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大妈蚂蚁搬家式9天盗二百余件物品,她应当受到哪些处罚?

2024-05-15 17:57

1. 济南一大妈蚂蚁搬家式9天盗二百余件物品,她应当受到哪些处罚?

济南一大妈蚂蚁搬家式9天盗二百余件物品,对于她应当受到的处罚,我有以下看法:
1、大妈在同一家五金店里多次进行盗窃,对此网友们表示,大妈这种举动令人费解她要偷这么多五金物品做什么呢?
也有人说,大妈这是要充当五金店的搬运工吗?而店主却哭笑不得,大妈,你这是要开店,到我家来进货来了吗?

2、如果大妈只是盗窃一些小物品,价值没有高达2000元,那么则不会涉嫌犯罪,属于一般违法行,只要接受治安处罚就可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大妈如果盗窃的物品价值在2000元以下,应当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大妈孙某在九天的时间内,从五金店内连续偷盗物品,价值已经高达2000多元。
根据山东省规定,盗窃数额达到2000元以上,就构成刑事犯罪。大妈盗窃了2000多元的物品,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且在9天的时间内,大妈进行了多次的盗窃,根据以上法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鉴于大妈是老年人,出于对老年人的关怀,刑法对老年人有从轻处罚的规定。
如果大妈的年龄已经超过七十五周岁,《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以上法规,大妈可以从轻处罚。
5、事已至此,如果大妈能将物品退还给店主,并积极道歉,取得五金店店主的谅解,那么就可以从轻处罚。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情节轻微的,可以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以上法规,大妈孙某应当退还物品,积极争取五金店店主的谅解,争取从宽处置。

济南一大妈蚂蚁搬家式9天盗二百余件物品,她应当受到哪些处罚?

2. 济南一大妈“蚂蚁搬家式”偷200件物品,“管不住手”的人该严惩吗?

管不住手的人应该严惩,还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如果有心理问题应该尽早治疗。
济南一个大妈蚂蚁搬家似的,偷到200多件物品,他所偷到的物品都是五金店出售的日常用品,价格不高。多是螺丝刀、插排、剪刀、充电宝,他偷来的商品也没有对外出售,全部放在了自己家中,这是一种典型的管不住手的行为。他的行为属于多次盗窃,已经涉嫌犯罪,如果构成盗窃罪会因此被判刑,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管不住手的人总偷窃他人财物,也属于犯罪,应该受到严惩,只有让他吸取教训,才能从思想上发生改变,才不会再偷盗他人财物。这个大妈认为自己偷到的都是小东西,应该不构成犯罪,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一种典型的法盲,心里也是一种侥幸心理,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多次,偷盗他人财物就构成盗窃罪,不论涉案金额高低。

管不住手的人,总盗窃他人财物,会让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严惩,不过有些人管不住自己的手,不是故意这样做,是有心理问题,如果真是这种情况,让他受到法律严惩的同时,也要关注他的心理健康。只有帮他把心理问题解决,治疗他的心理疾病,才能让他的这种不当行为消失。

不过济南这个大妈看着不像有心理疾病,应该是心存侥幸贪小便宜,去五金店购物的时候,看到五金店的什么东西也好,都想拿回家方便自己使用这种侥幸心理,就让他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法律不会因为他偷窃的物品市场价格低就减免对他的处罚。大妈的行为是典型的盗窃,累计三次以上就会构成盗窃罪,而她累计盗窃几十次,这种情况更应该受到法律的重罚。

3. 一群蚂蚁搬家是什么行为

蚂蚁搬家:蚂蚁的集体迁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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