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区可以自由汇兑吗?

2024-05-20 13:26

1. 海南自贸区可以自由汇兑吗?

不可以
自贸区税收优惠政策: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实质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狭义仅指提供区内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货物的进口豁免关税的地区,类似出口加工区。广义还包括自由港和转口贸易区。
2013年10月26日上海自贸区正式开通微信公众平台"上海自贸区销售中心"
2015年3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广东(三大片区:广州南沙自贸区、深圳蛇口自贸区、珠海横琴自贸区)、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京都定义公约
1973年国际海关理事会签订的《京都公约》,将自由贸易区定义为:"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关税及其他各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以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
美国关税委员会定义
美国关税委员会给自由贸易区下的定义是:自由贸易区对用于再出口的商品在豁免关税方面有别于一般关税地区是一个只要进口商品不流入国内市场可免除关税的独立封锁地区。自由贸易区的另一种官方解释,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包括独立关税地区)根据WTO(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进行的地区性贸易安排(Free Trade Agreement:FTA自由贸易协定)的缔约方所形成的区域。这种区域性安排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而且涉及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等更多领域的相互承诺,是一个国家实施多双边合作战略的手段。

海南自贸区可以自由汇兑吗?

2. 国内现在是否允许外汇保证金交易?或者说在中国外汇保证金交易是否合法?

政府没有说不允许做外汇保证金交易,只是不允许任何机构在国内开展外汇保证金的业务。没立法,谈不上何不合法。

3. 关于外汇保证金交易,国内法律怎么规定

目前,关于外汇保证金交易,国内并没有出台相关法律对其规定,而是通过中央银行制定的货币手段对其进行干预。
自从浮动汇率制推行以来,工业国家的中央银行从来没有对外汇市场采取彻底的放任自流的态度,相反,这些中央银行始终保留相当一部分的外汇储备,其主要目的就是对外汇市场进行直接干预。
一般来说,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的价格出现异常大的、或是朝同一一方向连续几天剧烈波动时,往往会直接介人市场,通过商业银行进行外汇买卖,以试图缓解外汇行市的剧烈波动。

扩展资料:
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注意事项:
1、以闲余资金投资:
如果投资者以家庭生活的必须费用来投资,万一亏蚀,就会直接影响家庭生计的话,在投资市场里失败的机会就会增加。因为用一笔不该用来投资的钱来生财时,心理上已处于下风,故此在决策时亦难以保持客观、冷静的态度。
2、知己知彼:
需要了解自己的性格,容易冲动或情绪化倾向严重的人并不适合这个市场,成功的投资者大多数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且有严谨的纪律性,能够有效地约束自己。
3、切勿过量交易:
要成为成功投资者,其中一项原则是随时保持3倍以上的资金以应付价位的波动。假如阁下资金不充足,应减少手上所持的买卖合约,否则,就可能因资金不足而被迫”斩仓”以腾出资金出来,纵然后来证明眼光准确亦无济于事。
4、正视市场,摒弃幻想:
不要感情用事,过分憧憬将来和缅怀过去。一位美国期货交易员说:一个充满希望的人是一个美好和快乐的人,但他并不适合做投资家,一位成功的投资者是可以分开他的感情和交易的。市场永远是对的,错的总是自己。
5、勿轻率改变主意:
预先订下当日入市的价位和计划,勿因眼前价格涨落影响而轻易改变决定,基于当日价位的变化以及市场消息而临时作出决定是十分危险的。
6、作出适当的暂停买卖:
日复一日的交易会令你的判断逐渐迟钝。一位成功的投资家说:每当我感到精神状态和判断效率低至90%,我开始赚不到钱,而当我的状态低过90%时,便开始蚀本,故此,我会放下一切而去渡假数周。暂短的休息能令你重新认识市场,重新认识自己,学好外汇保证金交易入门与技巧更能帮你看清未来投资的方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汇保证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汇保证金交易

关于外汇保证金交易,国内法律怎么规定

4. 国家允许保证金外汇交易吗?!!

  不允许!

  中新社北京六月十二日电(李妍)中国银监会十二日发布通知,宣布暂停中国银行机构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

  银监会指出,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投资者提供的具有杠杆交易性质的外汇交易业务,投资者以获取外汇交易盈利为目的,实际投资一定数量资金,作为交易保证金后,便可按一定的杠杆倍数将保证金金额进行放大,从而使实际进行的外汇交易的合同金额超出投资者实际投资的交易保证金金额。

  在发达的国际市场上,普遍认为外汇保证金交易投机性很强,属于高风险产品。通常境外银行开办此项业务的杠杆倍数一般为十倍左右,而目前境内的银行则大都在十到二十倍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三十到五十倍,远超过国际上普遍可接受的杠杆倍数。如今,该业务在国内造成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系统风险及客户适合度评估不足风险均日益突出。

  此外,中国外汇交易市场当前尚处早期发育阶段,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客户对该业务的风险认知能力、风险承受能力和银行自身风险控制能力仍然不足。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外汇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中国官方决定叫停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此项业务。

  银监会强调,此次叫停针对的只是投机性很强、风险很高、杠杆率很高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并未影响广大投资者正常的外汇投资需求,也并不涉及广大投资者正常的外汇交易。而相关部门也将进一步研究对该业务的风险监管,待各方面条件成熟时,研究推出新的统一规范管理的办法。

  对此,有专家预计,由于市场是在不断国际化中,外汇保证金可能在未来一年内会重新开放。

5. 外汇保证金交易合法吗?

  不合法,外汇保证金是全球范围内属于个人理财理财产品中的顶级产品,由于国内还没有建立完善规范体系,从07年6月份开始国内的工商,民生,建设三个银行曾经试运行业务,但均已在2012年6月暂时叫停。
  外汇交易就是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进行交换。与其他金融市场不同,外汇市场没有具体地点,也没有中央交易所,而是通过银行、企业和个人间的电子网络进行交易。 "外汇交易"是同时买入一对货币组合中的一种货币而卖出另外一种货币。 外汇是以货币对形式交易, 例如欧元/美元(EUR/USD)或美元/日元 (USD/JPY)。

外汇保证金交易合法吗?

6. 外汇保证金交易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国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仍相对有限
2009-05-22 09:20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司司长杜鹏5月20日表示,中国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仍相对有限,外管局将着重健全外汇市场机制,加强对外汇市场的运行,银行外汇业务及衍生产品创新的监管。

杜鹏在5月20日由英国的FX-Week和中国外汇杂志社共同举办的外汇周刊中国年会上做出上述表示,他首先介绍了汇改以来外管局在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方面的主要工作。

一是丰富交易品种,满足市场主体多种避险需求。汇改以来,外管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陆续推出远期、掉期、货币掉期交易,允许银行之间自行选定全额交割和差额交割两种方式。同时在零售市场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并推出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

二是扩大外汇市场主体,构建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层次。2005年8月,开始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性企业进入银行间近期外汇市场,自汇改以来,截至2008年末,银行间近期外汇市场新增会员73家,会员总数达到268家,截至2008年底,银行间远期市场、外汇掉期市场和货币掉期交易市场会员总数分别达到75家、75家和20家。

三是完善市场机制,增加交易自主性和灵活性。2006年1月,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询价交易模式,同期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式引入人民币对外币交易做市商制度。目前已有23家银行成为做市商,在此基础上,2008年,允许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外汇经济业务,进一步提高了外汇市场衍生品的流通性和操作性。

四是改进汇价管理和头寸管理,进一步提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2005年以来,放松了外币对人民币交易汇价波幅的管理,调整了挂牌汇价管理办法,允许银行挂牌汇率一日多价。将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调整为涵盖银行本外币交易的综合头寸,统一中外资银行的头寸管理政策,实行全责发生制头寸管理。并在天津滨海新区现行试点综合头寸正负区间管理。

五是健全市场基础建设,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交易平台。2007年4月,新一代外汇交易系统正式上线,2008年7月发布中国境内首个人民币外汇市场、外汇场外衍生品主协议。2009年4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又对外汇交易系统进行了升级,以更好地满足市场参与者交易的需求,提高交易效率。

杜鹏表示,中国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仍相对有限,首先,市场交易规模小,交易过于集中,品种仍不够丰富;其次,由于资本项目尚未实行可兑换,银行与客户间的部分交易行为仍受到一定的限制,投融资和风险规避功能受到限制。资源配置有效性受到影响;第三,外汇产品创新仍然不足,外汇衍生品仍处于起步阶段,产品设计和定价能力有待提高,风险管理缺乏经验等等。”


看看这个报道就可以知道,中国的外汇市场下一步的动向了吧!

7. 现在国家不允许外汇保证金交易了吗?

是的,很早就不允许外汇保证金交易的。

现在国家不允许外汇保证金交易了吗?

8. 外汇保证金交易在国内合法吗?

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国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包括外国货币、外币存款、外币有价证券(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支付凭证(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擅自从事外汇交易的,交易双方权益不受法律保护,组织和参与这种交易,属于非法经营外汇业务和私自买卖外汇行为。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