自行采购(或分散采购)。

(2)政府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3.审计进驻后要求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提供的资料

主要包括:(1)部门或单位预算文件(含预算调整文件);(2)政府采购计划文件;(3)政府采购组织实施的相关档案资料、采购合同、管理文件和操作规程、验收记录等文件;(4)采购部门或单位编报的政府采购信息和相关的统计报表;(5)相关会计账簿和凭证、相关电子数据;(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及采购限额标准等文件。

4.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测评

审计组进驻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后,一般会对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进行测评,具体方法与内容如下:

首先,询问与座谈,主要测试内容包括:(1)询问单位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有关政府采购预算需求的提出、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的确定,重点询问各项批准程序和手续是否执行。(2)询问财务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情况。

其次,审查书面文档,主要测试内容包括:(1)取得与政府采购相关的管理规定和申报的“一上”、“二上”预算。(2)审查财政部门批复预算、部门转批预算,重点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不完整等问题。(3)检查政府采购计划,并与预算相核对。(4)审查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文档。(5)审查政府采购合同及合同履行情况。(6)审查政府采购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并及时足额到位。(7)审查采购资金的申请和划拨是否根据批准的年度采购预算,科学编制用款计划,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资金支付。

最后,计算机辅助审计,主要测试内容包括:获取政府采购的预算、计划、合同等相关电子文件资料,与经费支出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等相关账目核对,调阅相关凭证,重点审查政府采购项目是否符合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资金支付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入账。

上述测评的目的是对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风险进行评估,如果是低风险,说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比较规范,就可以简化审计程序,在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原则上可以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进行意见交换了;如果是中高风险,审计工作组会就某一个或几个方面进行重点审计(包括延伸审计),在查实的基础上,再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交换意见,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如果涉及违法犯罪,还要移交司法机关。

5.政府采购审计关注的焦点问题

(1)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关注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行为。

(2)政府采购制度与政策执行是否规范:主要关注政府采购是否存在违反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采购方式规定,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问题。

(3)政府采购支出是否透明,流程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关注政府采购是否存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虚假招标、擅自变更中标结果、随意追加合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是否按规定报批,是否存在协议供货和网上竞价不规范等问题。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现程度,是否存在权力异化问题。主要关注政府采购是否存在未经批准采购进口产品、未按规定采购节能环保等问题。

(5)政府采购招投标是否合规:主要关注政府采购是否存在招标方式不合规、工程设计监理和土建未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招标中是否设置排斥条款,是否存在围标串标问题,是否存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违规转包分包问题。

总之,通过审计监督,可以有效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与规范,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反腐倡廉水平,更有利于促进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尽快与国际政府采购市场并轨。

政府采购审计如何进行

4. 关于政府采购审计的几点思考

一、理论实践并重、稳步推进实施
政府采购审计是政府采购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政府采购制度目前在我国还是个新生事物,由此而产生的政府采购审计,将成为审计新的领域、新的课题。笔者认为,现阶段应加强政府采购审计的理论探索和实践,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发,结合本级预算执行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基建预决算审计等审计工作实际,采取先行试点、边尝试、边总结、边规范、逐步推广的办法,有意识、有目的地就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等方面内容开展审计调查,了解、掌握当地政府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情况,并就今后如何进行政府采购审计,积极开展审计理论探索,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以实践来完善理论,以理论来指导实践,稳步推行政府采购审计。
二、开展审计调研、确定审计对象
政府采购制度是一项非常庞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因而,政府采购审计对象具有广泛性的特点,它不同于常规审计以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来确定审计对象,而是围绕政府采购的特点、目标、原则与方式等与所涉及的部门、单位及环节来确定审计对象。一方面,政府采购的主管机构财政部门、实施政府采购事务的政府采购机关、政府采购活动中具有招标能力的中介组织以及供应商,都可纳入审计对象范围;另一方面,任何一项采购项目或采购活动,包括: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式的选择和执行、招标投标程序、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完工验收结算及维修保养等等,也都可纳入审计对象范围。因此,必须认真开展政府采购审计调研,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审计对象基本情况台账和资料库,划清审计权限,明确审计任务。
三、明确审计内容、把握审计重点
政府采购审计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的标准、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等等。政府采购审计重点要从政府采购的遵循性、合规性和效益性等绩效审计入手。一是要对政府采购机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遵循性审计,测试、评价政府采购内部监督控制等措施是否健全有效,政府采购的目标是否真正实现;二是要对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进行合规性审计,测试、评价政府采购流动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有无财务上的不法行为,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堵塞管理上的漏洞;三是要对政府采购活动情况进行效益性审计,揭露和纠正政府采购活动使用效益偏低、采购中有形和无形的损失浪费等弊端,促进节约和优化政府财政开支,提高经济效益,有效发挥审计功能。
四、讲究审计方法、规范审计程序
政府采购审计一般常用方法有:审阅法、核实法、比较分析法、询查法、推理法等,审计人员应根据实施的审计项目所制定的审计目标要求,运用有效的审计方法,以收集、证实政府采购机关所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是否取得一定效果或效益的审计证据。审计方法除了一般审计技术方法外,还应适当使用现代技术方法,如经济活动分析法、量本利分析法、管理会计法和价值工程法等。审计程序可分三步操作:(一)审计前的调查摸底:确定审计对象,建立审计对象基本情况数据库,按照审计职权,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在实施审计前3天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通知书;(二)审计实施阶段:进驻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确定的目标实施审计,并在规定时间内,审计组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三)审计后续阶段:审计报告经审计机关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进行审定,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意见书或作出审计决定,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建议或审计决定,及时进行审计资料归档。
五、注重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一方面要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审计人员是审计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和操作者,自始至终都主导着整个审计过程,其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审计项目质量的好坏和审计风险的大小,因此,要选派政策水平高,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相应的执业能力和必备的职业道德素质的审计人员担任审计组长,以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另一方面要加强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和评估,采用科学的组织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对审计项目进行系统组织和监督,保证审计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六、强化队伍建设、培养专业人才
政府采购审计是一项全新的审计领域,需要掌握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以及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根据政府采购审计工作的特点和审计队伍的现状,一要更新观念,更新知识,特别是细化预算编制方面的知识、政府采购资金由按级次下拨转变为直接拨付的知识、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的知识等等。二要掌握专业技能,特别是学习掌握政府采购管理体系、方法和手段;政府采购的法律体系和有关的法律知识;招标投标知识等等。三要加大培训力度,突出专业人才的培养;四要善于借鉴国内外经验教训,学习别国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及实务操作方法。五要广泛开展理论和实务研讨交流活动。

5. 政府采购审计:审什么 怎么审

  《政府采购法》实施已经10年有余,政府采购规模从初期不足100亿元增长到目前的10000多亿元,政府采购工作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作为政府采购的外部监督力量,审计监督逐渐成为一种工作常态。
  审计的基本程序
  作为财政支出审计的一个方面,政府采购审计是每次财政审计的规定动作。概括起来,其基本程序是:
  (1)政府采购审计项目选择与立项。审计机关一般会根据财政支出类型有重点地选择涉及采购金额较大或具有代表性的采购项目作为审计重点,而基建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往往成为政府采购审计的首选项目。
  (2)由审计的规划处与业务处共同商量,主要由业务处室根据往年经验,结合本年情况(包括审前调查),拟定审计方案,经过协商与领导批准后确立为正式方案。
  (3)成立审计工作组,组长一般由具备一定职级或审计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具体审计方案的制订、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4)审计进驻与具体审计工作开展。审计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后,审计机关会向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然后派出审计工作组进驻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根据方案实施具体审计工作。如果需要,审计工作组有权根据审计进度进行延伸审计,主要包括采购单位、供应商、相关银行等。
  (5)审计意见交换与审计报告出具。当审计工作接近尾声时,审计工作组会结合审计具体情况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进行意见交换,当双方意见达成共识后,审计工作组会出具审计工作报告,就被审计内容发表意见或保留意见,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如果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审计机关还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审计目标与关注的重点
  1.审计目标
  针对政府采购行为,审计的目标仍然是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3个方面。所谓真实性是指政府采购行为应当实际存在,不得虚列政府采购项目。所谓合法性是指政府采购行为应当符合《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所谓效益性是指政府采购行为应当获取最优的价格质量比。
  在强调上述三性基础上,还要关注政府采购的完整性,即按照规定应当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活动,看其是否全部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行为主要环节可分为预算编报的完整性、计划编报的完整性和组织实施的完整性。关注政府采购的正确性,即政府采购项目的确立是否以本部门实际需要和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预算数据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同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是否恰当披露。
  2.审计部门认定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与采购方式
  (1)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即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单位自行采购(或分散采购)。
  (2)政府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3.审计进驻后要求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提供的资料
  主要包括:(1)部门或单位预算文件(含预算调整文件);(2)政府采购计划文件;(3)政府采购组织实施的相关档案资料、采购合同、管理文件和操作规程、验收记录等文件;(4)采购部门或单位编报的政府采购信息和相关的统计报表;(5)相关会计账簿和凭证、相关电子数据;(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及采购限额标准等文件。
  4.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测评
  审计组进驻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后,一般会对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进行测评,具体方法与内容如下:
  首先,询问与座谈,主要测试内容包括:(1)询问单位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有关政府采购预算需求的提出、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的确定,重点询问各项批准程序和手续是否执行。(2)询问财务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情况。
  其次,审查书面文档,主要测试内容包括:(1)取得与政府采购相关的管理规定和申报的“一上”、“二上”预算。(2)审查财政部门批复预算、部门转批预算,重点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不完整等问题。(3)检查政府采购计划,并与预算相核对。(4)审查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文档。(5)审查政府采购合同及合同履行情况。(6)审查政府采购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并及时足额到位。(7)审查采购资金的申请和划拨是否根据批准的年度采购预算,科学编制用款计划,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资金支付。
  最后,计算机辅助审计,主要测试内容包括:获取政府采购的预算、计划、合同等相关电子文件资料,与经费支出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等相关账目核对,调阅相关凭证,重点审查政府采购项目是否符合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资金支付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入账。
  上述测评的目的是对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风险进行评估,如果是低风险,说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比较规范,就可以简化审计程序,在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原则上可以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进行意见交换了;如果是中高风险,审计工作组会就某一个或几个方面进行重点审计(包括延伸审计),在查实的基础上,再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交换意见,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如果涉及违法犯罪,还要移交司法机关。
  5.政府采购审计关注的焦点问题
  (1)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关注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行为。
  (2)政府采购制度与政策执行是否规范:主要关注政府采购是否存在违反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采购方式规定,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问题。
  (3)政府采购支出是否透明,流程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关注政府采购是否存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虚假招标、擅自变更中标结果、随意追加合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是否按规定报批,是否存在协议供货和网上竞价不规范等问题。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现程度,是否存在权力异化问题。主要关注政府采购是否存在未经批准采购进口产品、未按规定采购节能环保等问题。
  (5)政府采购招投标是否合规:主要关注政府采购是否存在招标方式不合规、工程设计监理和土建未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招标中是否设置排斥条款,是否存在围标串标问题,是否存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违规转包分包问题。
  总之,通过审计监督,可以有效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与规范,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反腐倡廉水平,更有利于促进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尽快与国际政府采购市场并轨。(作者系南京审计学院副院长)

政府采购审计:审什么 怎么审

6. 政府采购审计的内容有哪些

1、对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审计的内容
首先,审计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了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制度,是否依据人大批复的部门预算,按品目或项目汇总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批复给采购机构执行。
其次,审计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行使的审批职能是否合法合规。如对社会中介机构申请取得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审批,被批准的申请者是否具备下列条件: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熟悉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的人员比例达到机构人员的20%以上;具有一定数量能胜任政府采购工作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机构人员总数的60%和20%以上;具有采用现代科学手段完成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能力;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再次,审计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履行监督职能的情况。如监督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所要求的,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既包括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也包括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四,审计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在对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的管理上,是否实现国库直接支付,是否提前支付等。
2、对集中采购机构审计的内容,概括起来讲有五个方面:
一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要求,是否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层层编制,是否按规定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二是有否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计划实施采购,有无存在无计划、超计划采购的行为,追加政府采购支出是否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有无随意追加政府采购支出的行为。
三是审计政府采购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不仅要审查所运用的采购方式是否正确,有否“张冠李戴”,而且要审查某一具体采购方式在运用中是否符合规定,如实施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招标人是否以投标邀请书方式,邀请了3家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凡没有这样做,就说明所采用的邀请招标采购方式,在具体操作上违规了。
四是审查招投标程序的合规性。着重审查三个方面的内容:有无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人数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委员会是否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人数是否达到要求,其中专家是否占成员总数的2/3,有评标库的是否随机抽取评标人员;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是否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然后按程序定标。
五是对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的审计。首先,审查接受委托招标的,是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其次,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集中采购机构是否按规定向中标人收取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所购物品经采购单位验收无误后,是否及时退还保证金。再次,审查集中采购机构在发现中标人提供不合格的商品后,是否作违约处理,限期由供应商更换,并负责追回由此造成的损失。
3、对采购单位审计的内容。主要审计四方面的内容:
第一,所购物品是否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是否实施了政府集中采购,应参与定点采购的,如车辆定点加油、维修、保险等,是否按规定到定点供应商处采购;
第二,对参加政府采购后,购回的大宗物品,是否实行了严格的验收程序,并出具了书面验收报告;
第三,对参加政府采购后,新购的物品是否落实了责任管理制,另一方面,对原先的淘汰物资,是否进行了妥善处理,该变现的有否变现,该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的,有否转让给其他单位。
第四,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是否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备案。此外,还须审计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对政府采购中介机构审计的内容。
由于政府采购中介机构相对于集中采购机构来说,业务范围较狭窄,只是行使代理招投标业务的事项,因而审计的内容不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审查其是否超越代理范围,超计划、超数量、超规格替采购单位实施招投标采购;另一方面审查其招投标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及要求编制标书,刊登公告或发投标邀请、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并按规定向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提交采购合同等有关备案文件。同时,还应审计其代理费用收取是否合规,有否乱收费和票据使用不合规的问题存在。
5、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审计的内容。
一是审计中标供应商有否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成交价格。如有否通过请客送礼等手段拉拢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特别是拉拢招标、评标工作人员以及参加招标现场监督的公证机构等方面的监督人员。
二是审计中标供应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是否预先经采购人同意,并报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并特别注意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全部采购项目或采购项目中的主体或关键性项目转让给其他供应商。三是审计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中,是否擅自改变条款。如追加供应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对定点供应商还要注意审计是否改变或增加供应项目,或降低质量等。
一、什么是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7. 政府采购审计的介绍

政府采购审计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各级行政机关对政府采购的当事人实施政府采购的情况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评价及鉴证的活动。

政府采购审计的介绍

8. 政府采购审计的政府采购审计的种类

政府采购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分为采购审计和管理审计;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1、管理审计和采购审计。管理审计的内容包括:对组织机构的审计、对个人活动的审计和具体业务的审计。对组织机构的审计是指供应商的组织结构、决策、程序及资料系统,内部职工关系、工作效率考核方法等有关管理事项,同时考察招标采购部门的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工作进展情况,考察其是否符合需要。个人活动的审计指评定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某些计划是否达到规定目标及标准。具体业务的审计主要指在审计工程中对组织结构、工作分配方法、工作计划及其活动、考核衡量方法进行审计,考察其成本价格及其有关财务事项,以达到经济效益目的。采购审计的内容包括:政府采购预算合法性审计,招投标过程合法性审计,固定资产审计等内容。2、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内部审计是指采购机构内部组织建立审计制度,对采购作业过程进行审计;外部审计是指根据有关法规规定,由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的审计。为保证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顺利实施,招标采购机构应制定审计工作手册或审计条例,作为执行审计工作的标准和指南。审计手册或条例应包括如下要点:(1)明确制定审计手册或条例的原则。(2)规定审计责任。(3)规定审计范围。(4)规定审计工作进程及方式。(5)规定审计的。(6)规定审计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