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在“收支两条线”运作模式下,成员单位收付款时,是由财务公司直接负责收款、付款?

2024-05-20 01:07

1. (高级会计师)在“收支两条线”运作模式下,成员单位收付款时,是由财务公司直接负责收款、付款?

收付款业务,由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由依法申报备案的金融机构代收代付款。集团公司,是由各成员公司参股依法设立,是独立的法人。集团公司与参股的各成员公司自己独立的公司互不干预。
集团公司下设的财务公司(分支机构),相当于集团公司内部的一个部门。因此,财务公司办理集团公司交办的收、支业务属于内部事务,不受账户类型、账户余额的限制规定。对于集团公司下设的财务公司(分支机构)接受各成员公司的收、支业务账务,在法律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不可混账。应以各自的账户办理收、支业务处理账务。否则,会受到政府限制。

(高级会计师)在“收支两条线”运作模式下,成员单位收付款时,是由财务公司直接负责收款、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