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具体如下:1、企业可申领:失业保险稳定岗位申请队形必须是企业;2、依法参保:申请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3、提供稳定就业岗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4、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标准。各地标准不一,一般是本单位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到50%。北京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标准是事业保险费总额的40%,广东省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表则是企业及其职工上一自然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流程具体如下:1、企业申报。登录社保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2、审核。社保局经办人员5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3、联合审核。市社保局联合市地税、工商部门联合审查;4、公示。符合条件的,进行7个自然日的公示;5、发放。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单位,社保中心一次性将稳定岗位补贴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 贵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2022年12月31日之前,满足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或者是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条件的人都可以申领。一、2022年贵州省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一)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1.2021年12月及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解除劳动关系当月或上月失业保险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人员。(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条件 2022年1月1日之后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且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二、待遇标准及申领截止时间(一)待遇标准 1.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享受6个月,按月发放。 (1)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标准为300元/人·月; (2)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标准为600元/人·月; (3)失业保险缴费满5年以上(含5年)的,标准为1000元/人·月。 2.临时生活补助,最长可享受3个月,按月发放,标准为300元/人·月。(二)申领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31日三、申领方式 (一)通过手机下载“贵州社保”APP申领(仅限安卓版操作系统); (二)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全国统一入口,网上申领; (三)前往最后一次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大厅办理。四、操作步骤(一)“贵州社保”APP申领操作步骤 1.安卓版本手机在【应用市场】商城搜索【贵州社保】APP,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并下载安装。苹果版本手机暂时未上线。 2.输入身份证号和社保卡密码进行APP登录 3. 点击【办事】,点击【阶段性失业补助申领】 4.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输入所有信息,点击【提交】(二)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领操作步骤 1.登陆注册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 2.点击失业待遇申领,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填写完毕后点击申请,如下图: 3.审核结果查询: (1)查询失业补助金审核结果; (2)录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按钮; (3)下方数据表格显示失业补助金审核结果。五、其它告知事项 (一)领取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期间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待遇。 (二)停发阶段性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几种情况: 1.领取待遇期满的; 2.重新就业的; 3.死亡的; 4.应征服兵役的; 5.移居境外的; 6.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8.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失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申领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时的承诺,当发生上述任一情形时,及时告知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停发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手续。 (四)阶段性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且不得同时享受。已申领享受过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不得再次申领。 (五)系统默认使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作为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的发放账号,如未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申领人须及时到社会保障卡开户银行网点激活金融功能。如本人的确无法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的,可通过本人的其他银行账户领取。 (以上内容由施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于2022年6月14日,原文链接)
3.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2022(贵州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详情)
2022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还未公布,现在整理2021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供参考; 2021年,贵州省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当期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一、2021年贵州省失业补助金领取对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当期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贵州省失业保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领须知
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且不得同时享受;
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
不得与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停发情形参照失业保险金停发法规执行。
4. 2022年贵州省失业补助金领取指南 贵州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2022年贵州省失业补助金领取指南 贵州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贵州省失业补助金领取对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当期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贵州省失业保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领须知
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且不得同时享受;
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
不得与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停发情形参照失业保险金停发法规执行。
贵州2022年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参保缴费累计年限确定:
缴费不满1年的按300元/人·月发放
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按600元/人·月发放
缴费满5年以上(含5年)的按1000元/人·月发放。
临时生活补助领取对象及条件
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为300元/人·月。
保险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当期参保失业人员。
5. 贵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2022(发放标准)
2022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还未公布,现在整理2021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供参考; 2021年,贵州省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当期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一、2021年贵州省失业补助金领取对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当期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贵州省失业保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领须知
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且不得同时享受;
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
不得与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停发情形参照失业保险金停发法规执行。
6.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2022贵州(贵州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详情)
2022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还未公布,现在整理2021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供参考; 2021年,贵州省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当期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一、2021年贵州省失业补助金领取对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当期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贵州省失业保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领须知
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且不得同时享受;
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
不得与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停发情形参照失业保险金停发法规执行。
7. 贵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失业金领取材料包括: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登记证明书;居住证复印件,现居住地社区证明原件。一般情形下失业金是次月发放,参保人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后,凭社保卡或存折等证件于次月15号后到银行的任一网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8. 贵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失业金领取材料包括: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登记证明书;居住证复印件,现居住地社区证明原件。一般情形下失业金是次月发放,参保人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后,凭社保卡或存折等证件于次月15号后到银行的任一网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