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奖金怎么开票?

2024-05-18 21:29

1. 企业发奖金怎么开票?

  企业在发放员工工资时,工资可以直接打到员工工资卡上,如果是奖金,则可以打到卡上或者直接发放现金。
  奖金主要是指作为一种工资形式,其作用是对与生产或工作直接相关的超额劳动给予报酬。奖金是对劳动者在创造超过正常劳动定额以外的社会所需要的劳动成果时,所给予的物质补偿。
  任职受雇的单位对职工发放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奖金”,是个人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政策规定,不同形式的奖金,其计税方法不一样,产生的税负也不一样。政策差异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取得的不同类型的“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不一样。1、对每月随工资发放的奖金(通常称为“基本奖金”)是职工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基本奖金,随工资发放,在工资单中注明,一般每月数额不变且不大。人事制度相对健全的单位,基本奖金一般是事先定明或在合同中明确记载的。对实行计件工资制并规定每月完成一定量就可以发放奖金的企业,其按每月实际完成的量计发的奖金属于基本奖金的概念。
  对于数月奖金,从概念上讲,“数月”属二个月以上,只要发放的奖金属于超过二个月的,均可认定为数月奖金。如何发放一般情况下事先都在文件规定或临时会议纪要中明确。在具体操作上,一是应当了解会计的原始凭证记录,如会议纪要中明确发放季度奖或半年奖。
  奖及不同人员的不同数额等;二是除季度奖、半年奖和年度奖三类特殊奖金外,数月奖金一般不得重复,如三月发1-2月奖金,四月发1-3月奖金,五月发1-4月奖金等,这是明显的分解收入,对此情况税务机关可以合并其收入。三是同一笔奖金分月发放的应当合并申报计税,包括不同月份发放奖金的会计原始凭证如果相同,则说明其属同一笔奖金,也应当合并计税。最近,某报刊登的有关年终奖发放及节税的税收筹划文章称,年终奖金的节税方法之一是将其分三个月发放。笔者认为,这是对数月奖金计税方法的误解。关键是数月奖金的发放形式必须是有权决定的部门做出的,实际也是对税法有关“次”收入的理解,与分几个月发放无关。
  对于双薪制奖金,目前基本上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和规范的国有企业中试行,发放时均有文件依据,凭文件确认即可。
  对于年薪制奖金,不同类型的企业单位,决定年薪制的方法不同,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决策者事先的决定文件和年薪计发办法来确定是否应享用年薪制的计税办法,对临时或事后决定如2004年末或2005年初决定对企业经营者2004年度的生产经营实行年薪制制度的,不应当做为享受年薪制优惠计税办法的依据。
  对于实物奖金,这类奖金多发生在手中拥有一定技术、或具有某方面专长的人身上,能得到这类奖金的人,应聘时与用人单位一定有签定合同,企业在账上对此事项的记录也是相当明确的。在实际操作中,实物奖金有两种办法,一种是用人单位购房、购车等后送给应聘者。采用此种办法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可以套用实物奖金的计税办法。另一种是应聘者自己去购房、购车,单位则在合同规定的金额内予以补助。而补助也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直接补助个人。
  这种形式下,主要问题是如何确认,一般情况下,确认难度较大、漏洞也较大,只能按单位给予的一次性奖金办法来计税;另一种形式是汇款到销售单位(如购房的汇到售房单位或个人等),这种形式下,一般确认难度不大,可以套用实物奖金计税办法。
  对于股权奖金,多发生在技术含量较高的单位,如单位聘用网络人才等。这种聘用,合同记载齐全,涉及金额较大,兑现记录明确,因此确认没有难度。但对母公司在境外、股权奖励具体操作也在境外的单位,由于保密性较强,则主要依靠个人主动申报,或通过税收协定的情报交换、境内公司涉及境外业务需要境外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而披露等途径获知。

企业发奖金怎么开票?

2. 奖励金怎么开票?

法律分析:
取得活动奖励资金不需要开发票,其他活动单位部分门向企业发放奖金或拨付款项以及企业之间不属于企业经营收入,不属于发票的开具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条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3. 参加比赛取得的奖金怎么开票

比赛所得奖金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办理发票。如果需要开票,可以在得奖所在地税务局申请开具。(建议电话咨询当地税务)      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加比赛取得的奖金怎么开票

4. 企业取得外面活动奖金收入要不要开发票

  取得活动奖励资金不需要开发票,其他活动单位部分门向企业发放奖金或拨付款项以及企业之间不属于企业经营收入,不属于发票的开具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因此,开具发票的前提是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政府部门向企业发放奖金或拨付款项以及企业之间不属于企业经营收入,不属于发票的开具范围。付款方凡是有付款都一律要求对方提供发票的要求不合理,只有取得经营收入才可以开具发票,取得非经营收入不需要开具发票,但如果当地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收据,可以开具。上述案例中,企业取得政府奖励不属于发票开具的范畴。 上面所说的发票是指税务机关监制的经营业务收入发票。对这些不需要开具发票的非经营业务往来,支付方凭什么入帐呢?税法不要求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应该按照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处理,凭相关的证明材料作为原始凭证入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