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签订了什么条约

2024-05-18 17:20

1.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签订了什么条约

《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中国清政府和英(大不列颠与爱尔兰联合王国)美(美利坚合众国)、法(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德(德意志帝国)俄(俄罗斯帝国);
日(日本帝国)意(意大利王国)奥(奥匈帝国)西(西班牙王国)荷(尼德兰王国)比(比利时王国)十一国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不平等条约。
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因条约签订日为阳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
条约规定:
1、中国赔款价息合计9.8亿两白银(详情为赔偿4.5亿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约9.8亿两);
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
3、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
4、清政府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该条约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
该条约是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给中国的又一奴役性条约。它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此后开启了资本主义浪潮。

扩展资料:
1、八国联军侵华战争背景:
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中国战败,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中国国际地位一落千丈。西方列强便开始对中国这块肥肉垂涎三尺。
19世纪末,西方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热潮。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的斗争日益高涨。与此同时随着战争赔款的加深,人民不堪重负,终于引起了义和团运动,清政府内忧外患,无力抵抗,因此西方列强更加放肆,趁火打劫,妄图吞霸中国。
2、签约原因:
当时清朝政府内部有将首都迁往内地(西安)继续与联军作战的建议。但是当时的清政府实际上已经没有可靠的军队了。义和团已经被战败,山东以南省份的总督们早在义和团期间就已经与外国达成地方上的协议,违抗清政府支持义和团的决定。因此清政府决定签署这个条约来保全自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辛丑条约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签订了什么条约

2.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签订了什么条约

《辛丑条约》。
1900年,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俄国、英国、美国、奥匈帝国等八个帝国发动侵华战争,6月下旬,清廷对八国联军宣战后,七月十三日(8月7日),八国联军逼近北京,二十一日,北京沦陷。慈禧太后和光绪帝逃亡西安。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奕劻、李鸿章代表清朝廷在北京与英、美、德、法、俄、日、意、奥、西、荷、比11国公使在《最后议定书》(即《辛丑条约》)上签字,共12款,19个附件。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1、中国赔款价息合计9.8亿两白银(详情为赔偿4.5亿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约9.8亿两),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3、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4、清政府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该条约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辛丑条约》的签订,不仅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沉重负担,还损害了国家主权。从此,清政府完全成为了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即“洋人的朝廷”),而俄国则在用其它条约获得中国的东北的领土。英美则以商业利益为重,希望保持中国门户开放,并对日、俄的野心感到不安。最后达成的协议,没有要求清政府割地,只要求巨额的赔款。

3.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条约

《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即《辛丑议定书》或《辛丑各国和约 》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列强激烈争夺和瓜分中国,造成中国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这种危机感促成了人们的觉醒,救亡图存成了当时最紧迫的要求。1898年资产阶级改良派的维新运动失败了,1900年又爆发了以农民为主体的轰轰烈烈的反帝爱国的义和团运动。义和团运动起自山东,迅速发展到直隶、天津、北京,引起帝国主义列强的恐慌。它们决定亲自出兵镇压义和团,英、美、日、俄、法、德、意、奥八国组织联军侵入中国,8月攻入北京。1901年,清政府被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因为这一年是中国旧历的辛丑年,所以这个条约被称为《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共12款,另有19个附件
主要内容有
  1.赔款。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路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录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   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   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给中国造成了严重危害
  一、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这笔赔款,清政府加紧搜刮人民,使中国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二、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三、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帮凶。   四、该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确立了清政府为资本主义列强的忠实走狗的地位,从此,清政府成为资本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条约

4. 八国联军侵华的条约?

《辛丑条约》。主要内容包括:
1、中国对各国赔款,价息合计9.8亿两白银,并以关税和盐税作抵押;
3、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5、外国认为各个通商章程中应修之处或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清政府概允商议;
6、惩办“首祸诸臣”;
8、清政府对德、日道歉,等等。
扩展资料:
《辛丑条约》背景:
19世纪末,尤其是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纷纷在中国取得“租借”海港和筑路、开矿等重要投资特权,并且划分“势力范围”,激烈争夺和瓜分中国,造成中国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这种危机感促成了人们的觉醒,救亡图存成了当时最紧迫的要求 。
一方面,在中国于甲午战争中战败并签订《马关条约》后,主张变法维新的思潮占据了思想界的主流,由此催生出1898年的戊戌变法,但这次变法很快归于失败。


 
 

5.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签定条约

八国联军侵华期间,清政府在民众的压力下,表面上向列强各国“宣战”,暗地里却破坏义和团运动,向侵略军妥协投降。1900年7月14日天津失陷后,清政府8月7日任命庆亲王奕劻为全权大臣,李鸿章为协办大臣正式向外国列强求和。1900年12月,列强各国(除出兵八国外,另外又加上三个国家——比利时王国、荷兰王国、西班牙帝国)向清政府提出《议和大纲》,后又订立详细条款,于1901年9月7日在北京正式签字。《辛丑条约》共有12条正文和19个附件,主要内容是:  清政府向各国共赔款4.5亿两,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担保,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9.8亿两;  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  拆除大沽炮台和北京至海通道的各炮台;在天津周围20里内不得驻扎中国军队,列强可以在北京驻扎防守使馆的卫队,并在京榆铁路沿线包括山海关在内的12个要地驻扎军队;至少两年内禁止中国进口军火和制造军火的材料;  永远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参加与诸国仇敌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吏必须保护外国人的安全,否则即行革职,永不叙用;惩办赞助过义和团运动的首祸诸臣,在外国人遇害被虐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  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  中国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并指定皇族亲贵担任外务大臣。   《辛丑条约》签订后,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清政府完全成为“西方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变成了“洋人的朝廷”。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签定条约

6. 八国联军签订了什么条约

辛丑条约》,即《辛丑议定书》,或《辛丑各国和约》。(辛丑为光绪 
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 

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后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丧权大辱国条约。1901年9月7日 
由清政府全权代表奕 、李鸿章与英、美、俄、日、奥、法、意、西、荷、比11 
个国家的代表在北京签订。共十二款,附件十九件。 

主要内容为:(1)中国赔款银四亿五千万两, (2)将东交民巷划为使馆 
界,界内由各国驻兵管理,中国人概不准居住。(3)拆毁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 
海通道之各炮台, 外国军队驻扎北京和从北京到山海关沿线的12个重要地区。 
(4)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参加“与诸国仇敌”的各种组织,违者处死; 各 
省官员对所属境内发生的“伤害诸国人民”事件,必须立刻, 否则即行革职,永 
不叙用。 (5)外国认为各个通商章程中应修之处或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清政 
府概不商议,并改善北河及黄浦两水道。 (6)清政府惩办首祸诸臣。(7)改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 班列六部之前。这个条约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 
中国的统治,并表明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

7. 八国联军侵华签订的条约及内容

辛丑条约
主要内容有
  1.赔款。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路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录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   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   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八国联军侵华签订的条约及内容

8. 八国联军签订的条约是什么?

是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英:Final Protocol for the Settlement of the Disturbances of 1900),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中国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鸿章与英、美、俄、法、德、意、日、奥、比、西、荷十一国外交代表,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于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影响总述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 
学术界一般认为,《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地位的最终形成,乃至于认为它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过,也有部分学者提出商榷,认为中国半殖民地化的进程并未结束于《辛丑条约》、半封建社会的形成标志不宜采用《辛丑条约》乃至于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概念也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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