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如何做账

2024-05-09 03:19

1. 企业收到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如何做账

企业收到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行 
      贷:专项应付款-----项目名称

使用时: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名称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如果用于工程项目,先入“在建工程”,决算后再结转入“专项应付款-----项目名称”。年底如果项目全部完工后还有结余,就要转入“资本公积”这个科目。

企业收到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如何做账

2. 收到政府专项资金该如何做账

所谓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在当前各种制度和规定中,专项资金有着不同的名称,如专项支出、项目支出、专款等,并且在包括的具体内容上也有一定的差别。但从总体看,其含义又是基本一致的。
专项资金有三个特点:一是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位;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三是需要单独核算。专项资金按其形成来源主要可分为专用基金、专用拨款和专项借款三类。


那记为专项应付款,发生的费用时,劳务费、差旅费、房租水电费,借专项应付款,贷现金或银行存款,不能记为费用的

3. 求问财政专项资金如何账务处理

解答:
财政专项资金要区别对待: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未执行新会计准则,则计入资本公积。税法上,符合规定《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有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企业专设账本单独核算,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求问财政专项资金如何账务处理

4. 企业取得的财政资金,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如果该项资金属于政府补助形式应采用如下方法:
政府补助的形式主要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企业不论通过何种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准则规定,在会计处理上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情况下,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因为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补助的原则和理念,政府补助主要是对企业特定产品由于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价格低于成本的一种补偿。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最终也是与收益相关,只是暂时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在相关资产形成、投入使用并提取折旧或摊销时从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准则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费用的扣减。要求通过“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和“递延收益”科目核算。“递延收益”科目就是专为核算不能一次而应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而设置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资产相关或与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5. 财政专项资金如何账务处理

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账务处理如下:
1.
收到财政拨付专款时:
借:银行存款-**行
 
 
贷:专项应付款
2.
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时
借: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3.
等工程项目完成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_拨款转入  (假设该项目没余款)

财政专项资金如何账务处理

6. 财政专项资金如何账务处理

解答:财政专项资金要区别对待: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未执行新会计准则,则计入资本公积。
税法上,符合规定《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有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企业专设账本单独核算,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7. 收到财政局专项资金,如何做帐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或其它相关科目)
贷:有关科目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项应付款

收到财政局专项资金,如何做帐

8. 你好,请问收到专项资金应该怎么做账

   按照财税【2009】15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收取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对于会计科目,请按照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做账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XX专项---XX专项拨款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