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救助范围有哪些

2024-05-09 18:25

1. 大病医疗救助范围有哪些

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5、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一、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和程序
准予免交诉讼费用的情形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二、贫困户六类人员指哪些
贫困户六类人员具体如下:
1、特困供养人员;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特困优抚对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中的贫困人员;
5、因自付费用过高致贫、返贫家庭的大病患者;
6、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门诊重大疾病及慢性病患者。
相对贫困指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资源,虽然可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达到一个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维持远远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的状况。
三、农村申请大病救助流程是什么
农村申请大病救助流程如下:
1、申请大病救助的范围是确诊恶性肿瘤、尿毒症、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肝硬化等疾病;
2、申请的条件是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等;
3、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求助对象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疾病证明、住院发票、低保户复印件等;
4、然后申请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5、最后经居委会审核、讨论,会对救助人员进行公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四)在境外逗留期间发生的。

大病医疗救助范围有哪些

2. 大病救助范围有哪些


3. 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大病救助范围有哪些

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1、恶性肿瘤;2、尿毒症;3、急性心肌梗塞;4、急性脑中风;5、重症肝炎;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7、苯丙酮尿症;8、各种心脏病以及心功能不全三级;9、高血压III级;10、心肌病;11、肝硬化失代偿期;12、器官移植后排异治疗;13、糖尿病;14、重症类风湿性关节炎;15、脊髓损伤合并截瘫;16、精神分裂症;17、系统性红斑狼疮。

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大病救助范围有哪些

4. 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包括哪些?

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包括哪些:一、所有参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及随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医疗待遇的新生儿,凡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列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1、参合农村居民第一诊断或主要诊断患有儿童白血病(0-14周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BH4缺乏症、危重孕产妇等22类重大疾病,其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2、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参合农村居民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3、对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规定其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上限,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10%(含10%,下同)、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20%、市级及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30%,高于上限的范围外费用不予救助。二、对下列情形,不列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1、未经批准到本市区域外或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2、应由政府另行安排专项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预防接种、婚前医学检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范围内发生的医药费用;3、美容、减肥、陪护等发生的非疾病诊疗所需费用;4、因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有明显责任方造成的,因酒后驾车、无照无证驾驶、偷盗抢劫等违法违章造成自身伤害的,因自残、自杀、吸毒等造成自身伤害的;5、流产、堕胎及采取其他计划生育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5. 大病救助范围有哪些

农村大病救助范围如下: 
1、尿毒症定期血、腹透析治疗。 
2、恶性肿瘤并化疗或放射治疗的,指的是:各种癌症需要进行抗癌药物治疗和照射治疗者,不包括癌症手术治疗和一般支持治疗。
 3、严重传染性肝炎、肺结核。指的是: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病毒性肝炎和空洞、鼠粒型肺结核需住院隔离治疗的病人。
 4、急性白血病和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病人包括:
(1)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分8型):M0(急性髓细胞白血病微分化型)、M1(急性粒细胞白血病未分化型)、M2(急性粒细胞白血病部分分化型)、M3(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M4(急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M5(急性单核细胞白血病)、M6(急性红白血病)、M7(急性巨核细胞白血病)。 
(2)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分3型):L1型、L2型、L3型。 
(3)再生障碍性贫血住院治疗者。
5、 急性心力衰竭和心肌梗塞包括:各种心脏病合并急性心功能不全(心衰)和急性心肌梗塞的病人。
6、 脑中风急性期包括:急性脑出血、急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急性脑梗塞病人。 
7、重度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器质性精神病等)。
8、红斑狼疮。 
9、强直性脊柱炎。 
10、艾滋病。 
11、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12、流行性出血热。

大病救助范围有哪些

6. 大病救助范围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般包括以下的12种情况:1、恶性肿瘤;2、尿毒症;3、急性心肌梗塞;4、急性脑中风;5、重症肝炎;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7、苯丙酮尿症,也就是PKU;8、各种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三级;9、高血压III级;10、心肌病;11、肝硬化失代偿期;12、流行性出血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7. 大病救助的范围

法律分析:大病医疗救助范围:1、农村五保对象;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5、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大病救助的范围

8. 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大病救助范围有哪些

你好:

一、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

3、急性心肌梗塞;

4、急性脑中风;

5、重症肝炎;

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苯丙酮尿症(PKU);

8、各种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三级;

9、高血压III级(高危);

10、心肌病;

11、肝硬化失代偿期;

12、器官移植后排异治疗;

13、糖尿病(需胰岛素维持);

14、重症类风湿性关节炎;

15、脊髓损伤合并截瘫;

16、精神分裂症;

17、系统性红斑狼疮。


二、不属于大病救助的范围:

1、跨年度累计的医疗费用;

2、不能提供有效收据或有效原始证明;

3、超出医疗保险药品、诊断项目、服务设施标准“三个目录”范围的费用;

4、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医疗费用;

5、交通肇事、打架斗殴、吸毒、酗酒和赌博等不法行为致伤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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