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道德具体有哪些?

2024-05-19 17:45

1. 商业道德具体有哪些?

1、企业与员工间的劳资伦理:劳资双方如何互信、劳资双方如何拥有和谐关系、伦理领导与管理、职业训练(员工素质的提升,包括职前训练与在职训练)。
2、企业与客户间的客户伦理:
最主要是服务伦理,服务的特质包括;无形性(intangibility)、不可分割性(inseparability)、异质性(heterogeneity)与易逝性(perishability)。
客户伦理的核心精神:满足顾客的需求才是企业生存的基础。顾客是企业经营的主角,是企业存在的重要价值。
3、企业与同业间的竞争伦理:不削价竞争(恶性竞争)、散播不实谣言(黑函、恶意中伤)、恶性挖角、窃取商业机密。
4、企业与股东间的股东伦理:
企业最根本的责任是追求利润,因此企业必须积极经营、谋求更多的利润,借以创造股东更多的权益。
清楚严格地划分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让专业经理人充分发挥、确保企业公司营运自由。
5、企业与社会间的社会责任:
企业与社会息息相关,企业无法脱离社会而独立运作。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
重视社会公益,提升企业形象。
谋求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
6、企业与政府间的政商伦理:政府的政策需要企业界的配合与支持,金融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因而金融政策更是政府施政的重点,企业体必须不但要遵守政府相关的法规,更要响应与配合政府的金融政策。

扩展资料
在竞争激烈、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社会里,利润关系到每一个企业的命运,因此有的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不把经营事业的目光放在“永续经营”上,而着眼于“短线操作”,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不惜采取各种非法途径去达到目的:假冒仿制、欺诈行骗、商业贿赂、行业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犹如商海里的一股逆流,扰乱了市场秩序,也使企业掉入火坑,万劫不复。
无视伦理准则,违反法律法规,不讲公众意识的不正当竞争不仅损害了诚实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企业本身也失去了公众的信任。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不正当的市场竞争永远没有赢家。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起,在美国、西欧、日本的一些先进的企业,就已经在组织内部建立起严格的伦理制度和监管制度,企业不再认为企业的竞争是赤裸裸的斗争,不再认为打垮对手就是赢得了自己。这些认识,促使企业改变旧有的经营观念,把企业定位在追求利润与推动良性的社会变迁上,使企业能够长久地生存下去。
例如,美国的美体小铺(body shop)创立之始就很注重企业伦理,《天下》杂志在新闻媒体的专业伦理要求上也堪称媒体之最,据了解,这两家公司的获利能力均超过同业水准。因此,要同时兼顾企业伦理与企业的生存绝非不可能,伦理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石,有了它,企业可以同时拥抱利润与灵魂。
其实,企业伦理道德是企业一种极为宝贵的无形资产,会对人的经济行为发生作用,从而促进对企业经济目标的实现。因此,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必须加强伦理建设。

商业道德具体有哪些?

2. 什么是商业策略

商业策略,深刻洞察商业世界(第十讲)

3. 什么是商业产权

中国商业产权结构应包括四个基本模式,即国有产权、公司产权、独资产权、合伙产权。
1、公司企业产权
这是不同于国有产权的一种产权形式。目前在我国商业中,可以由发起人发行股票,采用募股设立或发起设立组建这种公司企业;也可以通过国有企业出售股份的形式,将国有股份企业转变为独立的公司企业。
2、独资企业产权
独资企业是由个人出资经营的企业。企业照章纳税后,利润独享,产权和管理权密切结合。企业所有者可以雇佣管理者、劳动者组织经营活动。
3、合伙企业产权
合伙企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共同出资,为谋取利润而共同经营并归投资者共同占有的企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扩展资料:
制度改革模型
国有企业产权就其经营方式而言可分为四种形态:
1、国有国营:这类企业包括军工、铁路、交通、邮电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公用企业,其所有权与经营权仍由国家掌握。国外经验表明,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实行国有国营还是十分必要的。
2、国有企业经营:这是我国现行商业产权制度的主要形式。国有企业经营的企业财产,按宪法和公司法规定归国家所有。
这种产权形式中产权主体具有双重性,即国家是产权的终极所有者,企业拥有法人所有权,它由终极所有权决定和控制。
为了使产权主体具体化和人格化,可建立“国有企业托管制”,即把国有企业的产权委托给企业经理代管。
3、国有股份制:目前国有股份制在我国一些大型商业企业里已经开始实行,但现行国有股份企业依然存在着产权模糊不清、缺乏风险机制,不能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等问题。
4、国有民营:国有民营,以所有制来看企业仍归国家所有。为了改变以往所有权和所有者(企业职工)严重分离的状况,把国有资产的一部分(如一个商店)交个人或集体经营,使部分国有资产和它的所有者直接结合起来开展经营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产权

什么是商业产权

4. 商业领域分为几大类

产业领域分类法是按生产活动的性质及其产品属性对产业进行分类。
按生产活动性质,把产业部门分为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和非物质资料生产部门两大领域。
前者指从事物质资料生产并创造物质产品的部门,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商业等;后者指不从事物质资料生产而只提供非物质性服务的部门,包括科学、文化、教育、卫生、金融、保险、咨询等部门。

扩展资料:
我把它基本归纳为四个方面:
一、企业自身的信息(知己),
二、竞争对手的信息(知彼),
三、合作伙伴的信息(客户、物流)、
四、顾客、市场的信息(终端顾客、消费者)。对自己企业的信息可能比较清楚,这就要营销人员掌握市场调查与分析的技巧。重视市场调查与分析,不能不去调查和了解,就采取闭门造车的营销策略。这在许多知名企业中都有失败的案例和教训。
这都是企业缺乏市场调研,凭自己主观的判断,对消费者需求理解偏差造成的。因此,我们一定要通过市场调查来了解消费者的想法,了解对手的想法,了解经销商、客户的想法,而不能关起门来自己想方法。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市场推广

5. 什么是商业系统?

商业生态系统(Business Ecosystem):以相互作用的组织和个体为基础的经济群落,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共同发展自身能力和作用,并倾向于按一个或多个中心企业指引的方向发展自己。
简单说,商业生态系统包括企业自身及其顾客、市场媒介(包括代理商、提供商业渠道以及销售互补产品和服务的人)、供应商,这些可以看成商业生态系统的初级物种。

扩展资料:
商业生态系统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网络,不仅具有企业网络的一般特征,同时它还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征:
生态位分离
1、商业生态系统建立在企业生态位分离的基础之上。
2、商业生态系统强调系统成员的多样性。
3、商业生态系统的关键成员对于保持系统的健康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4、商业生态系统认为系统的运作或动力不是来自系统外部或系统的最上层,而是来自系统内部各个要素或各个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
5、商业生态系统,尤其是虚拟商业生态系统具有模糊的边界,呈现网络状结构。
6、商业生态系统具有自组织的特征,并通过自组织不断进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生态系统

什么是商业系统?

6. 国旗能作为商业用途吗?

国旗是国家象征和标志,承载着国家尊严与国格,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虽然生产与销售过程中存在着高业载体,但不能用于商业广告行为或商标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第十八条 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五条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外交部;
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第六条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第七条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7. 怎样才算是商业欺骗

商业欺诈行为的构成要素有以下四方面:
1、主体方面
商业欺诈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商业活动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只要从事了商业欺诈行为,均可成为商业欺诈行为的主体。
商业欺诈行为的主体既包括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主体,如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又包括未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未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的主体,这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应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但未经工商机关登记便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者;
另一种情况是指无需工商机关核准登记便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事业单位,如行政机关出售、出售空闲办公场所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的商业欺诈行为,商业欺诈常见的违法主体有商贸行业、生活服务行业的单位和个人,比如商场、超市、美容院等等。
2、主观方面
商业欺诈在主观上表现为具有欺诈的故意,其动机一般是为了牟利。
所谓欺诈的故意,是指欺诈的一方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的故意包括欺诈人有使自己或第三人因欺诈行为而获得财产上的利益或使相对人遭受损失的故意。
欺诈故意的着眼点主要在于是否妨碍他人自由地作出意见表示,不论是否取得财产上的不法利益,都可以构成欺诈。欺诈方告知虚假情况,不论是否使自己或第三人牟利,不妨碍恶意的构成;但如果欺诈者意识到自己的欺诈行为会使自己或第三人牟利、使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害而故意为之,则可认为欺诈者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意性。
如果一方向他方陈述某种事实时,对于其陈述的事实的真伪性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仍向他方作出陈述,以致于因陈述事实的虚假性而导致他方陷入错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
如不能确定自己出售的商品具有某种功能而向他人吹嘘该商品具有该种功能,则认定陈述的一方具有欺诈的故意,因为陈述人不能判定其陈述的事实是否真实也就不能以真实的事实陈述给他人。
在陈述时,陈述方应当知道该事实若属虚假,会使他方陷入错误认识,而陈述方却以“真实”的事实向他方陈述,显然可认定陈述方具有欺诈他方的故意。
3、客观方面
商业欺诈的客观方面,指商业欺诈的主体在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实施于外部的行为,在实践中大多表现为故意陈述虚伪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的行为。
所谓故意陈述虚假情况,也就是指虚伪陈述,如将赝品说成真迹,将质量低劣的产品说成是优质产品。所谓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的情况而故意不告知。一般来说,陈述的义务来源于两方面:
(1)法定的陈述义务。如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销售者在出售某种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产品,应当事先向消费者或用户作出说明。否则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说明。比如在交易活动的磋商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作出的陈述是真实的,但在订约时,此项事实已经发生了变化,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一方也应该向对方告知变化的情况,不能使对方依据过去的事实而订约。
4、侵犯的客体
商业欺诈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以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当事人在商业活动中采取了隐瞒事实真相或编造虚假事实等手段,违背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没有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从而在市场博弈中获得了更多的交易机会,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另一方面,由于当事人的欺诈事实,使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不仅仅指实际已造成的结果,还包括造成这种结果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有关行为只要可能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即使还没有造成实际损害,仍可构成商业欺诈行为。

扩展资料:

治理商业欺诈的基本策略
治理商业欺诈的基本策略要做到“五个结合”
1、事前防范与事后惩治相结合,以事前防范为主;
2、普及教育与专门治理相结合,以普及教育为主;
3、重点防范与普遍防范相结合,以重点防范为主;
4、知识应用与技术应用相结合,以知识应用为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欺诈

怎样才算是商业欺骗

8. 自持商业是什么意思?

自持商业就是开发商拥有固定的产权,以投资者的姿态将物业进行长期租赁、股权进行投资获取收益的形式。
开发商自持商业是近年来商业地产发展的一种趋势。
传统的全销售型商业物业多见于临街商铺或住宅底商,其次为专业市场商铺、写字楼等。
其原因是这类商铺总体量不大,单个面积较小,开发商将商铺销售完毕后,就不过问商铺物业后期的经营和管理了,这将对商铺后期的运营带来极大的风险。 
因此,开发商买地、卖楼的经营模式已经难以延续,自持商业才是出路。

扩展资料:
地产运作
一直在和一位业界的朋友争论,原因是对商业地产的运作有不同的理解。因为理解不同,导致商业地产的操作模式不同,自然也会有不同的结果。
结果中的一种情况:招商先行或租售并举,这种情况下商业物业一般会升值;另外一种情况:只售不租或先售后招商,往往导致商业物业贬值,招商难度加大,开发商失去招商主导权,业主和入住商家无法得到期望的投资回报。
所以天津的冯新总经理,将商业地产的操作模式分为二派:一派是杀鸡取蛋型,另外一派是养鸡生蛋型。
不管是哪种形式,都应该以“招商”作为商业地产的核心。“只要商铺能出租,在运营,它就具备升值的可能,从而做到“进可攻,退可守”的理想境地。“进”就是可以“带租约销售,”“退”就是先持有,后寻机再售,或寻求上市、REITS、或信托。”这是我在各种场合讲的对招商的理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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