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个人缴费标准2020

2024-05-18 12:46

1. 南京社保个人缴费标准2020

2020年南京市社保的缴费标准为:
1、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2、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3、工伤保险:公司缴0.08%,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由参保单位按职工本人2019年1月至12月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缴费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基数按上限标准19070元确定;月缴费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标准3815元确定。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计算口径应与本人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扩展资料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功能:
1、当被保险人患病,特别是患了重病时,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济的负担;
2、当被保险人身体健康时,所支付的保险费可用于帮助济,其他被保险人,体现了济“一人患病,全家互助”的互助互助精神。
3、减轻被保险人的忧虑。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社保的作用及好处。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新闻—注意!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攻略来了! 

南京社保个人缴费标准2020

2. 南京社保个人缴费标准2020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368元执行。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368元执行。

扩展资料:
社保报销材料:
1、看病的专用收据、处方(划价)、住院的结算清单(包括费用明细)、诊断证明;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3、其他材料:
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需携带《学生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携《暂住证》及父母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3. 南京2021年7月社保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
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
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03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南京2021年7月社保缴费标准

4. 2021南京社保个人缴费标准

其实啊,这是因为每年的7月都是一年一度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月,一般调整完之后社保费用都会上涨的。近日广州也终于“官宣”了,2021年的社保缴纳基数调整2021年7月5日,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发《2021年7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口径》,今后一年即从2021年7月到2022年6月30日周期内,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执行新的标准:下限:3368上调至3800元/月,上限:19335上调至20586元/月。可以看到,南京社保费用在调基之后的变化:在2021年1月份的时候,社保费用是1427.60元,个人需要缴纳409.00元。调整后,南京社保的社保费用为:在2021年7月份,由于南京社保基数调整,按照最低缴纳基数为3800元计算,社保费用是1427.60元,其中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409.00元。总结:7月起,如果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计算的话,南京单位缴费部分增加115.34元,个人缴费部分增加45.36元,总计增加160.7元!这样看,从这个月开始貌似我们到手的工资就变!少!了!但是缴费基数和工资其实是成正比的交的多,账户的钱也必然会多所以不必太过心痛啦~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社保缴费基数:又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计算方式:社保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5. 2021年7月南京社保缴费基数

2021年7月南京社保缴费基数,2021年度(2021年7月至2021年6月)南京市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00元,相比去年度的16200元,增加了60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628元,维持去年标准。这也是南京近年来首次没有提高缴费下限标准。南京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考虑到为企业减负。社会保险基数的上下限标准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368元。期间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大于等于3368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360元。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368元。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相比上年减少了3093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相比上年增加了243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参加养老保险的月缴费最低标准为673.6元,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340元,同时每月缴纳10元大病医疗救助费。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7元。退休、退职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拓展资料】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216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86590元。

2021年7月南京社保缴费基数

6. 2019南京社保缴费标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职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

7. 南京社保缴费基数多少2022年

法律分析:自2021年起执行全省统一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且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2021年上半年江苏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南京市遵照上述标准进行。全省统一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南京社保缴费基数多少2022年

8. 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2022

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2022:1、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2470元执行;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上一次缴费基数调整:1、此前,江苏省发布通知,自2021年起执行全省统一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且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2、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