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银行用房产做了抵押,然后把贷来的钱给一个理财公司,据说人已经被抓了,我不知道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2024-05-13 22:58

1. 我在银行用房产做了抵押,然后把贷来的钱给一个理财公司,据说人已经被抓了,我不知道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去维权啊,尽量把自己的事情说清楚,能追回来多少是多少吧,希望能减少点损失吧!不过不论你的钱追回来没有,欠银行的钱是一定要还的!拿房子做抵押贷款做理财是得不偿失的,要引以为戒啊!

我在银行用房产做了抵押,然后把贷来的钱给一个理财公司,据说人已经被抓了,我不知道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2. 如何用已有的房子做抵押进行买房贷款

 如何用房屋做贷款(3)?

3. 现在银行还能用房子做抵押贷款吗?

银行可以做房产抵押,但是你的征信要好,还有就是你的房产不能太小,房龄不能时间比较长,这样贷款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房龄太长的话就不好贷款了。希望能帮到你。可以→中汇。沈阳

现在银行还能用房子做抵押贷款吗?

4. 法律上规定,什么样的房子不能用于抵押贷款呢?

一般我们有时候会用房子来进行贷款抵押,但是有时候一些房子是不能贷款的,下面具体来了解一下吧!
房龄过久面积过小的二手房
现在很多银行对于房屋抵押贷款时用做抵押的房屋是有一些限制的,一般都会限制在房屋的房龄以及房屋的面积上面,一般房龄在20年以上并且房屋面积在50平米以下的,银行基本上是不会放贷出来的。
未结清贷款的房子
在进行房屋的首次抵押时,银行就已经拥有了这套房子的他项权利。而在法律上来说是不能让两家银行同时拥有一所房子的他项权的。
产权有争议的房屋
产权有争议的房屋不能抵押。房子的产权不仅仅属于贷方是很常见的。房屋产权共有人办理抵押贷款时不同意抵押的,该房屋不能抵押。

小产权房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这不是房产证赋予的权利。如果对小产权房的销售有相应的限制,就不可能将它们用于住房抵押贷款。
5年以下的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在5年内不能在市场上交易,所以银行也不能获得其他权利,也不可能申请抵押贷款。

以上呢就是一些不能用于抵押贷款的房子希望对你购房有所帮助!

5. 用现有的房子作抵押去贷款,用来买另一套房要怎么操作

银行房产抵押贷款。
现有的房产你是红本在手,还是按揭中。操作有所不同。
下面来介绍一下这两种情况下,如何去做银行房产抵押贷款。
1、红本房抵押贷款的流程:
提交申请资料——银行审批(审批贷款人资格,评估房产价值,审批提供的资料,贷款用途等)——国土局抵押登记——原件抵押银行——银行放款。
2、按揭房抵押贷款的流程:
提交申请资料——银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赎楼(把房产证赎出)——国土局注销并重新办理抵押登记——原件抵押银行——银行放款。
银行放款后,该笔贷款是属于消费贷款,所以并不能直接用于购置房产,还需要用第三个人的名义去转一下。

用现有的房子作抵押去贷款,用来买另一套房要怎么操作

6. 我想用父亲名下的房子抵押作为我新房子的首付。银行说国家新规定房产抵押用途不能用于购置房子。是这样吗

不能房产抵押用于购买第三套房,有的银行可以买第二套房,但是最近政策的影响已经有很多银行连二套房也不可以做。可以做成装修、买车等用途。
我可以帮您做成不需要任何用途的房产抵押贷款,有需要可是打我的用户名联系我。

7. 用房子做抵押能从银行贷款么?不用来买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抵押贷款活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抵押贷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抵押贷款是指抵押人(借款人)或第三人向抵押权人(贷款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按期清偿债务的担保,当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的借贷方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以及自然人与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抵押贷款活动。 
  第四条 抵押贷款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抵押物 

  第五条 抵押物是指抵押人为保证按期清偿债务,向抵押权人提供的并经抵押权人认可的财产。抵押人对抵押物必须享有所有权或国家授予的经营管理权。 
  第六条 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 
  (一)房屋和其他建筑物; 
  (二)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三)原材料、产成品; 
  (四)股票、债券、存单等有价证券; 
  (五)依法可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六)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 
  (七)其他可转让流通的财产。 
  第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一)土地、自然资源等法律禁止买卖的财产; 
  (二)所有权或经营权有争议的财产; 
  (三)被依法查封、扣压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财产; 
  (四)学校、医院等公共福利设施; 
  (五)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 
  (六)不易估价、难以保管或不易处理的财产; 
  (七)法律法规禁止作为抵押物的其他财产。 
  第八条 以海关监管货物作为抵押物,需经海关同意。 
  第九条 以共有财产作为抵押物,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以按份共有财产作为抵押物,仅限于抵押人所有的份额。 
  第十条 以已发包、出租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原承包、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发包人或出租人应就保证执行抵押贷款合同与承包人或承租人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以同一财产设定若干抵押权的,该抵押物的价值应大于所有贷款之和,并应于设定抵押权时,将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书面告知各抵押权人。 
  第十二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其关键设备、成套设备、重要建筑物作为抵押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以其财产设定抵押权时,须有该企业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在设定抵押权时,抵押贷款当事人应按有关规定对抵押物进行估价。 

             第三章 抵押贷款合同 

  第十五条 抵押贷款当事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第十六条 抵押贷款合同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名称(姓名)、住所,抵押人的开户银行、帐号及法定代表人; 
  (二)贷款的用途; 
  (三)贷款的币别、金额、期限、利率; 
  (四)贷款的支付方式及偿还本息的时间、方法; 
  (五)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存放处所、有效使用期、所有人及权利义务状况; 
  (六)抵押物的占用方式、保管责任、收益的归属以及意外毁损或者灭失的风险责任; 
  (七)投保的抵押物,应当载明投保险种、赔偿方法以及保险费用的承担; 
  (八)借款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后,抵押物的归还方式和注销程序; 
  (九)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十)签约日期、地点; 
  (十一)需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抵押贷款合同按有关规定须经公证的,当事人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手续。 
  抵押贷款合同办理公证和抵押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等费用,由抵押人负担。 
  第十八条 抵押贷款合同未尽事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和国家有关贷款的规定办理。 

            第四章 抵押物的占有、保管 

  第十九条 抵押物按下列原则占有、保管: 
  (一)本办法第六条(一)、(二)、(三)、(五)项规定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该抵押物产权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交抵押权人保管; 
  (二)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的抵押物,由抵押权人保管; 
  (三)本办法第六条第(六)、(七)项规定的抵押物的占有、保管,由双方在抵押贷款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条 抵押贷款当事人应对其占有、保管的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负责,并随时接受对方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抵押物需要保险的,应当由抵押人向抵押物所在地的保险机构投保,并将保险单交给抵押权人保管。 
  第二十二条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必须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明确偿还抵押贷款本息的责任和方式。 
  第二十三条 抵押人出租、迁移抵押物,应当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五章 抵押物的处分 

  第二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 
  (一)抵押贷款合同期限届满,抵押人未偿还贷款本息的; 
  (二)抵押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 
  (三)继承人、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者放弃受遗赠的; 
  (四)抵押人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的。 
  第二十五条 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财产范围,但超过抵押贷款本息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第二十六条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根据抵押物的性质可以采用兑现或委托拍卖机构拍卖等方式。法律、法规或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抵押物拍卖成交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中止拍卖: 
  (一)人民法院受理第三人就拍卖物的所有权提起诉讼,并裁定停止拍卖的; 
  (二)抵押权人请求中止拍卖的。 
  第二十八条 根据本办法规定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依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缴纳与抵押物有关的税款; 
  (三)偿还抵押人所欠贷款本息。 
  同一抵押物设定若干抵押权的,按照设定抵押权的先后顺序清偿抵押贷款本息。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抵押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另行追偿。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偿还抵押贷款本息后有余额的,应当退还抵押人。 
  第二十九条 抵押人偿还贷款本息后,抵押权人应将所保管的抵押物及有关文件、凭证交还抵押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抵押人未按抵押贷款合同规定使用抵押贷款的,抵押权人可以提前收回贷款。 
  第三十一条 抵押权人未按抵押贷款合同规定向抵押人提供货款,应当支付贷款额万分之五以下的违约金;给抵押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抵押人擅自将抵押物出卖、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其行为无效;抵押权人有权提前收回抵押贷款,并可要求抵押人偿付抵押贷款额的万分之五以下的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依法查封或者没收的,由承担责任的一方提供相应价值的抵押物或者按市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 因抵押人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者已经设定抵押权等情况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由抵押人占有、保管的抵押物毁损,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或者赔偿金额低于抵押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原状原值,或者提供相应价值的抵押物,或者收回抵押贷款。 
  第三十六条 由抵押权人保管的抵押物发生毁损、丢失,抵押权人应当赔偿抵押人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七条 抵押物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偿还抵押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抵押贷款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用房子做抵押能从银行贷款么?不用来买房?

8. 现在银行用房子抵押贷款可以吗?

所有的银行都可以办理,你是要办理哪种贷款的啊??住房??消费?还是助业??
在中国现在的情况抵押贷款,银行都要你有两套房子才可以贷的(最好还都是你的名),如果只是一套是没法贷款的!
因为以前曾经出现过,贷款人无法偿还,住房被拿抵押,贷款人及家人没地方住了!中国比较讲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